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东大盈航运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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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东大盈航运枢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沪规书(2024)B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书。



核发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nbsp&nbsp期 2024-04-24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东大盈航运枢纽)
项目代码 **A*
建设单位名称 上海 (略)
建设项目依据 关于同意《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东大盈航运枢纽、油墩港交通执法站点)专项规划》的批复,沪府规划〔2022〕211号
项目拟选位置 (略) 安亭镇,白鹤镇,沿现状油墩港,北起吴淞江, (略) 桥。
拟用地面积
(含各地类明细)
*.97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3291.2平方米,农用地*.4平方米(其中耕地*.69平方米),未利用地*.9平方米,地上空间*.47平方米。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拟建设规模 全长约1.8千米,新建船闸一座(1000吨级,90TEU内河集装箱船通航),疏拓航道1.8千米,新建护岸长度0.4千米,同步实施管理用房、枢纽交通桥、航标等配套工程。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东大盈航运枢纽)》(编号:沪规划资源选预〔2024〕9号)一份。 2.选址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沪规书(2024)B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书。



核发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nbsp&nbsp期 2024-04-24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东大盈航运枢纽)
项目代码 **A*
建设单位名称 上海 (略)
建设项目依据 关于同意《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东大盈航运枢纽、油墩港交通执法站点)专项规划》的批复,沪府规划〔2022〕211号
项目拟选位置 (略) 安亭镇,白鹤镇,沿现状油墩港,北起吴淞江, (略) 桥。
拟用地面积
(含各地类明细)
*.97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3291.2平方米,农用地*.4平方米(其中耕地*.69平方米),未利用地*.9平方米,地上空间*.47平方米。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拟建设规模 全长约1.8千米,新建船闸一座(1000吨级,90TEU内河集装箱船通航),疏拓航道1.8千米,新建护岸长度0.4千米,同步实施管理用房、枢纽交通桥、航标等配套工程。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东大盈航运枢纽)》(编号:沪规划资源选预〔2024〕9号)一份。 2.选址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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