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城北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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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城北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道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道发改审〔2024)27号
关于道县城北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批复
道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道县城北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我县托育服务条件,满足全县儿童健康服务需求,
原则同意实施道县城北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码为:2404-*-04-01-*。
二、建设地址:道县城北幼儿园(道县寇公街石牌楼巷)。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500.00m(合9.75
亩),拟建一栋-1+2℉的托儿所建筑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设备,
拟建项目设4个托小班和6个托大班共10个班,总建筑面积
6000.00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00.00m2、地下建筑面积600.00
m,建筑占地面积2688.00m,建筑高度9.2m。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总额为3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五、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本项目
完成招投标活动分别在标书发出前和在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十五
日内,将有关招投标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报我局法规股及相关行
政监督部门备案。
七、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
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总投资概算。项目建设的
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
和标准执行。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
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
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
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请项目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
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
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
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
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
失效。
展和改局
224月拥鹃
*
道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3日印发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道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道发改审〔2024)27号
关于道县城北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批复
道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道县城北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我县托育服务条件,满足全县儿童健康服务需求,
原则同意实施道县城北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码为:2404-*-04-01-*。
二、建设地址:道县城北幼儿园(道县寇公街石牌楼巷)。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500.00m(合9.75
亩),拟建一栋-1+2℉的托儿所建筑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设备,
拟建项目设4个托小班和6个托大班共10个班,总建筑面积
6000.00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00.00m2、地下建筑面积600.00
m,建筑占地面积2688.00m,建筑高度9.2m。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总额为3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五、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本项目
完成招投标活动分别在标书发出前和在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十五
日内,将有关招投标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报我局法规股及相关行
政监督部门备案。
七、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
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总投资概算。项目建设的
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
和标准执行。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
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
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
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请项目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
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
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
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
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
失效。
展和改局
224月拥鹃
*
道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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