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关于受理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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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关于受理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6日我分局受理并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5天)。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平遥县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通讯地址:平遥县柳根西街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平遥县 (略) 年产2000吨EPS保温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平遥县岳壁乡闫良庄村东

平遥县 (略)

山西 (略)

新增一条1000吨EPS保温板生产线,保留原有的一条1000吨EPS保温板生产线,改建燃气锅炉,增加成型机等设备,配套相关环保措施。

各工序污染防治设施要按该《报告表》要求规范配套,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标准限值。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采取项 (略) 站及报纸、张贴公告、 (略) 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

0354-*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6日我分局受理并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5天)。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平遥县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通讯地址:平遥县柳根西街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平遥县 (略) 年产2000吨EPS保温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平遥县岳壁乡闫良庄村东

平遥县 (略)

山西 (略)

新增一条1000吨EPS保温板生产线,保留原有的一条1000吨EPS保温板生产线,改建燃气锅炉,增加成型机等设备,配套相关环保措施。

各工序污染防治设施要按该《报告表》要求规范配套,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标准限值。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采取项 (略) 站及报纸、张贴公告、 (略) 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

0354-*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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