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市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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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皇岛市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行政审批局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林业局:

你单位《关于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秦林呈〔2024〕30号)及瑞和安惠 (略) 编制的《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报批版)》等材料一并收悉。 (略) (略) 林业局《关于申报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的请示》(秦林呈〔2024〕13号)上的批示意见(收文请字515号),市财政局及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抚宁区财政局、山海关区财政局、北戴河新区财政局分别出具的《 (略) 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复函》(不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北戴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北戴河新区发展改革局、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分别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踏勘意见》(同意不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国信国际工程 (略) 出具的《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报批版)评估论证报告》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报批版)》。现将有关内容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单位: (略) 林业局。

三、拟建地点:山海关区山海关林场、青龙满族自治县都山林场、 (略) 林业局海滨林场、 (略) 庄林场、北戴河新区团林林场。(具体位置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四、拟建内容及规模:拟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14个,涉及总建筑面积1106.65平方米。其中新建2个、建筑面积180.08平方米( (略) 庄林场1个、建筑面积80.08平方米,北戴河新区团林林场1个、建筑面积100平方米);重建改造11个,涉及建筑面积808.31平方米(山海关区山海关林场6个、建筑面积370.97平方米, (略) 庄林场3个、建筑面积240.24平方米,青龙满族自治县都山林场1个、建筑面积97.1平方米,北戴河新区团林林场1个、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加固改造1个、涉及建筑面积118.26平方米( (略) 林业局海滨林场)。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550万元。资金筹措:中央投资、其他投资(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北戴河新区财政、抚宁区财政、山海关区财政配套资金及海滨林场自筹)。

六、项目招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核准后的招标方案执行。

七、请抓紧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八、本文件有效期2年(2年内按程序报批初步设计,否则自动失效)。

(略) 行政审批局

**日

(略) 行政审批局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林业局:

你单位《关于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秦林呈〔2024〕30号)及瑞和安惠 (略) 编制的《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报批版)》等材料一并收悉。 (略) (略) 林业局《关于申报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的请示》(秦林呈〔2024〕13号)上的批示意见(收文请字515号),市财政局及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抚宁区财政局、山海关区财政局、北戴河新区财政局分别出具的《 (略) 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复函》(不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北戴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北戴河新区发展改革局、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分别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踏勘意见》(同意不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国信国际工程 (略) 出具的《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报批版)评估论证报告》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报批版)》。现将有关内容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单位: (略) 林业局。

三、拟建地点:山海关区山海关林场、青龙满族自治县都山林场、 (略) 林业局海滨林场、 (略) 庄林场、北戴河新区团林林场。(具体位置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四、拟建内容及规模:拟 (略) 国有林场管护用房14个,涉及总建筑面积1106.65平方米。其中新建2个、建筑面积180.08平方米( (略) 庄林场1个、建筑面积80.08平方米,北戴河新区团林林场1个、建筑面积100平方米);重建改造11个,涉及建筑面积808.31平方米(山海关区山海关林场6个、建筑面积370.97平方米, (略) 庄林场3个、建筑面积240.24平方米,青龙满族自治县都山林场1个、建筑面积97.1平方米,北戴河新区团林林场1个、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加固改造1个、涉及建筑面积118.26平方米( (略) 林业局海滨林场)。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550万元。资金筹措:中央投资、其他投资(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北戴河新区财政、抚宁区财政、山海关区财政配套资金及海滨林场自筹)。

六、项目招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核准后的招标方案执行。

七、请抓紧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八、本文件有效期2年(2年内按程序报批初步设计,否则自动失效)。

(略) 行政审批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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