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传真):0870-*
通 讯 地 址: (略) 昭阳 (略) 419号
邮 编:*
2024年4月26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略) 巧家县羊窝头发 (略) 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巧家县药山镇、新店镇、包谷垴乡及鲁甸县龙头山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昭通供电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 新建羊窝头光伏升压站至光明水电站22 (略) ,起于羊窝头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止于220kV光明水电站, (略) 架设,线路长度约29.59km。 (略) 架设根2芯OPGW光缆。建 (略) 保护、电能量计量系统、通信工程等二次设施。 (略) 由羊 (略) 走线方式接原220kV荞光线N67(J49)号杆塔后接入光明水电站,与改接后原220kV荞光线形成交跨,与220kV永光线在N68(J50)号杆塔同塔后接入光明电站,本期只用挂线到水电站龙门架,利用 (略) 通道长约0.2km,不对原通道进行改造。导线选用:10mm冰区选用2×JL/LB20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20mm冰区选用2×JL/LB20A-300/50铝包钢芯铝绞线;30mm、40mm冰区选用2×JLHA1/G1A-300/40钢芯铝合金绞线;1 (略) 子导线呈三角和水平排列,20mm、30mm及40m (略) 子导线呈水平排列,分裂间距为400mm,水平分裂导线间安装分裂间隔棒。新建铁塔84基,其中耐张转角塔48基,直线塔36基。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60.*元,占总投资的0.71%。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施工期:废水、固废、扬尘、噪声、生态等。 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生态等。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一)废水:(1)在各施工点设置临时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废水,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2) (略) 跨河跨塘施工时,禁止向河道排放废水和弃渣。保护当地水生态环境。(3)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最大程度地减少雨季水力侵蚀,如无法完全避开雨季,则采取临时挡护和覆盖的措施;施工工序要安排科学、合理,土建施工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4)加强对施工现场机械器具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设备,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漏油,及时收集后妥善处置。 (二)固废:(1)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房屋卫生设施处理。 (三)扬尘:(1)加强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定时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2)料堆及基础处开挖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覆盖防治扬尘。(3)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4)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废气的排放。(5)易产生扬尘的机械设备施工作业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等。 (四)噪声:(1)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2)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3)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 (略) 线。(4) (略) 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5)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果需在夜间施工,应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证明文件并对外进行公示公告: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五)生态环境:(1)植物保护措施: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塔基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和林地,最大程度降低对植被的破坏。 (略) 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③合理开挖,保留表层土。表层土用于回填,临时堆场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开挖土石方量以及砍伐量,及时清理临时垃圾,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④杆塔设计时尽量选用档距大、根开小的塔型; (略) 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档距,减少杆塔数量。经过陡坡山地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杆塔和基础型式选型时应尽量采用掏挖式基础,避免使用大板基础,减少施工扰动强度;杆塔定位时,应尽量选择在植被稀疏处。⑤优化塔基点位布设,在穿越林木较好区域时,尽量减少对林地的永久占用,对未能避让的林区采用高跨的方式通过。林地分布相对集中处,塔基基础布点时应尽量利用山头的自然地势高跨林区。⑥在开挖的工程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草部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选取当地优良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⑦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牵张场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⑧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2)动物保护措施:①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②加强水域保护。在 (略) 段施工时,禁止将任何污染物直接排入水体。施工材料的堆放要远离水体,运输材料时应做好遮挡,以免对水生动物的生境造成污染。③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④在施工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恢复动物生境。⑤该项目在黑 (略) 径上,需严格控制施工工期范围,避开黑颈鹤迁徙时间,避免对黑颈鹤迁徙通道造成影响。 (3)水土保持措施:①采用高低腿铁塔配合,使塔基避免大开挖。尽量维持原有的地形、地貌。②合理采用开挖方式,尽可能减少开挖量。对位于陡峭山崖,地质条件差的塔位,不允许爆破施工,必须采用人工开挖。③各个塔位或单个塔腿要求做成龟背型或斜面、恢复自然排水。对可能出现汇水面、积水面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④对部分塔位开挖后出现易风化、剥落、掉块的上、下边坡均采用浆砌块石保护;对较好的岩石边坡视现场地质情况作放坡处理。⑤对极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塔基处进行边坡防护;对个别表面岩体破碎、水土极易流失的塔位,采用砂浆抹面。⑥基坑开挖的多余土石方不得随意堆放,禁止就地倾倒。⑦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 (4)公益林保护措施:①建设单位应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向相关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公益林补偿和保护工作。 (略) 采取高塔跨越架设,仅对超高树枝进行修剪,临时用地避开林木密集区域,尽量选择林间斑块无树木、稀树荒草地处,减少对公益林的影响。③施工期结束后,选择当地主要物种进行混播,对施工期间造成破坏的区域恢复原貌,避免项目建设对公益林的影响。④项目运行后,加强对临时占用公益林区域内的植被的管理与养护。 (5)耕地的保护措施:①优化塔基布置,塔基尽量避开耕地,无法避让的,应尽量布置在耕地边角处,减少对农业生产的影响。②优化施工方案,减少临时占地占用耕地面积,必要时用彩条布、钢板等隔离,减少对耕地的耕作层土壤的扰动和破坏。③施工过程中应将开挖表土进行保留,施工结束时,将表土覆盖地表,恢复土壤肥力。④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及早复耕,避免水土流失。 (6)跨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①进一步局部优化塔基位置,跨越生态保护红线两侧塔基尽量向远离生态保护红线的方向调整。②跨越塔塔基的设计因地制宜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最大限度地适应地形变化的需要,避免塔基大开挖,保持原有的自然地形,尽量减少占地和土石方量,保护生态环境。 (略) 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处优先采用环境友好型的飞艇、动力伞或无人机等放线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范围。④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三场”,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⑤临 (略) 尽可能利用保护区 (略) ;局部交通条件较差的山丘区,尽可能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 (略) 不得涉及生态保护红线。⑥工程跨越塔的塔基基础开挖土方先临时集中堆放在塔基施工场地范围内,待基础浇筑完成后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夯实、平整,就地利用,不外弃,施工结束后对通过播撒草籽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使他们了解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意义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在施工过程中不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内,并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⑧施工结束后开展土地整治,进行植被和迹地恢复。施工结束后,尽快对生态保护红线跨越塔基施工区附近采取种植乔灌草或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所选用的树种和草种以当地的乡土植被为宜,恢复临时占地区域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运营期:(一)工频电场、工频磁场:(1)工程投运后进行电磁环境监测,加强日常维护,确保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2) (略) 日常管理和维护, (略) 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二)噪声:(1)工程投运后进行声环境监测, (略) 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2) (略) 沿线巡查与宣传, (略) 电力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住房、学校、幼儿园、医院、厂房等环境敏感目标,避免环境纠纷。 (三)生态保护措施:项目运 (略) 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应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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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传真):0870-*
通 讯 地 址: (略) 昭阳 (略) 419号
邮 编:*
2024年4月26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略) 巧家县羊窝头发 (略) 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巧家县药山镇、新店镇、包谷垴乡及鲁甸县龙头山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昭通供电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 新建羊窝头光伏升压站至光明水电站22 (略) ,起于羊窝头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止于220kV光明水电站, (略) 架设,线路长度约29.59km。 (略) 架设根2芯OPGW光缆。建 (略) 保护、电能量计量系统、通信工程等二次设施。 (略) 由羊 (略) 走线方式接原220kV荞光线N67(J49)号杆塔后接入光明水电站,与改接后原220kV荞光线形成交跨,与220kV永光线在N68(J50)号杆塔同塔后接入光明电站,本期只用挂线到水电站龙门架,利用 (略) 通道长约0.2km,不对原通道进行改造。导线选用:10mm冰区选用2×JL/LB20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20mm冰区选用2×JL/LB20A-300/50铝包钢芯铝绞线;30mm、40mm冰区选用2×JLHA1/G1A-300/40钢芯铝合金绞线;1 (略) 子导线呈三角和水平排列,20mm、30mm及40m (略) 子导线呈水平排列,分裂间距为400mm,水平分裂导线间安装分裂间隔棒。新建铁塔84基,其中耐张转角塔48基,直线塔36基。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60.*元,占总投资的0.71%。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施工期:废水、固废、扬尘、噪声、生态等。 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生态等。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一)废水:(1)在各施工点设置临时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废水,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2) (略) 跨河跨塘施工时,禁止向河道排放废水和弃渣。保护当地水生态环境。(3)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最大程度地减少雨季水力侵蚀,如无法完全避开雨季,则采取临时挡护和覆盖的措施;施工工序要安排科学、合理,土建施工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4)加强对施工现场机械器具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设备,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漏油,及时收集后妥善处置。 (二)固废:(1)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房屋卫生设施处理。 (三)扬尘:(1)加强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定时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2)料堆及基础处开挖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覆盖防治扬尘。(3)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4)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废气的排放。(5)易产生扬尘的机械设备施工作业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等。 (四)噪声:(1)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2)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3)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 (略) 线。(4) (略) 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5)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果需在夜间施工,应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证明文件并对外进行公示公告: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五)生态环境:(1)植物保护措施: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塔基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和林地,最大程度降低对植被的破坏。 (略) 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③合理开挖,保留表层土。表层土用于回填,临时堆场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开挖土石方量以及砍伐量,及时清理临时垃圾,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④杆塔设计时尽量选用档距大、根开小的塔型; (略) 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档距,减少杆塔数量。经过陡坡山地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杆塔和基础型式选型时应尽量采用掏挖式基础,避免使用大板基础,减少施工扰动强度;杆塔定位时,应尽量选择在植被稀疏处。⑤优化塔基点位布设,在穿越林木较好区域时,尽量减少对林地的永久占用,对未能避让的林区采用高跨的方式通过。林地分布相对集中处,塔基基础布点时应尽量利用山头的自然地势高跨林区。⑥在开挖的工程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草部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选取当地优良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⑦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牵张场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⑧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2)动物保护措施:①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②加强水域保护。在 (略) 段施工时,禁止将任何污染物直接排入水体。施工材料的堆放要远离水体,运输材料时应做好遮挡,以免对水生动物的生境造成污染。③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④在施工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恢复动物生境。⑤该项目在黑 (略) 径上,需严格控制施工工期范围,避开黑颈鹤迁徙时间,避免对黑颈鹤迁徙通道造成影响。 (3)水土保持措施:①采用高低腿铁塔配合,使塔基避免大开挖。尽量维持原有的地形、地貌。②合理采用开挖方式,尽可能减少开挖量。对位于陡峭山崖,地质条件差的塔位,不允许爆破施工,必须采用人工开挖。③各个塔位或单个塔腿要求做成龟背型或斜面、恢复自然排水。对可能出现汇水面、积水面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④对部分塔位开挖后出现易风化、剥落、掉块的上、下边坡均采用浆砌块石保护;对较好的岩石边坡视现场地质情况作放坡处理。⑤对极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塔基处进行边坡防护;对个别表面岩体破碎、水土极易流失的塔位,采用砂浆抹面。⑥基坑开挖的多余土石方不得随意堆放,禁止就地倾倒。⑦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 (4)公益林保护措施:①建设单位应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向相关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公益林补偿和保护工作。 (略) 采取高塔跨越架设,仅对超高树枝进行修剪,临时用地避开林木密集区域,尽量选择林间斑块无树木、稀树荒草地处,减少对公益林的影响。③施工期结束后,选择当地主要物种进行混播,对施工期间造成破坏的区域恢复原貌,避免项目建设对公益林的影响。④项目运行后,加强对临时占用公益林区域内的植被的管理与养护。 (5)耕地的保护措施:①优化塔基布置,塔基尽量避开耕地,无法避让的,应尽量布置在耕地边角处,减少对农业生产的影响。②优化施工方案,减少临时占地占用耕地面积,必要时用彩条布、钢板等隔离,减少对耕地的耕作层土壤的扰动和破坏。③施工过程中应将开挖表土进行保留,施工结束时,将表土覆盖地表,恢复土壤肥力。④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及早复耕,避免水土流失。 (6)跨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①进一步局部优化塔基位置,跨越生态保护红线两侧塔基尽量向远离生态保护红线的方向调整。②跨越塔塔基的设计因地制宜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最大限度地适应地形变化的需要,避免塔基大开挖,保持原有的自然地形,尽量减少占地和土石方量,保护生态环境。 (略) 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处优先采用环境友好型的飞艇、动力伞或无人机等放线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范围。④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三场”,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⑤临 (略) 尽可能利用保护区 (略) ;局部交通条件较差的山丘区,尽可能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 (略) 不得涉及生态保护红线。⑥工程跨越塔的塔基基础开挖土方先临时集中堆放在塔基施工场地范围内,待基础浇筑完成后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夯实、平整,就地利用,不外弃,施工结束后对通过播撒草籽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使他们了解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意义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在施工过程中不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内,并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⑧施工结束后开展土地整治,进行植被和迹地恢复。施工结束后,尽快对生态保护红线跨越塔基施工区附近采取种植乔灌草或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所选用的树种和草种以当地的乡土植被为宜,恢复临时占地区域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运营期:(一)工频电场、工频磁场:(1)工程投运后进行电磁环境监测,加强日常维护,确保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2) (略) 日常管理和维护, (略) 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二)噪声:(1)工程投运后进行声环境监测, (略) 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2) (略) 沿线巡查与宣传, (略) 电力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住房、学校、幼儿园、医院、厂房等环境敏感目标,避免环境纠纷。 (三)生态保护措施:项目运 (略) 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应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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