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航达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食用醋制造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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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航达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食用醋制造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山西航达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食用醋制造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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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7窗口


项目名称:食用醋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黎城县黎侯镇上桂花村

建设单位:山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山西 (略) 食用醋制造项 (略) 黎城县黎侯镇上桂花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一层为生产车间,二层为办公用房,建设发酵车间、淋醋车间、灭菌室、灌装车间、晒醋场地等,并配套完善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600吨食用醋。项目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2022年12月5日,黎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212-*-89-01-*。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仅进行厂房改造、设备安装,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可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物进行外售,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清运。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限值要求,同时须满足《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长气防办〔2019〕9号)中相关要求。

加强生产管理,对设备和食醋输送管道及时进行检查维护,同时加强车间通风,醋渣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厂界臭气浓度、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三)认真落实废水治理措施。制醋废水、洗瓶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软化水制备废水暂存于厂内45m3废水收集池内,用罐车拉至黎城碧 (略) 处理,不得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洗手废水用于厂区泼洒降尘,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和醋糟暂存于醋糟暂存间内,外售给周边养殖专业合作社作为饲料。废包装物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醋糟暂存间、废水收集池进行重点防渗,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运营期加强管理,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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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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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7窗口


项目名称:食用醋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黎城县黎侯镇上桂花村

建设单位:山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山西 (略) 食用醋制造项 (略) 黎城县黎侯镇上桂花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一层为生产车间,二层为办公用房,建设发酵车间、淋醋车间、灭菌室、灌装车间、晒醋场地等,并配套完善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600吨食用醋。项目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2022年12月5日,黎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212-*-89-01-*。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仅进行厂房改造、设备安装,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可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物进行外售,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清运。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限值要求,同时须满足《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长气防办〔2019〕9号)中相关要求。

加强生产管理,对设备和食醋输送管道及时进行检查维护,同时加强车间通风,醋渣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厂界臭气浓度、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三)认真落实废水治理措施。制醋废水、洗瓶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软化水制备废水暂存于厂内45m3废水收集池内,用罐车拉至黎城碧 (略) 处理,不得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洗手废水用于厂区泼洒降尘,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和醋糟暂存于醋糟暂存间内,外售给周边养殖专业合作社作为饲料。废包装物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醋糟暂存间、废水收集池进行重点防渗,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运营期加强管理,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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