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青岛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新建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 (略) 西海岸新区疏港高速隐珠收费站现有绿检车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 | |
项目概况: | 为进一步提高扩大“绿色通道”现代化集中验货站的覆盖范围,提高合法车辆的通行效率,公司拟于灵珠收费站现有绿检车道新建1套ET0001型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该检查系统设有2台X射线机(1台最大管电压200kV,最大管电流6mA,1台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3.12mA),于隐珠收费站现有绿检车道新建1套ZS-LSTD-2S型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该检查系统设有2台X射线机(1台最大管电压200kV,最大管电流1mA,1台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1.25mA),每套车辆检查系统操作室均位于绿检车道收费亭处,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均为露天放置。建设单位为首次开展核技术利用项目,建设单位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辐射安全管理。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分区管理、安全保卫、安全防护、台账记录、辐射监测、日常检查、培训考核、年度评估等制度要求,采取辐射屏蔽、安全联锁装置、紧急止动开关、视频监控装置、安全警示标志、警示系统、语音广播系统以及人员安全避让等辐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人员教育管理和责任落实督导,全方位做好辐射安全闭环管理。 (二)强化辐射安全防护。严格落实《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等文件中的辐射防护要求和《报告表》提出的辐射与安全防护措施、辐射监测方案,落实分区管理、实体屏蔽、警示标志、联锁装置和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等。周边辐射水平和人员所受年有效剂量须满足《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及《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有关要求,避免对人员造成辐射伤害。 按要求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严格辐射安全环境监测。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标准要求,科学制定辐射监测方案,配套辐射监测仪器设备,加强工作场所、个人剂量及周围环境等的辐射监测,保证监测制度有效落实和监测数据真实。 (四)严密环境风险防范。根据辐射安全和防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射线装置的全链条管理,加强防火、防盗、防射线泄漏等安全防护措施的检查,定期分析和评估日常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安全风险,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配齐备足应急物资,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略) 新建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 (略) 西海岸新区疏港高速隐珠收费站现有绿检车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 | |
项目概况: | 为进一步提高扩大“绿色通道”现代化集中验货站的覆盖范围,提高合法车辆的通行效率,公司拟于灵珠收费站现有绿检车道新建1套ET0001型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该检查系统设有2台X射线机(1台最大管电压200kV,最大管电流6mA,1台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3.12mA),于隐珠收费站现有绿检车道新建1套ZS-LSTD-2S型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该检查系统设有2台X射线机(1台最大管电压200kV,最大管电流1mA,1台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1.25mA),每套车辆检查系统操作室均位于绿检车道收费亭处,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均为露天放置。建设单位为首次开展核技术利用项目,建设单位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辐射安全管理。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分区管理、安全保卫、安全防护、台账记录、辐射监测、日常检查、培训考核、年度评估等制度要求,采取辐射屏蔽、安全联锁装置、紧急止动开关、视频监控装置、安全警示标志、警示系统、语音广播系统以及人员安全避让等辐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人员教育管理和责任落实督导,全方位做好辐射安全闭环管理。 (二)强化辐射安全防护。严格落实《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等文件中的辐射防护要求和《报告表》提出的辐射与安全防护措施、辐射监测方案,落实分区管理、实体屏蔽、警示标志、联锁装置和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等。周边辐射水平和人员所受年有效剂量须满足《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及《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有关要求,避免对人员造成辐射伤害。 按要求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严格辐射安全环境监测。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标准要求,科学制定辐射监测方案,配套辐射监测仪器设备,加强工作场所、个人剂量及周围环境等的辐射监测,保证监测制度有效落实和监测数据真实。 (四)严密环境风险防范。根据辐射安全和防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射线装置的全链条管理,加强防火、防盗、防射线泄漏等安全防护措施的检查,定期分析和评估日常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安全风险,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配齐备足应急物资,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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