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准四川青衣康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夹江县医疗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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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准四川青衣康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夹江县医疗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四川青衣 (略) 《夹江县医疗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

通讯地址: (略) 夹 (略) 40号

项目名称

夹江县医疗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夹江县青衣街 (略) (略)

建设单位

四川青衣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元,改建原夹 (略) , (略) 旧址建设夹江县 (略) ,其中改建门诊大楼3558m2;改建第一、 (略) 大楼9597m2;改建产检、月子、儿保一体化中心*m2

;改建内六科1000m2;改建其他功能用房1532.71m2;配套附属设施;信息化系统;设备购置等。 (略) 区设计床位300张,院内主要设置有产科、妇科、儿科、眼耳鼻喉科、综合外科、检验科、影像科、手术室、内镜中心、儿康中心、医学美容科、口腔科等诊疗科室。本项目不设置感染科。同时,本次评价不包括辐射评价,辐射设备(如CT、X光机等)需另行评价报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医院的带菌空气通过加强消毒通风,设置新风系统来降低空气中的含菌量;检验室废气经专用管道引至屋顶经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H=40m);将各污水处理单元加盖密闭,并在其上方设置抽风系统,设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臭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经处理后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中排放限值;发电机废气经发电机自带的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主要由风机抽送,并经通风竖井在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排放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规定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标准。

2、废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 (略) 收集后排放;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 (略) (略) , (略) 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龙头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废水经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二者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NH3-N、TP、LAS达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略) (略) ,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龙头河;院区的污水处理站采用全地埋式,根据《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等规范要求,医院拟采用“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工艺。

3、噪声:

(略) 内部管理,设置提示标语,院内禁止喧哗、吵闹;医院内采取车辆限速、禁鸣喇叭等管理措施,严格规范车辆进出秩序,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设备噪声通过选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设置隔声间、隔音罩,采用地埋式设置,采取减震措施,进出口风管采用柔性连接,加强对设备的检修维安护装等。噪声排放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1类标准;周边敏感点预测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4、固废:

医院各楼层设密闭垃圾桶,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处理,同时,垃圾房应严格做好防渗漏措施,定期消毒;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废旧资源回收站;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桶,实现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再集中转移至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每天

交由有资质的单位专业处理,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略) 令第380号)、8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中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落实联单责任制;污水处理污泥在污泥暂存池暂存(位于污水站内),在池中加入石

灰进行消毒处理,经脱水后采用密闭桶装,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具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并落实联单责任制;废药品、废过滤介质、废机油、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具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并落实联单责任制。危险废物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最新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六防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四川青衣 (略) 《夹江县医疗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

通讯地址: (略) 夹 (略) 40号

项目名称

夹江县医疗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夹江县青衣街 (略) (略)

建设单位

四川青衣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元,改建原夹 (略) , (略) 旧址建设夹江县 (略) ,其中改建门诊大楼3558m2;改建第一、 (略) 大楼9597m2;改建产检、月子、儿保一体化中心*m2

;改建内六科1000m2;改建其他功能用房1532.71m2;配套附属设施;信息化系统;设备购置等。 (略) 区设计床位300张,院内主要设置有产科、妇科、儿科、眼耳鼻喉科、综合外科、检验科、影像科、手术室、内镜中心、儿康中心、医学美容科、口腔科等诊疗科室。本项目不设置感染科。同时,本次评价不包括辐射评价,辐射设备(如CT、X光机等)需另行评价报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医院的带菌空气通过加强消毒通风,设置新风系统来降低空气中的含菌量;检验室废气经专用管道引至屋顶经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H=40m);将各污水处理单元加盖密闭,并在其上方设置抽风系统,设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臭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经处理后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中排放限值;发电机废气经发电机自带的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主要由风机抽送,并经通风竖井在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排放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规定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标准。

2、废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 (略) 收集后排放;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 (略) (略) , (略) 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龙头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废水经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二者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NH3-N、TP、LAS达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略) (略) ,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龙头河;院区的污水处理站采用全地埋式,根据《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等规范要求,医院拟采用“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工艺。

3、噪声:

(略) 内部管理,设置提示标语,院内禁止喧哗、吵闹;医院内采取车辆限速、禁鸣喇叭等管理措施,严格规范车辆进出秩序,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设备噪声通过选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设置隔声间、隔音罩,采用地埋式设置,采取减震措施,进出口风管采用柔性连接,加强对设备的检修维安护装等。噪声排放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1类标准;周边敏感点预测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4、固废:

医院各楼层设密闭垃圾桶,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处理,同时,垃圾房应严格做好防渗漏措施,定期消毒;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废旧资源回收站;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桶,实现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再集中转移至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每天

交由有资质的单位专业处理,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略) 令第380号)、8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中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落实联单责任制;污水处理污泥在污泥暂存池暂存(位于污水站内),在池中加入石

灰进行消毒处理,经脱水后采用密闭桶装,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具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并落实联单责任制;废药品、废过滤介质、废机油、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具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并落实联单责任制。危险废物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最新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六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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