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天星煤气化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LNG联产合成氨、高纯氢项目
山西天星煤气化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LNG联产合成氨、高纯氢项目
项目名称: | 山 (略) 焦炉煤气制LNG联产合成氨、高纯氢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山 (略) |
环评机构: | 山西清泽 (略) | 拟批准日期: | 2024-4-26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 (略) 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渡产业园, (略) 剩余焦炉煤气为原料,生产5.*吨/年LNG、*吨/年液氨及1800吨/年高纯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TSA预净化、压缩、精脱硫、脱碳、干燥液化、氨合成、PSA提氢等生产装置等主体工程及配套的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纯化再生废气、*烷塔顶精馏尾气分别作为预净化再生气和作为纯化再生气,提氢解吸气作为纯化再生气。预处理废液储罐不凝气、预净化再生废气、脱碳闪蒸废气送焦炉燃烧系统处理;氨合成放空气、氨合成闪蒸气、氨储罐及装车不凝气送焦炉燃烧系统处理;LNG储罐及装车BOG经增压后送至冷箱回收。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产生的预处理冲洗废水、气柜水封水、压缩分离冷凝液、火炬水封水、合成氨废锅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等, (略) 焦化工程污水处理站分质处理后回用,全厂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TSA预净化、精脱硫除油废吸附剂和MDEA脱碳废吸附剂送焦化掺煤炼焦,废加氢催化剂、废精脱硫剂、废脱氯剂、废MDEA吸附剂、废干燥剂、废脱汞剂、废机油、废油桶等危废按要求收集暂存在危废贮存库,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0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其余废纯化吸附剂、废氨合成催化剂、废PSA吸附剂、废空分滤芯、废空分精馏分子筛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厂家回收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型时首选低噪声设备;对较大功率的压缩机、泵类等设备,应集中布置,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对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设施,应采用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压缩机、各类泵等设备安装时,在基座下设置减振基础降噪;管道系统采用弹性连接进行隔振处理;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项目位于郭庄泉域范围内,须严格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山 (略) *吨/年炭化室高度6.05米捣固焦化技改升级项目对郭庄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晋水审批决〔2021〕731号)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的相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建立相应的应急响应制度,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及时发现污染并及时控制,避免对辛安泉域和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项目名称: | 山 (略) 焦炉煤气制LNG联产合成氨、高纯氢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山 (略) |
环评机构: | 山西清泽 (略) | 拟批准日期: | 2024-4-26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 (略) 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渡产业园, (略) 剩余焦炉煤气为原料,生产5.*吨/年LNG、*吨/年液氨及1800吨/年高纯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TSA预净化、压缩、精脱硫、脱碳、干燥液化、氨合成、PSA提氢等生产装置等主体工程及配套的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纯化再生废气、*烷塔顶精馏尾气分别作为预净化再生气和作为纯化再生气,提氢解吸气作为纯化再生气。预处理废液储罐不凝气、预净化再生废气、脱碳闪蒸废气送焦炉燃烧系统处理;氨合成放空气、氨合成闪蒸气、氨储罐及装车不凝气送焦炉燃烧系统处理;LNG储罐及装车BOG经增压后送至冷箱回收。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产生的预处理冲洗废水、气柜水封水、压缩分离冷凝液、火炬水封水、合成氨废锅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等, (略) 焦化工程污水处理站分质处理后回用,全厂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TSA预净化、精脱硫除油废吸附剂和MDEA脱碳废吸附剂送焦化掺煤炼焦,废加氢催化剂、废精脱硫剂、废脱氯剂、废MDEA吸附剂、废干燥剂、废脱汞剂、废机油、废油桶等危废按要求收集暂存在危废贮存库,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0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其余废纯化吸附剂、废氨合成催化剂、废PSA吸附剂、废空分滤芯、废空分精馏分子筛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厂家回收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型时首选低噪声设备;对较大功率的压缩机、泵类等设备,应集中布置,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对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设施,应采用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压缩机、各类泵等设备安装时,在基座下设置减振基础降噪;管道系统采用弹性连接进行隔振处理;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项目位于郭庄泉域范围内,须严格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山 (略) *吨/年炭化室高度6.05米捣固焦化技改升级项目对郭庄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晋水审批决〔2021〕731号)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的相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建立相应的应急响应制度,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及时发现污染并及时控制,避免对辛安泉域和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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