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广南段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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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广南段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广南段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已于**日由广南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进行审查。经我局审查,临时用地申请范围未超出首次审批范围,可使用原编制并已通过县级评审的土地复垦方案,现将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广南段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张军、刘奉芸,0876-*。

附件: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广南段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广南段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已于**日由广南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进行审查。经我局审查,临时用地申请范围未超出首次审批范围,可使用原编制并已通过县级评审的土地复垦方案,现将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广南段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张军、刘奉芸,0876-*。

附件:广南(那洒)至西畴(兴街)高速公路(广南段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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