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2024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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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2024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6日我局拟对山 (略) 新建纸箱包装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附件: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 (略) 新建纸箱包装加工项目

祁县东观镇晓义村西侧1.3km处( (略) 内)

山 (略)

山西 (略)

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53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安装水性印刷模切成型机、开槽机、压痕机、压线机、瓦楞纸板钉箱机、自动粘订一体订箱机等设备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建成后年加工*平方米包装纸箱。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管控措施;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车 (略) 移动机械,确保尾气达标排放;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堆放苫盖,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地点,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不供暖,办公区冬季采用电采暖,不得建设燃煤设施。生产车间全封闭;要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并对物料的储存、转移、输送、使用环节实施有效管控。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及附录A中表A.1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配套相应处理能力和效率的污染防治设施,选用符合要求的活性炭并做到足量添加,及时更换,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 (略) 辊清洗废水经处理后作为水性油墨稀释用水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运输车辆禁鸣、限速行驶,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外售废品收购站;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棉纱、废手套、废油墨抹布、废油墨、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规范设置危废标识牌,按规定建立危废转移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要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定点堆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6、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跑、冒、滴、漏现象。

7、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范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排污口设置。按照污染源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发生。

8、项目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核定的挥发性有机物0.012吨/年的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6日我局拟对山 (略) 新建纸箱包装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附件: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 (略) 新建纸箱包装加工项目

祁县东观镇晓义村西侧1.3km处( (略) 内)

山 (略)

山西 (略)

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53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安装水性印刷模切成型机、开槽机、压痕机、压线机、瓦楞纸板钉箱机、自动粘订一体订箱机等设备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建成后年加工*平方米包装纸箱。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管控措施;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车 (略) 移动机械,确保尾气达标排放;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堆放苫盖,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地点,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不供暖,办公区冬季采用电采暖,不得建设燃煤设施。生产车间全封闭;要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并对物料的储存、转移、输送、使用环节实施有效管控。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及附录A中表A.1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配套相应处理能力和效率的污染防治设施,选用符合要求的活性炭并做到足量添加,及时更换,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 (略) 辊清洗废水经处理后作为水性油墨稀释用水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运输车辆禁鸣、限速行驶,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外售废品收购站;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棉纱、废手套、废油墨抹布、废油墨、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规范设置危废标识牌,按规定建立危废转移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要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定点堆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6、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跑、冒、滴、漏现象。

7、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范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排污口设置。按照污染源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发生。

8、项目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核定的挥发性有机物0.012吨/年的总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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