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石亭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漳州市石亭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45号)、《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漳政综(2017)45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属于拟收回、收储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收储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应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以了解目前地块环境状况,避免地块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预防和控制用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未来接触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略) 石亭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地块拟变更为公用设施用地,因此需要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概况
(略) 石亭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地块位于 (略) 芗城区石亭街道南山村,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7.*o、北纬:24.*o,四至为: (略) 报废汽车 (略) , (略) 及在建产业园, (略) 为在建产业园, (略) (略) ,总面积*.40平方米。调查地块历史功能主要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拟变更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调查主要结论
经过第一阶段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分析及人员访谈显示: (略) 石亭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地块无进行污染性企业生产活动,未发现内部污染源,周围相邻区域亦无可能的污染源。通过现场快速检测辅助手段说明,本项目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可作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桥隧保障分中心
联系方式:*
四、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漳州全过程 (略)
联系方式:*
根据《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45号)、《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漳政综(2017)45号)、《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属于拟收回、收储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收储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应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以了解目前地块环境状况,避免地块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预防和控制用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未来接触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略) 石亭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地块拟变更为公用设施用地,因此需要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概况
(略) 石亭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地块位于 (略) 芗城区石亭街道南山村,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7.*o、北纬:24.*o,四至为: (略) 报废汽车 (略) , (略) 及在建产业园, (略) 为在建产业园, (略) (略) ,总面积*.40平方米。调查地块历史功能主要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拟变更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调查主要结论
经过第一阶段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分析及人员访谈显示: (略) 石亭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地块无进行污染性企业生产活动,未发现内部污染源,周围相邻区域亦无可能的污染源。通过现场快速检测辅助手段说明,本项目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可作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桥隧保障分中心
联系方式:*
四、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漳州全过程 (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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