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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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编号:2024第04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南漳县交通局位于城关 (略) 11号(县车辆技术管理所)张峰11户职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与南漳县平 (略) 等单位和县交通局相邻,我局不动产登 (略) 等四邻指界未果,导致交通局职工一直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 1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规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9日


编号:2024第04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南漳县交通局位于城关 (略) 11号(县车辆技术管理所)张峰11户职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与南漳县平 (略) 等单位和县交通局相邻,我局不动产登 (略) 等四邻指界未果,导致交通局职工一直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 1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规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9日


编号:2024第04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南漳县交通局位于城关 (略) 11号(县车辆技术管理所)张峰11户职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与南漳县平 (略) 等单位和县交通局相邻,我局不动产登 (略) 等四邻指界未果,导致交通局职工一直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 1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规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9日


编号:2024第04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南漳县交通局位于城关 (略) 11号(县车辆技术管理所)张峰11户职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与南漳县平 (略) 等单位和县交通局相邻,我局不动产登 (略) 等四邻指界未果,导致交通局职工一直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 1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规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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