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山居大青屠宰及加工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富春山居大青屠宰及加工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富春山居大青屠宰及加工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杭州 (略) 富春山居大青屠宰及加工厂改扩建工程,拟在现有厂区占地范围内利用北侧空闲土地实施扩建,在现有年宰杀生猪*头的基础上新增*头肉牛的宰杀能力,企业设有相应的待宰区、屠宰区、冷库、 (略) 等内容,可实现肉制品检疫、屠宰、销售一体化。本次项目扩建完成后,将对 (略) 的畜牧业发展,为富 (略) 民“菜篮子”提供安全可靠的新鲜猪肉、牛肉,进而保障公共卫生的安全,推动富阳区生态文明建设。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 (略) 富阳区富春街道青云桥村,本次评价涉及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周边镇村居民 (略) 、学校,主要包括有潘村、大新村、西邮村、高畈村、杨梅山村、店口村、山坎上村、金鑫花园、百合社区、富阳区实验中学、富阳区职业高级中学、富春大青小学、富春大青幼儿园、富春春蕾小学、富春第十小学、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富春实验学校、富源幼儿园、海艺韵幼儿园、富阳区 (略) 、 (略) 富阳 (略) 等。项目周边环境空气为二类区,附近地表水青云浦(笕浦江)、南渠、三桥溪等均为三类水体,声环境2类功能区,项目占地土壤为第二类建设用地。
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和可能的环境影响情况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牲畜待宰、屠宰车间及配套设施(粪便暂存、废水收集、污水处理)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异味,主要成份为H2S和NH3,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加强车间封闭性、做好各项除臭收集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及其它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有限;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屠宰废水、牲畜运输车辆及车间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喷淋水、初期雨水、职工生活污水等,项目扩建完成后将建有2套污水处理系统,其中生猪屠宰区域的各类生产废水经收集后由新建污水处理站(设计最大处理能力200m3/d,工艺采用除油前处理+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好氧+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DW002);肉牛屠宰区域的各类生产废水经收集后通过现有老污水处理站(设计最大处理能力300m3/d,工艺采用除油前处理+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好氧+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后达标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肉牛屠宰废水一并汇合达标纳管排放(DW001),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地表水环境,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项目在做好防腐防渗漏措施后,不会对附近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病死牲畜、不合格肉品、不可食用内脏、碎肉、废水处理废油脂交由杭州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牲畜粪便、肠道内容物交由浙江 (略) 作为有机肥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含水率≦60%)作为肥料外售农户综合利用;猪毛、蹄壳外售综合利用;等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检疫废物、废机油等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项目噪声主要为新增屠宰肉牛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2类标准要求。
故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四、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预期效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下表所示。
表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通过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对环境影响可降低最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可维持不变。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要点
富春山居大青屠宰及加工厂改扩建工程项目,拟建 (略) 富阳区富春街道青云桥村大青屠宰场现有厂区内;项目各项污染物经环保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有限,可维持现有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环卫规划、 (略) 产业政策和行业规范要求,符合南浔区“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本人亲访或电话、信函、即时通讯软件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有关内容,如需了解进一步的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公众查阅和咨询的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20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 (略) 络公示、报纸公示以及在项目所在地、周边镇、村公示栏张贴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本次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20日。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也可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众意见可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具体下载链接地址如下:http://**,提取码:w2kq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建设 (略) 站或 (略) 站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评报告报送审批的进度而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联系方式。
十、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 (略) ,联系人:徐辉,电话:*
环评单位:杭州 (略) ,联系人:闵工,电话:*
审批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电话:0571-*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 (略)
公示发布日期:2023年12月7日
富春山居大青屠宰及加工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杭州 (略) 富春山居大青屠宰及加工厂改扩建工程,拟在现有厂区占地范围内利用北侧空闲土地实施扩建,在现有年宰杀生猪*头的基础上新增*头肉牛的宰杀能力,企业设有相应的待宰区、屠宰区、冷库、 (略) 等内容,可实现肉制品检疫、屠宰、销售一体化。本次项目扩建完成后,将对 (略) 的畜牧业发展,为富 (略) 民“菜篮子”提供安全可靠的新鲜猪肉、牛肉,进而保障公共卫生的安全,推动富阳区生态文明建设。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 (略) 富阳区富春街道青云桥村,本次评价涉及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周边镇村居民 (略) 、学校,主要包括有潘村、大新村、西邮村、高畈村、杨梅山村、店口村、山坎上村、金鑫花园、百合社区、富阳区实验中学、富阳区职业高级中学、富春大青小学、富春大青幼儿园、富春春蕾小学、富春第十小学、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富春实验学校、富源幼儿园、海艺韵幼儿园、富阳区 (略) 、 (略) 富阳 (略) 等。项目周边环境空气为二类区,附近地表水青云浦(笕浦江)、南渠、三桥溪等均为三类水体,声环境2类功能区,项目占地土壤为第二类建设用地。
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和可能的环境影响情况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牲畜待宰、屠宰车间及配套设施(粪便暂存、废水收集、污水处理)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异味,主要成份为H2S和NH3,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加强车间封闭性、做好各项除臭收集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及其它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有限;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屠宰废水、牲畜运输车辆及车间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喷淋水、初期雨水、职工生活污水等,项目扩建完成后将建有2套污水处理系统,其中生猪屠宰区域的各类生产废水经收集后由新建污水处理站(设计最大处理能力200m3/d,工艺采用除油前处理+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好氧+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DW002);肉牛屠宰区域的各类生产废水经收集后通过现有老污水处理站(设计最大处理能力300m3/d,工艺采用除油前处理+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好氧+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后达标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肉牛屠宰废水一并汇合达标纳管排放(DW001),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地表水环境,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项目在做好防腐防渗漏措施后,不会对附近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病死牲畜、不合格肉品、不可食用内脏、碎肉、废水处理废油脂交由杭州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牲畜粪便、肠道内容物交由浙江 (略) 作为有机肥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含水率≦60%)作为肥料外售农户综合利用;猪毛、蹄壳外售综合利用;等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检疫废物、废机油等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项目噪声主要为新增屠宰肉牛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2类标准要求。
故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四、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预期效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下表所示。
表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通过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对环境影响可降低最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可维持不变。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要点
富春山居大青屠宰及加工厂改扩建工程项目,拟建 (略) 富阳区富春街道青云桥村大青屠宰场现有厂区内;项目各项污染物经环保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有限,可维持现有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环卫规划、 (略) 产业政策和行业规范要求,符合南浔区“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本人亲访或电话、信函、即时通讯软件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有关内容,如需了解进一步的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公众查阅和咨询的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20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 (略) 络公示、报纸公示以及在项目所在地、周边镇、村公示栏张贴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本次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20日。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也可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众意见可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具体下载链接地址如下:http://**,提取码:w2kq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建设 (略) 站或 (略) 站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评报告报送审批的进度而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联系方式。
十、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 (略) ,联系人:徐辉,电话:*
环评单位:杭州 (略) ,联系人:闵工,电话:*
审批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电话:0571-*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 (略)
公示发布日期: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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