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方式,对伊通满族自治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项目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面积为*m2(地块一面积为*m2、地块二面积为249m2,地块二位于地块一西侧约80m)。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地块一:2013年至2018年主要为旱地、 (略) 及农村宅基地,2018年至2022年主要为旱地、 (略) ,2022年至今主要为闲置地;地块二:2013年至2022年主要为旱地,2022年至今主要为闲置地。地块内种植农作物主要为玉米。调查地块内无垃圾堆放区、无废气排放,无废水乱排乱放情况。地块内历史及现在均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主要以居民区、学校等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为主,紧邻地块为居民小区、闲置地,无重大污染源,地块一东侧及南侧边界外有废弃土石方堆存,为地块东侧伊水蓝湾小区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方,不是外来客土,地块周边无明显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
综上所述,伊通满族自治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项目地块历史及现状较清晰,用地地块及周边地块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确认未受污染,满足农用地用途变更“一住两公”用地可以只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要求的各项条件,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即可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地块场地适合开展居住用地开发建设。
本次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方式,对伊通满族自治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项目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面积为*m2(地块一面积为*m2、地块二面积为249m2,地块二位于地块一西侧约80m)。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地块一:2013年至2018年主要为旱地、 (略) 及农村宅基地,2018年至2022年主要为旱地、 (略) ,2022年至今主要为闲置地;地块二:2013年至2022年主要为旱地,2022年至今主要为闲置地。地块内种植农作物主要为玉米。调查地块内无垃圾堆放区、无废气排放,无废水乱排乱放情况。地块内历史及现在均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主要以居民区、学校等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为主,紧邻地块为居民小区、闲置地,无重大污染源,地块一东侧及南侧边界外有废弃土石方堆存,为地块东侧伊水蓝湾小区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方,不是外来客土,地块周边无明显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
综上所述,伊通满族自治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项目地块历史及现状较清晰,用地地块及周边地块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确认未受污染,满足农用地用途变更“一住两公”用地可以只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要求的各项条件,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即可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地块场地适合开展居住用地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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