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建设项目V2202地块、V3003地块部分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建设项目V2202地块、V3003地块部分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重庆铁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建设项目(V22/02地块、V30/03地块部分)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06-*-04-01-*)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82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600.*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547.*元,方案新增投资为53.*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0.*元,植物措施费0.*元,监测措施费13.*元,临时措施费7.*元,独立费用20.*元(监理费0.*元),基本预备费2.*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元(*.80元,计征面积*m2)。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建设项目(V22/02地块、V30/03地块部分)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 (略)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建设项目(V22/02地块、V30/03地块部分)建设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区 | 重庆 | (略) 或个数 | / | 涉及区/县 | 巴南区 | ||||||||||
项目规模 | 规划总用地面积*.63m2,总建筑面积*.85m2,地上建筑面积*.16m2、地下建筑面积*.69m2 | 总投资 | *万元 | 土建投资 | *万元 | ||||||||||
动工时间 | 2022年10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工程占地(hm2) | 5.82 | 永久占地(hm2) | 5.31 | 临时占地(hm2) | 0.51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31.26 | 1.86 | 0 | 29.40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略)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剥蚀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5.8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建设期土壤流失预测总量 | 544t | 新增水土流失量 | 264t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项目建设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 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林草覆盖率 | 27% | ||||||||||||
林草植被 恢复率 | 97% | 表土防护率 | 92% |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V22/02地块 | 主体已列: (略) 863m,透水砖7618m2,散水沟2055m。 | 主体已列:实土绿化6973.85m2、架空绿化6759.04m2、雨水花园643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340m2 | 主体已实施:车辆冲洗站1座、 (略) 遮盖350m2、临时排水沟79m; 方案新增:临时遮盖5000m2。 | |||||||||||
V30/03地块部分 | 主体已列:透水砖2880m2,散水沟254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m3; | 主体已列:实土绿化790.44m2、架空绿化50.27m2。 | 主体已实施:车辆冲洗站1座、 (略) 遮盖938m2;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43m、临时沉砂池1口、临时遮盖1000m2。 | ||||||||||||
施工营地防治区 | / | /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04m、临时沉砂池1口。 | ||||||||||||
临时边坡防治区 | 方案新增:全面整地2756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2756m2 | 主体已实施: (略) 遮盖400m2;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31m | ||||||||||||
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195.57 方案新增:0.72 | 主体设计:346.72 方案新增:0.31 | 主体设计:4.75 方案新增:7.25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600.37(新增53.33) | 独立费用(万元) | 20.92 | ||||||||||||
监理费(万元) | 0.18 | 监测费 (万元) | 13.11 | 水土保持补偿费(元) | *.80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 (略) | 建设单位 | 重庆铁 (略)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徐圣尧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赵铁卫 | ||||||||||||
地址 | (略) 渝中区李子坝168号3-25-4 | 地址 | (略) 巴南区鱼洞街道智云大道1580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袁双双/136点击查看>>**264 | 联系人及电话 | 尹叶露/189点击查看>>**665 | ||||||||||||
电子邮箱 | *@*q.com | 电子邮箱 | / | ||||||||||||
附件2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建设项目(V22/02地块、V30/03地块部分)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3月15日,巴南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对《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建设项目(V22/02地块、V30/03地块部分)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技术评审,重庆铁 (略) (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 (略) (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由邱发志为组长,廖明、杨科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定有关规定,专家组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质量进行了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4年4月1日形成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的目的和意义明确,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正确。
(二)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82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建设项目(V22/02地块、V30/03地块部分)建设工 (略) 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沿河村(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6°31′34.16″,北纬29°20′5.68″),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铁 (略) 。规划总用地面积*.63m2,总建筑面积*.85m2,地上建筑面积*.16m2、地下建筑面积*.69m2。其中:V22/02地块面积*m2,总建筑面积*.6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m2、地下建筑面积*.58m2),容积率1.80,建筑密度20.30%,绿地率30.59%;V30/03地块部分面积6076m2,总建筑面积7541.1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61.05m2、地下建筑面积2080.11m2),容积率1.50,建筑密度25.62%,绿地率13.78%(项目整体规划绿地率≥30%,本次只涉及幼儿园以及社区用房因此绿地率较低)。项目施工新增临时扰动区域包含临时施工营地1处(占地面积0.23hm2,位于V30/03地块(二期)内),施工产生临时边坡0.28hm2。
项目总占地面积5.82hm2,其中永久占地5.31hm2,临时占地0.51hm2。项目总挖方31.*m3(含表土剥离0.*m3),总填方1.*m3(含表土回填0.*m3),余方29.*m3,余方全部运至龙洲湾沿河村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开工,计划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27个月。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及植被情况等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同意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二)同意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5.82hm2,损坏植被面积0.62hm2。
(三)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单元、时段、侵蚀模数和测算结果。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544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64t。
(四)同意水土流失危害性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项目划分为3个一级防治区即主体工程防治区、施工营地防治区、临时边坡防治区。
(二)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
(三)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主体工程防治区
① V22/02地块
施工前期,在地块南侧已实施车辆冲洗站,同时在南侧的边坡一侧实施了临时排水沟;对场地内的临时堆土实 (略) 临时遮盖。
施工中期,对场内裸露的区域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遮盖。同时对V30/03地块剥离表土运至本地块临时堆放的表土区域实施撒播草籽措施。
施工后期,在场地景观绿化及人行便道底部设 (略) ,管沟开挖临时堆土遇降雨采用防雨布临时遮盖;在建构筑物周边布置散水沟,散水沟接雨水井;同时对地块内的人行道及休闲运动广场实施透水铺砖。在景观绿化带的低凹地带设置雨水花园;按照主体设计在地块红线周边实施实土绿化,在地车库顶实施架空绿化。
②V30/03地块部分
施工前期,V30/03地块部分的北侧车辆进出口处已实施车辆冲洗站,同时开挖边坡等裸露土体实 (略) 临时遮盖。
施工中期,对场地南侧可剥离表土的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运至V22/02地块东南侧进行临时堆放,用于V22/02地块绿化回填。项目北侧边坡底部以及西侧新建临时排水沟,东北侧排水出口布置临时沉砂池。
施工后期,在构筑物四周布置散水沟,同时硬化区域采用透水铺砖,按照主体设计在地块红线周边实施实土绿化,在地车库顶实施架空绿化。
(2)临时边坡防治区
施工前期,在V30/03地块部分南侧的临时边坡采 (略) 遮盖。
施工中期,在V30/03地块部分南侧临时边坡底部新增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接施工营地临时排水沟。同时对V30/03地块部分南侧临时边坡进行全面整地,然后实施撒播草籽措施。
(3)施工营地防治区
施工前期,施工营地内无水保措施。
施工中期,在施工营地西侧汇水区域实施临时截排水沟,在临时截排水沟末端实施临时沉砂池。
施工后期,施工营地保留,作为后续地块施工使用。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600.*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547.*元,方案新增投资为53.*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0.*元,植物措施0.*元,监测措施13.*元,临时措施7.*元,独立费用20.*元(监理费0.*元),基本预备费2.*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元(*.8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专家组组长: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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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铁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建设项目(V22/02地块、V30/03地块部分)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06-*-04-01-*)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82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600.*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547.*元,方案新增投资为53.*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0.*元,植物措施费0.*元,监测措施费13.*元,临时措施费7.*元,独立费用20.*元(监理费0.*元),基本预备费2.*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元(*.80元,计征面积*m2)。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建设项目(V22/02地块、V30/03地块部分)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 (略)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建设项目(V22/02地块、V30/03地块部分)建设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区 | 重庆 | (略) 或个数 | / | 涉及区/县 | 巴南区 | ||||||||||
项目规模 | 规划总用地面积*.63m2,总建筑面积*.85m2,地上建筑面积*.16m2、地下建筑面积*.69m2 | 总投资 | *万元 | 土建投资 | *万元 | ||||||||||
动工时间 | 2022年10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工程占地(hm2) | 5.82 | 永久占地(hm2) | 5.31 | 临时占地(hm2) | 0.51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31.26 | 1.86 | 0 | 29.40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略)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剥蚀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5.8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建设期土壤流失预测总量 | 544t | 新增水土流失量 | 264t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项目建设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 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林草覆盖率 | 27% | ||||||||||||
林草植被 恢复率 | 97% | 表土防护率 | 92% |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V22/02地块 | 主体已列: (略) 863m,透水砖7618m2,散水沟2055m。 | 主体已列:实土绿化6973.85m2、架空绿化6759.04m2、雨水花园643m2。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340m2 | 主体已实施:车辆冲洗站1座、 (略) 遮盖350m2、临时排水沟79m; 方案新增:临时遮盖5000m2。 | |||||||||||
V30/03地块部分 | 主体已列:透水砖2880m2,散水沟254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m3; | 主体已列:实土绿化790.44m2、架空绿化50.27m2。 | 主体已实施:车辆冲洗站1座、 (略) 遮盖938m2;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43m、临时沉砂池1口、临时遮盖1000m2。 | ||||||||||||
施工营地防治区 | / | /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04m、临时沉砂池1口。 | ||||||||||||
临时边坡防治区 | 方案新增:全面整地2756m2;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2756m2 | 主体已实施: (略) 遮盖400m2;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31m | ||||||||||||
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195.57 方案新增:0.72 | 主体设计:346.72 方案新增:0.31 | 主体设计:4.75 方案新增:7.25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600.37(新增53.33) | 独立费用(万元) | 20.92 | ||||||||||||
监理费(万元) | 0.18 | 监测费 (万元) | 13.11 | 水土保持补偿费(元) | *.80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 (略) | 建设单位 | 重庆铁 (略)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徐圣尧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赵铁卫 | ||||||||||||
地址 | (略) 渝中区李子坝168号3-25-4 | 地址 | (略) 巴南区鱼洞街道智云大道1580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袁双双/136点击查看>>**264 | 联系人及电话 | 尹叶露/189点击查看>>**665 | ||||||||||||
电子邮箱 | *@*q.com | 电子邮箱 | / | ||||||||||||
附件2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建设项目(V22/02地块、V30/03地块部分)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3月15日,巴南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对《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建设项目(V22/02地块、V30/03地块部分)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技术评审,重庆铁 (略) (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 (略) (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由邱发志为组长,廖明、杨科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定有关规定,专家组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质量进行了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4年4月1日形成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的目的和意义明确,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正确。
(二)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82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V分区V22V30地块及W分区W1地块建设项目(V22/02地块、V30/03地块部分)建设工 (略) 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沿河村(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6°31′34.16″,北纬29°20′5.68″),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铁 (略) 。规划总用地面积*.63m2,总建筑面积*.85m2,地上建筑面积*.16m2、地下建筑面积*.69m2。其中:V22/02地块面积*m2,总建筑面积*.6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m2、地下建筑面积*.58m2),容积率1.80,建筑密度20.30%,绿地率30.59%;V30/03地块部分面积6076m2,总建筑面积7541.1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61.05m2、地下建筑面积2080.11m2),容积率1.50,建筑密度25.62%,绿地率13.78%(项目整体规划绿地率≥30%,本次只涉及幼儿园以及社区用房因此绿地率较低)。项目施工新增临时扰动区域包含临时施工营地1处(占地面积0.23hm2,位于V30/03地块(二期)内),施工产生临时边坡0.28hm2。
项目总占地面积5.82hm2,其中永久占地5.31hm2,临时占地0.51hm2。项目总挖方31.*m3(含表土剥离0.*m3),总填方1.*m3(含表土回填0.*m3),余方29.*m3,余方全部运至龙洲湾沿河村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开工,计划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27个月。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及植被情况等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同意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二)同意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5.82hm2,损坏植被面积0.62hm2。
(三)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单元、时段、侵蚀模数和测算结果。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544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64t。
(四)同意水土流失危害性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项目划分为3个一级防治区即主体工程防治区、施工营地防治区、临时边坡防治区。
(二)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
(三)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主体工程防治区
① V22/02地块
施工前期,在地块南侧已实施车辆冲洗站,同时在南侧的边坡一侧实施了临时排水沟;对场地内的临时堆土实 (略) 临时遮盖。
施工中期,对场内裸露的区域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遮盖。同时对V30/03地块剥离表土运至本地块临时堆放的表土区域实施撒播草籽措施。
施工后期,在场地景观绿化及人行便道底部设 (略) ,管沟开挖临时堆土遇降雨采用防雨布临时遮盖;在建构筑物周边布置散水沟,散水沟接雨水井;同时对地块内的人行道及休闲运动广场实施透水铺砖。在景观绿化带的低凹地带设置雨水花园;按照主体设计在地块红线周边实施实土绿化,在地车库顶实施架空绿化。
②V30/03地块部分
施工前期,V30/03地块部分的北侧车辆进出口处已实施车辆冲洗站,同时开挖边坡等裸露土体实 (略) 临时遮盖。
施工中期,对场地南侧可剥离表土的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运至V22/02地块东南侧进行临时堆放,用于V22/02地块绿化回填。项目北侧边坡底部以及西侧新建临时排水沟,东北侧排水出口布置临时沉砂池。
施工后期,在构筑物四周布置散水沟,同时硬化区域采用透水铺砖,按照主体设计在地块红线周边实施实土绿化,在地车库顶实施架空绿化。
(2)临时边坡防治区
施工前期,在V30/03地块部分南侧的临时边坡采 (略) 遮盖。
施工中期,在V30/03地块部分南侧临时边坡底部新增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接施工营地临时排水沟。同时对V30/03地块部分南侧临时边坡进行全面整地,然后实施撒播草籽措施。
(3)施工营地防治区
施工前期,施工营地内无水保措施。
施工中期,在施工营地西侧汇水区域实施临时截排水沟,在临时截排水沟末端实施临时沉砂池。
施工后期,施工营地保留,作为后续地块施工使用。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600.*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547.*元,方案新增投资为53.*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0.*元,植物措施0.*元,监测措施13.*元,临时措施7.*元,独立费用20.*元(监理费0.*元),基本预备费2.*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元(*.8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专家组组长: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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