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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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中心三楼行政审批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玻璃制品回收利用项目

(略) 北工 (略) (略) 南

(略)

(略) 鑫 (略)

建设内容:新建车间一座,内含密闭仓库,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设面积*平方米;购置1条*吨/年干式碎玻璃清洗线,配备水电气设施。

建设规模:年处理*吨碎玻璃清洗线。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有组织废气影响分析和环保措施

本项目新建1台(2.34MW)的燃气热风炉,燃料类型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本项目烘干工序燃气热风炉产生的烟气通过管道至烘干机烘干碎玻璃产生的废气均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NOx、SO2、颗粒物满足《关于印发〈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兵环发〔2019〕139号)中标准(颗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要求;碎玻璃在破碎、筛分和分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分析和环保措施

本项目碎玻璃在破碎、筛分、分选、烘干工序以及装卸、堆放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颗粒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无生活污水产生;碎玻璃清洗线为干式清洗线,不使用生产用水,因此不产生废水;燃气热风炉通过干烧内膛加热,用风机送热风,不产生废水。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①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设备加设减震垫、隔声罩;②对强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可在设备与机座之间加隔声垫、橡胶减振垫;③在生产期间尽量关闭窗户,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各部件正常运转,若出现异常噪声,立即停止相关工序作业。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废金属

本项目废金属屑主要为回收碎玻璃夹带,在磁选环节废铁等磁性金属屑将被分选出来,产生量约50t/a;在色选环节,废铜及铝屑等有色金属将被分选出来,均为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合计约10t/a,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2)废纸屑

本项目外购碎玻璃原料中掺杂有废纸屑,废纸屑量按原料量的0.1%计,则产生量为200t/a,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3)废塑料盖

本项目外购碎玻璃原料中掺杂有废塑料盖,废塑料盖量按原料量的0.05%计,则产生量为100t/a,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4)除尘器收集尘

本项目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收集处理,碎玻璃破碎工序和筛分、分选工序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根据项目上述废气源强分析,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量为480.21t/a,外售给有需要的单位。

(5)碎玻璃边角料

本项目碎玻璃清洗线所用碎玻璃原料为*t,所产生的碎玻璃边角料较少,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可知,碎玻璃边角料预计为210t/a,集中处 (略) 处理。

(6)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依托原有的工作人员,因此不产生生活垃圾。

(7)废机油

本项目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中心三楼行政审批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玻璃制品回收利用项目

(略) 北工 (略) (略) 南

(略)

(略) 鑫 (略)

建设内容:新建车间一座,内含密闭仓库,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设面积*平方米;购置1条*吨/年干式碎玻璃清洗线,配备水电气设施。

建设规模:年处理*吨碎玻璃清洗线。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有组织废气影响分析和环保措施

本项目新建1台(2.34MW)的燃气热风炉,燃料类型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本项目烘干工序燃气热风炉产生的烟气通过管道至烘干机烘干碎玻璃产生的废气均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NOx、SO2、颗粒物满足《关于印发〈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兵环发〔2019〕139号)中标准(颗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要求;碎玻璃在破碎、筛分和分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分析和环保措施

本项目碎玻璃在破碎、筛分、分选、烘干工序以及装卸、堆放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颗粒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无生活污水产生;碎玻璃清洗线为干式清洗线,不使用生产用水,因此不产生废水;燃气热风炉通过干烧内膛加热,用风机送热风,不产生废水。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①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设备加设减震垫、隔声罩;②对强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可在设备与机座之间加隔声垫、橡胶减振垫;③在生产期间尽量关闭窗户,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各部件正常运转,若出现异常噪声,立即停止相关工序作业。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废金属

本项目废金属屑主要为回收碎玻璃夹带,在磁选环节废铁等磁性金属屑将被分选出来,产生量约50t/a;在色选环节,废铜及铝屑等有色金属将被分选出来,均为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合计约10t/a,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2)废纸屑

本项目外购碎玻璃原料中掺杂有废纸屑,废纸屑量按原料量的0.1%计,则产生量为200t/a,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3)废塑料盖

本项目外购碎玻璃原料中掺杂有废塑料盖,废塑料盖量按原料量的0.05%计,则产生量为100t/a,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4)除尘器收集尘

本项目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和旋风除尘器收集处理,碎玻璃破碎工序和筛分、分选工序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根据项目上述废气源强分析,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量为480.21t/a,外售给有需要的单位。

(5)碎玻璃边角料

本项目碎玻璃清洗线所用碎玻璃原料为*t,所产生的碎玻璃边角料较少,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可知,碎玻璃边角料预计为210t/a,集中处 (略) 处理。

(6)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依托原有的工作人员,因此不产生生活垃圾。

(7)废机油

本项目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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