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八里沟改建工程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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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八里沟改建工程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滨政法〔2022〕11号)等文件要求,受无棣县人民政府委托,为项目建设更好实施,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意愿与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对无棣县八里沟改建工程用地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在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无棣县八里沟改建工程用地项目

2、涉及地点:棣丰街道石三里村;海丰街道霍三里村、杨三里村、冯家铺村、东范村、西范村、吴八里村、李八里村、徐家庙村、河东许家村。

3、土地面积:总用地规模14.4778公顷,其中农用地14.3903公顷,建设用地0.0875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无棣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三、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维稳措施

经初步分析,本项目建设期间的影响主要为:能否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款能否及时支付,征地过程中能否正面引导舆论,确保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本次公众参与重点是.对实施本项目土地征迁是否赞成。土地征迁是否对周围环境、社会、交通、经济等造成影响,建议采取的措施。对拟建项目土地征迁的建议。

1、方式和截止日期: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


无棣县城乡水务局

2024年4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滨政法〔2022〕11号)等文件要求,受无棣县人民政府委托,为项目建设更好实施,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意愿与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对无棣县八里沟改建工程用地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在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无棣县八里沟改建工程用地项目

2、涉及地点:棣丰街道石三里村;海丰街道霍三里村、杨三里村、冯家铺村、东范村、西范村、吴八里村、李八里村、徐家庙村、河东许家村。

3、土地面积:总用地规模14.4778公顷,其中农用地14.3903公顷,建设用地0.0875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无棣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三、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维稳措施

经初步分析,本项目建设期间的影响主要为:能否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款能否及时支付,征地过程中能否正面引导舆论,确保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本次公众参与重点是.对实施本项目土地征迁是否赞成。土地征迁是否对周围环境、社会、交通、经济等造成影响,建议采取的措施。对拟建项目土地征迁的建议。

1、方式和截止日期: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


无棣县城乡水务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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