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李朝亮等4人见义勇为的公示
关于拟认定李朝亮等4人见义勇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省、邵《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 (略)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略) 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拟对李朝亮等4人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为确保事迹的真实性,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1.李朝亮救人事迹
李朝亮,男,生于1971年9月,中共党员,龙溪镇同心村人。
2024年3月14日22时许,正准备休息的李朝亮突然接到邻居打来电话:“亮哥,你快来看看,塘里好像有个人在喊救命……”。当晚的气温较低,且下着小雨,李朝亮来不及多想,马上赶去了村东头池塘,在手电筒微弱的灯光下,李朝亮看见池塘中有一个模糊的人影,于是连鞋子都顾不上脱就跳了下去,虽然池塘水深不足一米,但淤泥很深,走起来十分困难,十多米距离走了五六分钟,走近后发现,遇险者是村里患有精神障碍的村民邓某某。此时邓某某已是脸色苍白,呼吸微弱,李朝亮见状赶紧托起邓某某的肩膀,用尽全身力气带着邓某某往岸边走。
十余分钟后,在李朝亮和*续赶来救助的村民帮助下,邓某某被成功救上岸,李朝亮迅速从旁边找来干稻草,点起火堆为邓某某取暖。在众人的救助下,邓某某慢慢恢复意识。此时,邓某某的儿子闻讯赶到,在李朝亮等人的帮助下,众人将邓某某抬回家中,简单清理后,邓某某 (略) (略) 治疗。
据了解,现年57岁的邓某某中年丧夫且患有精神疾病,她独自将儿子带大,并与儿子相依为命。事发当晚,她发现儿子一直没有回家,便出门寻找,不慎掉落事发池塘受困,所幸被李朝亮等人及时救助,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由于救助及时,邓某某并无大碍, (略) 。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邓某某的儿子懊悔不已,表示以后会更加细致地照顾好母亲。
2.刘纯武、李剑林、钟卫东等3人救人事迹
刘纯武,男,1982年1月出生,迎春亭街道金明村人;李剑林,1988年10月出生,迎春亭街道栗塘村人;钟卫东,男,1986年7月出生,法相岩街道长安村人。
2024年4月9日下午6时许, (略) 稠树塘镇甘田村31组村民林某某的2个孙子欧某某(5岁)、欧某某(4岁)在自家附近玩耍时, (略) 边的水塘,在这危急关头,刘纯武、李剑林、钟卫东三人刚好驾车途经此处,驾驶员钟卫东第一个发现情况,他立即停车并大声喊道:“有孩子落水,赶紧救人”。刘纯武、李剑林、钟卫东迅速下车,在水塘边看到2个小孩在水中挣扎。李剑林率先跑到岸边,一把将离岸边不远的落水小孩捞了上来。刘纯武只想着救人要紧,顾不上当时池塘的水又冷又深,直接跳入水中救另一个孩子,刘纯武迅速游到孩子身边将孩子托举至岸边,钟卫东在岸边将孩子抱上岸。两个孩子呛了很多水,但好在救助及时,身体并无大碍。
据了解,两个落水的小孩是两兄弟,其母亲有精神疾病,平时由奶奶照看。当天,奶奶到屋后邻居家有事,一时疏忽导致孙子落水。刘纯武三人将孩子救上来后,由于三人不是本村人,不认识孩子,于是大声喊“这是谁家的孩子”,孩子奶奶闻声赶到才知道发生的惊险一幕。刘纯武三人将两个孩子交付给孩子奶奶后,不声不响地就离开了。
本次公示2024年4月26日至5月2日止,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人及事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 (略)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地址: (略) 委政法委( (略) 5号)
?邮箱:*@*26.com
电话:0739-*
(略)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省、邵《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 (略)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略) 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拟对李朝亮等4人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为确保事迹的真实性,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1.李朝亮救人事迹
李朝亮,男,生于1971年9月,中共党员,龙溪镇同心村人。
2024年3月14日22时许,正准备休息的李朝亮突然接到邻居打来电话:“亮哥,你快来看看,塘里好像有个人在喊救命……”。当晚的气温较低,且下着小雨,李朝亮来不及多想,马上赶去了村东头池塘,在手电筒微弱的灯光下,李朝亮看见池塘中有一个模糊的人影,于是连鞋子都顾不上脱就跳了下去,虽然池塘水深不足一米,但淤泥很深,走起来十分困难,十多米距离走了五六分钟,走近后发现,遇险者是村里患有精神障碍的村民邓某某。此时邓某某已是脸色苍白,呼吸微弱,李朝亮见状赶紧托起邓某某的肩膀,用尽全身力气带着邓某某往岸边走。
十余分钟后,在李朝亮和*续赶来救助的村民帮助下,邓某某被成功救上岸,李朝亮迅速从旁边找来干稻草,点起火堆为邓某某取暖。在众人的救助下,邓某某慢慢恢复意识。此时,邓某某的儿子闻讯赶到,在李朝亮等人的帮助下,众人将邓某某抬回家中,简单清理后,邓某某 (略) (略) 治疗。
据了解,现年57岁的邓某某中年丧夫且患有精神疾病,她独自将儿子带大,并与儿子相依为命。事发当晚,她发现儿子一直没有回家,便出门寻找,不慎掉落事发池塘受困,所幸被李朝亮等人及时救助,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由于救助及时,邓某某并无大碍, (略) 。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邓某某的儿子懊悔不已,表示以后会更加细致地照顾好母亲。
2.刘纯武、李剑林、钟卫东等3人救人事迹
刘纯武,男,1982年1月出生,迎春亭街道金明村人;李剑林,1988年10月出生,迎春亭街道栗塘村人;钟卫东,男,1986年7月出生,法相岩街道长安村人。
2024年4月9日下午6时许, (略) 稠树塘镇甘田村31组村民林某某的2个孙子欧某某(5岁)、欧某某(4岁)在自家附近玩耍时, (略) 边的水塘,在这危急关头,刘纯武、李剑林、钟卫东三人刚好驾车途经此处,驾驶员钟卫东第一个发现情况,他立即停车并大声喊道:“有孩子落水,赶紧救人”。刘纯武、李剑林、钟卫东迅速下车,在水塘边看到2个小孩在水中挣扎。李剑林率先跑到岸边,一把将离岸边不远的落水小孩捞了上来。刘纯武只想着救人要紧,顾不上当时池塘的水又冷又深,直接跳入水中救另一个孩子,刘纯武迅速游到孩子身边将孩子托举至岸边,钟卫东在岸边将孩子抱上岸。两个孩子呛了很多水,但好在救助及时,身体并无大碍。
据了解,两个落水的小孩是两兄弟,其母亲有精神疾病,平时由奶奶照看。当天,奶奶到屋后邻居家有事,一时疏忽导致孙子落水。刘纯武三人将孩子救上来后,由于三人不是本村人,不认识孩子,于是大声喊“这是谁家的孩子”,孩子奶奶闻声赶到才知道发生的惊险一幕。刘纯武三人将两个孩子交付给孩子奶奶后,不声不响地就离开了。
本次公示2024年4月26日至5月2日止,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人及事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 (略)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地址: (略) 委政法委( (略) 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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