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1胶南至海晏公路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段工程JX-1标段二级公路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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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41胶南至海晏公路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段工程JX-1标段二级公路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G341胶南至海晏公路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段工程(JX-1标段二级公路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单位现将“G341胶南至海晏公路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段工程(JX-1标段二级公路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

G341胶南至海晏公路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段工程(JX-1标段二级公路段)

二、项目概况

本项 (略) 互助县加定镇境内;路线起始于加定镇岗子沟口( (略) 界),沿现状岗青公路,经金沙峡水电站、下河滩村、篷子塔拉、朱岔峡水电站、扎隆口村、加塘村、金蝉口村,终点位于下麻久村,顺接一级公路段修筑起点,路线全长32.594km(长链16.524m,断链2.143m),本工程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由现有的三级公路改扩建而成,设计速度采用60/40/h,局部困难路段维持原设计指标不变,采用30km/h;根据现场条件选用路基宽度,一般路段采用10m,受限路段采用8.5m,特殊困难段经论证后可维持既有现有路基宽度。本段共设置大桥1座、中桥2座(维修1座)、小桥2座、箱涵3道、盖板涵及圆管涵182道,停车港湾9处。

三、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海中电建 (略) t

联系地址: (略) 城东区昆仑东路148号1号楼148-48号19层

联系人:马正斌

联系电话:*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青海 (略)

地址: (略) 城中区南川东路69号48号楼1单元1022室

联系人:史生颖

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下载链接;

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2)进行社会公众参与调查时表达相关意见。建设单位将公众参与调查单独成册存档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呈报。

六、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青海中电建 (略)

**日

,城中区,青海, (略) , (略) ,西宁,海东

G341胶南至海晏公路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段工程(JX-1标段二级公路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单位现将“G341胶南至海晏公路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段工程(JX-1标段二级公路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

G341胶南至海晏公路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段工程(JX-1标段二级公路段)

二、项目概况

本项 (略) 互助县加定镇境内;路线起始于加定镇岗子沟口( (略) 界),沿现状岗青公路,经金沙峡水电站、下河滩村、篷子塔拉、朱岔峡水电站、扎隆口村、加塘村、金蝉口村,终点位于下麻久村,顺接一级公路段修筑起点,路线全长32.594km(长链16.524m,断链2.143m),本工程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由现有的三级公路改扩建而成,设计速度采用60/40/h,局部困难路段维持原设计指标不变,采用30km/h;根据现场条件选用路基宽度,一般路段采用10m,受限路段采用8.5m,特殊困难段经论证后可维持既有现有路基宽度。本段共设置大桥1座、中桥2座(维修1座)、小桥2座、箱涵3道、盖板涵及圆管涵182道,停车港湾9处。

三、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海中电建 (略) t

联系地址: (略) 城东区昆仑东路148号1号楼148-48号19层

联系人:马正斌

联系电话:*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青海 (略)

地址: (略) 城中区南川东路69号48号楼1单元1022室

联系人:史生颖

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下载链接;

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2)进行社会公众参与调查时表达相关意见。建设单位将公众参与调查单独成册存档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呈报。

六、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青海中电建 (略)

**日

,城中区,青海, (略) , (略) ,西宁,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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