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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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院内公告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作者: 审核: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5 阅读次数: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

建设单位:浙 (略) (略)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 (略) 滨江区长江单元*(2022)*地块。具体范围东至B1/B2-17地块的江锦国际、B1/B2-19地块的君尚金座, (略) , (略) ,北至科技馆街。

建设内容:项目新征建设用地*平方米(折合22.33亩),新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包括建设创伤抢救用房、科研用房、教学模拟中心等功能用房及连廊,并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库、室外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及室外公用工程。项目采用平急结合的设计理念,日常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相关的培训演练、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非医疗功能;在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开展信息化指挥建设、跨区域快速反应、*海空立体转运、大批量伤员集中救治等医疗功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image.png

*注1: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考虑项目周边500m;声环境保护目标考虑项目周边50m。

*注2:项目西南侧半岛国际的边界与本项目用地红线的最近距离约495m,本项目用地红线周边500m范围内无半岛国际的居民住宅,因此仅备注说明。

*注3:君尚金座、江锦国际均为办公、商业、公寓性质,其用地性质为B1/B2商业商务用地,不属于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居住用地。但由于本项目与君尚金座、江锦国际相邻,因此本项目从严将其列入环境保护目标。

*注4: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不考虑距离项目较远的其余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燃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实验室废气、备用发电机组废气。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汽车尾气经地下车库通风排烟系统捕集后经建筑专用竖井排放。燃气锅炉废气由配套风机收集后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构筑物加盖密闭,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柜专用管道收集,采用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组废气由配套风机收集后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本项目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公用排水等。院区内雨污分流,雨水接 (略)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再和各类医疗废 (略) 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只要切实落实好废水集中收集及处理工作, (略) 区内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等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正常工况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车辆进出地下车库出入口、各类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经过降噪隔声措施,院区内加强车辆管理,场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另外,在遇到突发特重大应急救援时,本项目会使用直升机进行危病重伤员的紧急救助,会产生突发的直升机噪声。通常直升机降落和起飞时悬停时间不会很长,单次飞行噪声影响时间极短,属于突发偶然事件,随着直升机使用的结束,直升机飞行噪声即消失。

(5)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会产生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废液、废活性炭、废灯管、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生活垃圾、食堂餐厨垃圾等废物。一般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废可合理处置。

(6)土壤环境影响

正常情况下,本项目依托较好的“三废”治理措施,废水、废气、固废污染物均能实现有效处置,不会对地块内及周边土壤造成影响。

(7)风险环境影响

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潜在环境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具体见表2。

表2 项目防治措施及效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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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 (略) (略) 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控制要求,且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国土空间规划;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项目的实施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的相关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对确定的环评单位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4月26日——5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浙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滨 (略) 1511号 邮编:*

联系人:黄恺悦 联系电话:0571-*

(2)环评单位名称:杭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361号国都商务大厦1208室 邮编:*

联系人:曲艺 联系电话:*

公示发布单位:浙 (略)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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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审核: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5 阅读次数: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

建设单位:浙 (略) (略)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 (略) 滨江区长江单元*(2022)*地块。具体范围东至B1/B2-17地块的江锦国际、B1/B2-19地块的君尚金座, (略) , (略) ,北至科技馆街。

建设内容:项目新征建设用地*平方米(折合22.33亩),新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包括建设创伤抢救用房、科研用房、教学模拟中心等功能用房及连廊,并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库、室外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及室外公用工程。项目采用平急结合的设计理念,日常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相关的培训演练、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非医疗功能;在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开展信息化指挥建设、跨区域快速反应、*海空立体转运、大批量伤员集中救治等医疗功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image.png

*注1: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考虑项目周边500m;声环境保护目标考虑项目周边50m。

*注2:项目西南侧半岛国际的边界与本项目用地红线的最近距离约495m,本项目用地红线周边500m范围内无半岛国际的居民住宅,因此仅备注说明。

*注3:君尚金座、江锦国际均为办公、商业、公寓性质,其用地性质为B1/B2商业商务用地,不属于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居住用地。但由于本项目与君尚金座、江锦国际相邻,因此本项目从严将其列入环境保护目标。

*注4: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不考虑距离项目较远的其余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燃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实验室废气、备用发电机组废气。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汽车尾气经地下车库通风排烟系统捕集后经建筑专用竖井排放。燃气锅炉废气由配套风机收集后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构筑物加盖密闭,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柜专用管道收集,采用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组废气由配套风机收集后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本项目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公用排水等。院区内雨污分流,雨水接 (略)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再和各类医疗废 (略) 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只要切实落实好废水集中收集及处理工作, (略) 区内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等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正常工况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车辆进出地下车库出入口、各类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经过降噪隔声措施,院区内加强车辆管理,场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另外,在遇到突发特重大应急救援时,本项目会使用直升机进行危病重伤员的紧急救助,会产生突发的直升机噪声。通常直升机降落和起飞时悬停时间不会很长,单次飞行噪声影响时间极短,属于突发偶然事件,随着直升机使用的结束,直升机飞行噪声即消失。

(5)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会产生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废液、废活性炭、废灯管、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生活垃圾、食堂餐厨垃圾等废物。一般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废可合理处置。

(6)土壤环境影响

正常情况下,本项目依托较好的“三废”治理措施,废水、废气、固废污染物均能实现有效处置,不会对地块内及周边土壤造成影响。

(7)风险环境影响

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潜在环境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具体见表2。

表2 项目防治措施及效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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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 (略) (略) 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控制要求,且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国土空间规划;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项目的实施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的相关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对确定的环评单位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4月26日——5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浙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滨 (略) 1511号 邮编:*

联系人:黄恺悦 联系电话:0571-*

(2)环评单位名称:杭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361号国都商务大厦1208室 邮编:*

联系人:曲艺 联系电话:*

公示发布单位:浙 (略)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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