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废旧物资分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废旧物资分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废旧物资分选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废旧物资分选项目 | (略) 蓟州区盛世鼎元 (略) | (略) 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村南 | 联合泰泽 (略) | (略) 蓟州区盛世鼎元 (略) 是一家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加工的企业,企业共设置两个厂区,分 (略) 蓟州区邦均镇夏各庄村南(1厂区) (略) 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村南(2厂区),其中1厂区主要用于存储回收的废钢铁,不进行生产,2厂区内主要设置废钢铁加工生产线、废塑料加工生产线。 (略) 蓟州区盛世鼎元 (略) 拟投资*元,在2厂区现有闲置车间内建设“废旧物资分选项目”,主要通过购置挖掘机、滚筒筛、给料机等设备对现有工程有关废料进一步分选,以充分回收铜铝等金属资源,同时拟回收社会生活消费产生的低值可回收物,利用该分选装置进行资源再生。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分选废旧物资*t。项目环保投资*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竣工投产 | 1、分选车间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米高排气筒P2排放。 2、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湿式分选产生的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按要求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除尘灰、污泥、水箱沉渣、不可利用低值可回收物等一般固体废物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置,夹杂物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 / | 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废旧物资分选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废旧物资分选项目 | (略) 蓟州区盛世鼎元 (略) | (略) 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村南 | 联合泰泽 (略) | (略) 蓟州区盛世鼎元 (略) 是一家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加工的企业,企业共设置两个厂区,分 (略) 蓟州区邦均镇夏各庄村南(1厂区) (略) 蓟州区官庄镇南营村村南(2厂区),其中1厂区主要用于存储回收的废钢铁,不进行生产,2厂区内主要设置废钢铁加工生产线、废塑料加工生产线。 (略) 蓟州区盛世鼎元 (略) 拟投资*元,在2厂区现有闲置车间内建设“废旧物资分选项目”,主要通过购置挖掘机、滚筒筛、给料机等设备对现有工程有关废料进一步分选,以充分回收铜铝等金属资源,同时拟回收社会生活消费产生的低值可回收物,利用该分选装置进行资源再生。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分选废旧物资*t。项目环保投资*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竣工投产 | 1、分选车间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米高排气筒P2排放。 2、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湿式分选产生的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按要求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除尘灰、污泥、水箱沉渣、不可利用低值可回收物等一般固体废物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置,夹杂物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 / | 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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