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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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第4号)文件精神,现对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 (略) 密云新城东部。项目主要建设北部浅山区截洪沟、排水管及檀新刘河等,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水利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生态工程、专改工程等。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可能受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

查阅纸质报告书: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建设单位: (略) 密云区水务局

通讯地址: (略) 密 (略) 18号

联系方式:冯国磊010-* 电子邮箱:*@*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1日。

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第4号)文件精神,现对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密云区檀新刘河建设工 (略) 密云新城东部。项目主要建设北部浅山区截洪沟、排水管及檀新刘河等,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水利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生态工程、专改工程等。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可能受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

查阅纸质报告书: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建设单位: (略) 密云区水务局

通讯地址: (略) 密 (略) 18号

联系方式:冯国磊010-* 电子邮箱:*@*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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