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峰玉龙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一次公示
关于赤峰玉龙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赤峰玉龙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一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赤峰玉龙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2)项目由来:赤峰玉龙工业园区是200 (略) 人民政府 (略) 级工业园区,2012年升级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2021 (略)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机编发【2021】95号), (略) 玉龙工业园区更名为内蒙古赤峰农畜产品开发区翁牛特旗产业园。2022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新一轮开发区优化调整下与敖汉旗产业园统筹整合为内蒙古赤峰农畜产品开发区。2024年3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内工信园区字〔2024〕87号),将内蒙古赤峰农畜产品开发区翁牛特旗产业园名称改回赤峰玉龙工业园区,作为独立的三类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冶金、新材料、农畜产品加工。
(3)规划产业定位:
立足翁牛特旗实际,充分发挥和依托赤峰玉龙工业园区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冶金、新材料、农畜产品加工三个主导产业,持续做强存量优势,加快引进承接新能源、特色轻工等新兴产业,培育增量新优势,打造四个产业基地。
充分结合园区开发建设现状,优化南区以农畜产品加工为基础的轻工制造产业布局,加快建设绿色农畜产品中小企业创业园形成创业中心,科学布局北区以冶金为引领的新能源应用产业布局,加快建设新材料创新中心,着力形成“两心、两片、八组团”的空间格局。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产业园区》的工作程序进行。
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环境减缓措施,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报送审批前,以信息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环评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完善环境影响报告。
2、各阶段工作安排
准备阶段:收集、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正式工作阶段将采取问卷调查、公示或其它方式等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3、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结论,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首先开展相应的现场调查与查勘,并对项目建设影响涉及范围的环境质量(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污染源、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地方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与功能区划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背景资料,识别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敏感目标。并对本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与分析。此外,按照国家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将在现场调查中开展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来自项目影响涉及范围的有关单位、公众及相关专家的意见。按照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评价本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带来的影响,对不利环境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编制本报告书。
4、审批程序
报告书经不断完善后,由建设单位提交至主管单位申请行政审批。
三、建设单位:赤峰玉龙工业园区
联系人:于文柱
电话:*
通信地址:赤峰玉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规划环评编制单位:赤峰科林 (略)
联系人:杨丽颖
电话:*
通信地址: (略) 松山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8010
电子邮箱:cfyangliying@163.com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赤峰玉龙工业园区及周边区域的个人或单位。
2、《公众意见表》 (略) 搜索,网址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t*_*.html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产业园区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联系。公告有效期十天。
特此公示!
赤峰玉龙工业园区
2024年4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赤峰玉龙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一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赤峰玉龙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2)项目由来:赤峰玉龙工业园区是200 (略) 人民政府 (略) 级工业园区,2012年升级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2021 (略)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机编发【2021】95号), (略) 玉龙工业园区更名为内蒙古赤峰农畜产品开发区翁牛特旗产业园。2022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新一轮开发区优化调整下与敖汉旗产业园统筹整合为内蒙古赤峰农畜产品开发区。2024年3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内工信园区字〔2024〕87号),将内蒙古赤峰农畜产品开发区翁牛特旗产业园名称改回赤峰玉龙工业园区,作为独立的三类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冶金、新材料、农畜产品加工。
(3)规划产业定位:
立足翁牛特旗实际,充分发挥和依托赤峰玉龙工业园区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冶金、新材料、农畜产品加工三个主导产业,持续做强存量优势,加快引进承接新能源、特色轻工等新兴产业,培育增量新优势,打造四个产业基地。
充分结合园区开发建设现状,优化南区以农畜产品加工为基础的轻工制造产业布局,加快建设绿色农畜产品中小企业创业园形成创业中心,科学布局北区以冶金为引领的新能源应用产业布局,加快建设新材料创新中心,着力形成“两心、两片、八组团”的空间格局。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产业园区》的工作程序进行。
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环境减缓措施,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报送审批前,以信息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环评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完善环境影响报告。
2、各阶段工作安排
准备阶段:收集、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正式工作阶段将采取问卷调查、公示或其它方式等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3、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结论,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首先开展相应的现场调查与查勘,并对项目建设影响涉及范围的环境质量(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污染源、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地方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与功能区划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背景资料,识别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敏感目标。并对本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与分析。此外,按照国家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将在现场调查中开展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来自项目影响涉及范围的有关单位、公众及相关专家的意见。按照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评价本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带来的影响,对不利环境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编制本报告书。
4、审批程序
报告书经不断完善后,由建设单位提交至主管单位申请行政审批。
三、建设单位:赤峰玉龙工业园区
联系人:于文柱
电话:*
通信地址:赤峰玉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规划环评编制单位:赤峰科林 (略)
联系人:杨丽颖
电话:*
通信地址: (略) 松山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8010
电子邮箱:cfyangliying@163.com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赤峰玉龙工业园区及周边区域的个人或单位。
2、《公众意见表》 (略) 搜索,网址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t*_*.html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产业园区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联系。公告有效期十天。
特此公示!
赤峰玉龙工业园区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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