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兴山县峡口镇农村公路“次差”路段整改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兴山县峡口镇农村公路“次差”路段整改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兴山 (略) 建设养护中心:
你单位《关于2024年兴山县峡口 (略) “次差”路段整改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兴农字〔2024〕23号)及县人民政府批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2024年兴山县峡口 (略) “次差”路段整改修复工程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2024年兴山县峡口 (略) “次差”路段整改修复工程。
项目代码:2404-*-04-05-*。
二、项目建设单位
兴山 (略) 建设养护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址
兴山县峡口镇杨道河村、李家山村、双坪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涉 (略) ,分别为王家畈至坟淌子、李家山至建阳坪、竹溪界至游家垭,全长6.7公里,路基宽度4.5~5.5米,路面宽度3.5~4.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18cm厚 (略) 面*.5平方米,路基碾压*.5平方米,挖除原砼板1951.5立方米,钢格板沟9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03.*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元,预备费5.*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2〕11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6日
兴山 (略) 建设养护中心:
你单位《关于2024年兴山县峡口 (略) “次差”路段整改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兴农字〔2024〕23号)及县人民政府批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2024年兴山县峡口 (略) “次差”路段整改修复工程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2024年兴山县峡口 (略) “次差”路段整改修复工程。
项目代码:2404-*-04-05-*。
二、项目建设单位
兴山 (略) 建设养护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址
兴山县峡口镇杨道河村、李家山村、双坪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涉 (略) ,分别为王家畈至坟淌子、李家山至建阳坪、竹溪界至游家垭,全长6.7公里,路基宽度4.5~5.5米,路面宽度3.5~4.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18cm厚 (略) 面*.5平方米,路基碾压*.5平方米,挖除原砼板1951.5立方米,钢格板沟9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03.*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元,预备费5.*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项目自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兴政办发〔2022〕11号)等文件要求,请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请项目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各自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台账,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请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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