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理学古镇景区创4A级景区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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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理学古镇景区创4A级景区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汝城县发展和以革局文件
汝发改〔2024)87号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汝城县理学古镇创4A级景区提质改造建
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汝城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汝城县理学古镇创4A级景区提质
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汝文旅广体请
〔2024〕13号)《汝城县理学古镇创4A级景区提质改造建设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
奋斗目标,推动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
汝城县理学古镇创4A级景区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的《汝城县政府
常务会议决议书》和县财政局的《关于汝城县理学古镇创4A级
1
景区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实
施汝城县理学古镇创4A级景区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编码:2403-*-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汝城县卢阳镇老历史街区。
三、项目单位:汝城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主要职责:
承担项目建设和管理。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景区配套用房1000
平方米,景区内部河道整治工程600米,景 (略) 工程4.5
千米,理学文化展示区改造面积6000平方米,智慧旅游系统、
停车场、旅游公厕、监控、标识标牌、消防设施、安全监测、智
慧控流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为*.0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51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10.23
万元,预备费1056.*元,建设期利息496.*元。资金来
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六、建设期限:24个月。
七、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
施意见》(湘发〔2016)33号) (略) 发改委《关于规范有
序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郴发改发〔2021〕
32号)精神,项目总投资在*元以上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
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请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依
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
八、项目的勘察、建筑工程、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
2
置、安装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九、根据《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
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
通知》(国办函〔2022〕58号)要求,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安
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
则,结合当地群众务工要求,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
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围绕适合人工作业、
劳动密集型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抓紧组织实施以工代赈,带
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十、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
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
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
计。
十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
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严禁超
标准、超豪华建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
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消防、环境治理、安全
生产“三同时”工作。
十三、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
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
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
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
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2年内
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
作日前向本局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项目在文件有限期内未开工实
施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
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及时与有关部门衔接办理相关手续,
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
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此项目建设内容如涉文物保护等方面,必
须取得相关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
此复
汝城暴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3源
抄送: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汝城分局,统计局。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印发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汝城县发展和以革局文件
汝发改〔2024)87号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汝城县理学古镇创4A级景区提质改造建
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汝城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汝城县理学古镇创4A级景区提质
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汝文旅广体请
〔2024〕13号)《汝城县理学古镇创4A级景区提质改造建设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
奋斗目标,推动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
汝城县理学古镇创4A级景区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的《汝城县政府
常务会议决议书》和县财政局的《关于汝城县理学古镇创4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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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实
施汝城县理学古镇创4A级景区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编码:2403-*-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汝城县卢阳镇老历史街区。
三、项目单位:汝城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主要职责:
承担项目建设和管理。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景区配套用房1000
平方米,景区内部河道整治工程600米,景 (略) 工程4.5
千米,理学文化展示区改造面积6000平方米,智慧旅游系统、
停车场、旅游公厕、监控、标识标牌、消防设施、安全监测、智
慧控流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为*.0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51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10.23
万元,预备费1056.*元,建设期利息496.*元。资金来
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六、建设期限:24个月。
七、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
施意见》(湘发〔2016)33号) (略) 发改委《关于规范有
序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郴发改发〔2021〕
32号)精神,项目总投资在*元以上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
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请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依
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
八、项目的勘察、建筑工程、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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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安装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九、根据《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
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
通知》(国办函〔2022〕58号)要求,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安
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
则,结合当地群众务工要求,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
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围绕适合人工作业、
劳动密集型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抓紧组织实施以工代赈,带
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十、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
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
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
计。
十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
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严禁超
标准、超豪华建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
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消防、环境治理、安全
生产“三同时”工作。
十三、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
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
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
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
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2年内
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
作日前向本局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项目在文件有限期内未开工实
施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
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及时与有关部门衔接办理相关手续,
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
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此项目建设内容如涉文物保护等方面,必
须取得相关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
此复
汝城暴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3源
抄送: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汝城分局,统计局。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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