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市斗山镇“百千万工程”美丽圩镇升级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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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斗山镇“百千万工程”美丽圩镇升级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斗山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关 (略) 斗山镇“百千万工程”美丽圩镇升级改造一期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3-*-17-01-*)

  二、项目建设地 (略) (略) 斗山镇斗山圩。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历史文化展厅,建设面积约350平方米;提升改造陈宜禧广场及周边环境,面积约4500平方米,增设广场标示牌、坐凳,增加花池、树池等;提升整治金冠公园和金冠湖,面积约1.*平方米,清理水塘淤泥,更新座椅设施,维护现有乔木,增设湖中栈道廊和翻新湖心岛围栏等; (略) - (略) 主街,总长2.2千米,重点改造350米。修缮沿线建筑外立面,包括屋顶,外墙等,铺设沥青2.2千米,整治三线2.1千米;升级华侨广场,面积约5000平方米,修缮破损地面,升级球场地坪,增设儿童康体游乐设施、休憩树池等,铺设沥青长350米等;加固、修缮河堤1.3千米,修建斗山码头广场1千平方米,活化利用闲置公房开展文化中心建设,整治滨河沿线旧圩破旧建筑85栋、建设码头入口及提升升级周边环境空间9700平方米,翻新旧圩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及建筑面积*平方米等。

  四、 (略) 斗山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66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1.*元(勘察费56.*元,设计费123.*元,监理费47.*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等其他费用104.*元),预备费1.*元。资金来源:镇政府自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 (略) 财政局《资金说明书》、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申 (略) 斗山镇“百千万工程”美丽圩镇升级改造一期工程用地及规划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 (略) 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招标核准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 (略) (略) 台山分中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略) 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斗山镇“百千万工程”美丽圩镇升级改造一期工程

项目代码:2403-*-17-01-*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广东省招标 (略) (http://**.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 4月24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略) 斗山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关 (略) 斗山镇“百千万工程”美丽圩镇升级改造一期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3-*-17-01-*)

  二、项目建设地 (略) (略) 斗山镇斗山圩。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历史文化展厅,建设面积约350平方米;提升改造陈宜禧广场及周边环境,面积约4500平方米,增设广场标示牌、坐凳,增加花池、树池等;提升整治金冠公园和金冠湖,面积约1.*平方米,清理水塘淤泥,更新座椅设施,维护现有乔木,增设湖中栈道廊和翻新湖心岛围栏等; (略) - (略) 主街,总长2.2千米,重点改造350米。修缮沿线建筑外立面,包括屋顶,外墙等,铺设沥青2.2千米,整治三线2.1千米;升级华侨广场,面积约5000平方米,修缮破损地面,升级球场地坪,增设儿童康体游乐设施、休憩树池等,铺设沥青长350米等;加固、修缮河堤1.3千米,修建斗山码头广场1千平方米,活化利用闲置公房开展文化中心建设,整治滨河沿线旧圩破旧建筑85栋、建设码头入口及提升升级周边环境空间9700平方米,翻新旧圩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及建筑面积*平方米等。

  四、 (略) 斗山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66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1.*元(勘察费56.*元,设计费123.*元,监理费47.*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等其他费用104.*元),预备费1.*元。资金来源:镇政府自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 (略) 财政局《资金说明书》、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申 (略) 斗山镇“百千万工程”美丽圩镇升级改造一期工程用地及规划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 (略) 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招标核准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 (略) (略) 台山分中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略) 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斗山镇“百千万工程”美丽圩镇升级改造一期工程

项目代码:2403-*-17-01-*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广东省招标 (略) (http://**.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 4月24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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