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瑞驰塑料包装厂塑料粒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瑞驰塑料包装厂塑料粒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斗门区井岸镇瑞驰塑料包装厂塑料粒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斗门区井岸镇瑞驰塑料包装厂塑料粒子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斗门区 (略) 斗区井岸镇 (略) 南一巷22号1栋第一层B区 |
建设单位 | (略) 斗门区井岸镇瑞驰塑料包装厂 |
项目概况 | (略) 斗门区井岸镇瑞驰塑料包装厂塑料粒子生产项 (略) 斗门区井岸镇新 (略) 南一巷22号1栋第一层B区,项目建筑面积72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聚*烯塑料粒子的生产,将收集到的聚*烯塑料边角料,拉丝熔融加工成塑料粒子外售,预计年产聚*烯塑料粒子800吨。 |
环评机构 | (略) 深蓝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略) (略) 排至新青水质净化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鸡啼门水道;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略) 斗门区井岸镇瑞驰塑料包装厂塑料粒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斗门区井岸镇瑞驰塑料包装厂塑料粒子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斗门区 (略) 斗区井岸镇 (略) 南一巷22号1栋第一层B区 |
建设单位 | (略) 斗门区井岸镇瑞驰塑料包装厂 |
项目概况 | (略) 斗门区井岸镇瑞驰塑料包装厂塑料粒子生产项 (略) 斗门区井岸镇新 (略) 南一巷22号1栋第一层B区,项目建筑面积72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聚*烯塑料粒子的生产,将收集到的聚*烯塑料边角料,拉丝熔融加工成塑料粒子外售,预计年产聚*烯塑料粒子800吨。 |
环评机构 | (略) 深蓝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略) (略) 排至新青水质净化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鸡啼门水道;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