关于拟下达年度省级扶持贫困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县级运营收益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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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下达年度省级扶持贫困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县级运营收益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7号),下达我县省级扶持贫困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元,支持经营性收入*元以下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财收入。按照“县级统一运营,村集体受益”的办法,由县级统筹实施,现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改〔2017〕10号)精神及关于研究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等问题的会议纪要(光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0〕10号),经研究拟将2022年度县级运营收益*.71元及2023年度县级运营收益金*.02元,合计*.73元,具体分配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电话:0599-*  *

附件:2022-2023年度省级扶持贫困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县级运营收益资金拟分配表

光泽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2022-2023年度省级扶持贫困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县级运营收益资金拟分配表

单位:元

乡镇

村名

2022年度

2023年度

合计

备注

崇仁乡

共青村

*.52

*.45

*.97

洋塘村

*.52

*.45

*.97

儒堂村

*.52

*.45

*.97

司前乡

台山村

*.55

*.45

*

李坊乡

杨里村

*.52

*.45

*.97

石城村

*.52

*.45

*.97

止马镇

亲睦村

*.52

*.44

*.96

仁厚村

*.52

*.44

*.96

双坑村

*.52

*.44

*.96

合计

*.71

*.02

*.73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7号),下达我县省级扶持贫困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元,支持经营性收入*元以下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财收入。按照“县级统一运营,村集体受益”的办法,由县级统筹实施,现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改〔2017〕10号)精神及关于研究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等问题的会议纪要(光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0〕10号),经研究拟将2022年度县级运营收益*.71元及2023年度县级运营收益金*.02元,合计*.73元,具体分配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电话:0599-*  *

附件:2022-2023年度省级扶持贫困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县级运营收益资金拟分配表

光泽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2022-2023年度省级扶持贫困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县级运营收益资金拟分配表

单位:元

乡镇

村名

2022年度

2023年度

合计

备注

崇仁乡

共青村

*.52

*.45

*.97

洋塘村

*.52

*.45

*.97

儒堂村

*.52

*.45

*.97

司前乡

台山村

*.55

*.45

*

李坊乡

杨里村

*.52

*.45

*.97

石城村

*.52

*.45

*.97

止马镇

亲睦村

*.52

*.44

*.96

仁厚村

*.52

*.44

*.96

双坑村

*.52

*.44

*.96

合计

*.71

*.02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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