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兽医中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本级配套补助经费公示
市畜牧兽医中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本级配套补助经费公示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文件规定:“50头以上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给予80元的补助,其中中央财政每头给予50元的补助,省级财政承担20元,县级财政承担10元。”据统计,从2022年12月到2023年6月止,全市共处理病死猪*头,根据“本级财政承担10元\/头”规定核算,本级财政共需配套补助41.*元。 (略) 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工作,由市财政局拨付无害化处理本级财政配套补助41.*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元(鄂财产发〔2021〕74号)、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元(鄂财产发〔2022〕90号)。
特此公示。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文件规定:“50头以上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给予80元的补助,其中中央财政每头给予50元的补助,省级财政承担20元,县级财政承担10元。”据统计,从2022年12月到2023年6月止,全市共处理病死猪*头,根据“本级财政承担10元\/头”规定核算,本级财政共需配套补助41.*元。 (略) 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工作,由市财政局拨付无害化处理本级财政配套补助41.*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元(鄂财产发〔2021〕74号)、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元(鄂财产发〔2022〕90号)。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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