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鹤城区湾潭-城中-河西110kV线路改造工程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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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鹤城区湾潭-城中-河西110kV线路改造工程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怀化鹤城区湾潭-城中-河西11 (略) 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 (略) 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怀化鹤城区湾潭-城中-河西11 (略) 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鹤城区河西街道、国际*港经开区

建设单位

国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 (略)

项目概况

项目选 (略) 鹤城区、怀化国际*港经济开发区。线路改造工程起于湾潭220kV变电站110kV 1Y出线间隔,止于河西110kV变电站1Y间隔,线路全长8.07km,其 (略) 长6.3km, (略) 增容改造长1.77km(原110kV湾河线9#~18# (略) ),新建杆塔26基;调整原110kV湾河线弧垂0.684km,拆除#8~#18、#18~#31、#35~# (略) 长6.38,拆除杆塔11基。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9.*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进行建设。应 (略)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段、鹤城区舞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严控塔基建设施工范围,避免随意扩大施工范围。 (略) 经过丘陵山区林地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做好塔基工程土石方平衡和开挖临时堆土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按照“6个100%+2”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使用或林地浇灌,施工废水应经絮凝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禁止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污;施工场地和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专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妥善处置,剥离的表土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用临时隔声防护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3. 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应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略) 经过居民敏感区时,应尽量优化,避免跨越常住人的房屋,若无法避让必须跨越房屋时,应采取高跨设计,适当抬高对地高度,并保证导线连接与接续部分接触良好,确保跨线的民居居住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架 (略) 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禽畜养殖地、养殖水面、道路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频率50Hz)。

4. 加强公众沟通和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件公开发布)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怀化鹤城区湾潭-城中-河西11 (略) 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 (略) 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怀化鹤城区湾潭-城中-河西11 (略) 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鹤城区河西街道、国际*港经开区

建设单位

国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 (略)

项目概况

项目选 (略) 鹤城区、怀化国际*港经济开发区。线路改造工程起于湾潭220kV变电站110kV 1Y出线间隔,止于河西110kV变电站1Y间隔,线路全长8.07km,其 (略) 长6.3km, (略) 增容改造长1.77km(原110kV湾河线9#~18# (略) ),新建杆塔26基;调整原110kV湾河线弧垂0.684km,拆除#8~#18、#18~#31、#35~# (略) 长6.38,拆除杆塔11基。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9.*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进行建设。应 (略)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段、鹤城区舞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严控塔基建设施工范围,避免随意扩大施工范围。 (略) 经过丘陵山区林地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做好塔基工程土石方平衡和开挖临时堆土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按照“6个100%+2”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使用或林地浇灌,施工废水应经絮凝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禁止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污;施工场地和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专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妥善处置,剥离的表土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用临时隔声防护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3. 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应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略) 经过居民敏感区时,应尽量优化,避免跨越常住人的房屋,若无法避让必须跨越房屋时,应采取高跨设计,适当抬高对地高度,并保证导线连接与接续部分接触良好,确保跨线的民居居住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架 (略) 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禽畜养殖地、养殖水面、道路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频率50Hz)。

4. 加强公众沟通和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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