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汶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包装袋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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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汶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包装袋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 (略) 塑料包装袋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5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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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塑料包装袋制造项目

天津 (略)

(略) 西青区中北镇中北工 (略) 2号增2号

天津 (略)

天津 (略) (略) 西青区中北镇中北工 (略) 2号的增2号厂房建设“塑料包装袋制造项目”。目前,厂房内相关生产设备已全部建成未投入使用,环保设备暂未进行安装。项目建成后将年产塑料包装袋350吨。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过程,目前厂房内相关生产设备已全部建成未投入使用,环保设备暂未进行安装。施工期主要为环保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仅有噪声、废水和少量固体废弃物产生。随着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影响将随之消失。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可恢复到原有水平。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在吹膜、印刷、热合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和管道收集后,由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尾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各排放源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预计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和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废水 本项目厂区内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厂区污水 (略)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对区域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新增噪声源主要来自吹膜机、印刷机、制袋机、热合机、折边机、空压机、环保设备风机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间隔声等措施,降低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棉纱、废油墨桶、废擦拭油墨抹布、废油墨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城管委清运处理。

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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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25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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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塑料包装袋制造项目

天津 (略)

(略) 西青区中北镇中北工 (略) 2号增2号

天津 (略)

天津 (略) (略) 西青区中北镇中北工 (略) 2号的增2号厂房建设“塑料包装袋制造项目”。目前,厂房内相关生产设备已全部建成未投入使用,环保设备暂未进行安装。项目建成后将年产塑料包装袋350吨。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过程,目前厂房内相关生产设备已全部建成未投入使用,环保设备暂未进行安装。施工期主要为环保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仅有噪声、废水和少量固体废弃物产生。随着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影响将随之消失。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可恢复到原有水平。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在吹膜、印刷、热合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和管道收集后,由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尾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各排放源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预计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和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废水 本项目厂区内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厂区污水 (略)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对区域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新增噪声源主要来自吹膜机、印刷机、制袋机、热合机、折边机、空压机、环保设备风机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间隔声等措施,降低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棉纱、废油墨桶、废擦拭油墨抹布、废油墨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城管委清运处理。

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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