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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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渝北 (略) 102号,邮政编码:*。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垫江至丰都至武 (略) 垫江至丰都段

垫江县、丰都县

重庆成渝垫 (略)

上海 (略)

垫江至丰都至武 (略) 垫江至丰都段位于垫江县、丰都县,属新建性质。项目全长约78.11公里,自西北至东南走向,起于垫江县新民镇北侧川祖庙附近的川渝省界,与四川大竹至重庆垫 (略) (四川段)相接,终点位于丰都境内丰都兴义长江大桥以东的白烟囱隧道进口,顺接垫江至丰都至武 (略) 丰都至武隆段。起点至K5+050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路基宽度33.5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K5+050至K75+600段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路基宽度26.0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K75+600至终点K78+110段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路基宽度25.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设计近期、中期、远期分别为2029年、2035年、2043年。全线设置隧道*米/8座,桥梁*米/43座,桥隧比52.7%;8处互通式立交;新建服务区2处(高安服务区、三元服务区)、应急检查站1处、养护工区1处(与社坛收费站合建)、管理分中心1处(与社坛收费站合建)、收费站7处。施工期约60个月,设弃渣场25座、施工生产生活区29处、施工便道约58.94千米。

项目总投资约153.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占总投资的1.3%。

(1)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其中K2+147~K2+846段、K4+664~K5+247段、K5+350~K5+473段、K6+000~K6+330等涉及生态 (略) 段将施工作业带控制在用地红线内。施工临时设施尽量布设于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充分利 (略) ;剥离表土在表土堆存场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合利用;分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弃渣场等临时占地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工程结束后及时整治利用、造田还耕或恢复植被,采用本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机械作业尽量避开清晨黄昏等时段,以减少对鸟类等动物的惊扰。桥梁施工尽量选在三峡水库放水期及龙溪河枯水期进行,涉水桥梁基础周围采用围堰施工减小水质影响,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固体废物,严禁直接向水体排放,严禁捕鱼。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占用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2)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洒水降尘、严格控制尘污染;粉状材料采用罐状或袋状运输,土料、砂料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选用环保达标的施工机械;混凝土拌合站装置采取封闭+除尘设施,优化施工生产生活区平面布置;沥青拌合站采用自带沥青收集净化、沥青捕捉器的成套设备收集处理沥青烟,不得布置于环境空气一类区。运营 (略) 管理、路面 (略) 绿化,服务区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涉水桥梁采用围堰施工,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钻渣及时清运回填,严禁滩地堆放,水体抛弃;泥浆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完毕后泥浆经自然沉淀后覆土填埋处理。预制场、拌合站等场地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机械清洗或洒水降尘。施工场地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处理或经化粪池收集后农用。隧道施工时应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和地下水预测,提前做好堵排水措施和应急预案;预留经费;对地下水取水点水量进行定期监测,施工期水量减少时可优先选用清泉村高井取水点作为替代水源,或临时采取罐车送水;若因隧道施工导致村民长期供水困难,建设单位应负责铺设管道、加装取水设备,确保受影响农户接通自来水或增设取水井;隧道施工废水及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剩余部分排入附近冲沟;明月山隧道施工禁止排入双河水库、岩屋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运营期收费站、服务区污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2020)后,尽量回用于项目场地绿化,剩余部分用罐车外运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基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完善相应手续。运营期全线采用石质矩阵沥青(SMA),设置13处声屏障共计4775米(3米高), (略) 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依 (略) 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 (略) 两侧噪声预测超标情况,合理划定建筑物与本项目的防噪声距离,规划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与本项目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适宜的降噪措施。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隧道产生的废石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设弃渣场消纳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服务区和收费站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服务区的汽车维修站维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机油等少量危险废物,交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施工期加强油品管理,临时储油设施采用双层储油罐并配置吸油毡等应急物资;施工机械定期检查保养防止漏油,废弃机械油料及废油及时回收处理。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跨河桥梁设置防撞护栏、标示牌,其中兴义长江大桥桥梁安装加强型防撞护栏和防撞墩。经过双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的K2+147~K2+846段设置警示牌, (略) 面径流收集系统及雨污切换阀,K2+850左、右侧各设1处设置事故池(有效容积30立方米),并作防渗处理;兴义长江 (略) 面径流收集系统及雨污切换阀,江北、江南各设1处设置事故池(总有效容积760立方米),并作防渗处理;雨季来临前加强巡检。服务区划定的专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分别设置1座50立方米事故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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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年7月1 (略) 交 (略) 站 (略) 络公示。于2023年7月14日至7月27日在 (略) (略) 站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于2023年7月17日和7月18日两次在《重庆晚报》开展报纸公示, (略) 沿线22处居民相对集中区域或村委会张贴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2024年4月3日在 (略) (略) 站开展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全文公示。

2

成 (略) 原路改扩建工程(含谷至永川段)

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璧山区、永川区

重庆成渝垫 (略)

上海 (略)

成 (略) 原路改扩建工程(含谷至永川段)位于重庆高新区、璧山区、永川区,属改扩建性质。 (略) 拓宽为主、局部新建,全长47.490公里(改扩建26.087千米、新建21.403千米)。全线自东北至西南走向,改扩建段起于成渝高速既有含谷立交,经重庆高新区含谷镇、白市驿镇、走马镇,后新建走马互通及缙云山隧道;再接入既有成渝高速进行原位改建或扩建,经璧山区青杠街道、来凤街道后向西北方向至来凤西互通(新建); (略) 经重庆新机场规划区北侧绕行后再向南至马坊互通回归既有成渝高速;再沿既有成渝高速原位进行原位改建或扩建,途经小坎枢纽互通、永川区大安镇至七一水库附近; (略) 线经七一水库、孙家口水库南侧,止于永川北互通;成 (略) 原走马镇互通至青杠服务区、来凤西龙井湾水库西侧至小坎村段、七一水库至永川城区段改造 (略) 。起点至青杠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0.5米;青杠至终点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0米;均以双向八车 (略) 标准建设。

设计近期、中期、远期分别为2027年、2033年、2041年。全线设置隧道2583.5米/1座,桥梁4890.6米/31座,涵洞及通道106道;9处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15处;新建服务区2处(来凤西服务区、永川北服务区)、收费站7处(3处新建,4处改扩建),共计9处站区。施工期约30个月,设弃渣场10座、施工生产生活区5处、施工便道约45.595千米。

项目总投资约9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占总投资的1.3%。

(1)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其中涉及生态 (略) 段(K26+930~K27+220段、K46+510~K46+645段、K47+870~K49+953.56段)将施工作业带控制在用地红线内。施工临时设施尽量布设于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充分利 (略) ;剥离表土在表土堆存场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合利用;分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弃渣场等临时占地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工程结束后及时整治利用、造田还耕或恢复植被,采用本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机械作业尽量避开清晨黄昏等时段,以减少对鸟类等动物的惊扰。桥梁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桥梁基础周围采用围堰施工减小水质影响,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固体废物,严禁直接向水体排放,严禁捕鱼。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占用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2)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洒水降尘、严格控制尘污染;粉状材料采用罐状或袋状运输,土料、砂料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混凝土拌合站装置采取封闭+除尘设施,优化施工生产生活区平面布置;沥青拌合站采用自带沥青收集净化、沥青捕捉器的成套设备收集处理沥青烟,不得布置于环境空气一类区。运营 (略) (略) 面养护,加强绿化,餐饮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桥梁采用围堰施工,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钻渣及时清运回填,严禁滩地堆放,水体抛弃;泥浆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完毕后泥浆经自然沉淀后覆土填埋处理。预制场、拌合站等场地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机械清洗或洒水降尘。施工场地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处理或经化粪池收集后农用。七一水库涉水桥墩围堰施工,雨季施工应设置截流沟,施工废水禁止排入水库。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严禁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进入水源保护区,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堆放物料、清洗设备和车辆。隧道施工时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和地下水预测,提前做好堵排水措施和应急预案;隧道施工采用钻孔帷幕灌浆堵水、加强隧道衬砌减少隧道施工涌水量等措施,必要时进行超前支护;预留经费;对地下水取水点水量进行定期监测,施工期水量减少时临时采取罐车送水;若因隧道施工导致村民长期供水困难,建设单位应负责铺设管道、加装取水设备,确保受影响农户接通自来水或增设取水井;隧道施工废水及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剩余部分排入附近冲沟,不得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运营期服务区、收费站等污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2020)后,尽量回用于项目场地绿化,雨天无需浇灌且集水池存满后用罐车外运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基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完善相应手续。运营期全线采用石质矩阵沥青(SMA)路面,其中桓大东方国际(K15+950~K16+250)、清明村安置房(K17+700~K18+580)、奥韵雅苑(K43+550~K43+900)、荣福小区(K44+020~K44+120)路段增加 (略) 面1630米;清明村安置房(K17+700~K18+580)路段限速80千米/小时,并增加限速标志;设置声屏障长度为*米,其中3米高直立式声屏障*米,4米高直立式声屏障5560米和5米高直立式声屏障6350米;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 (略) 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依 (略) 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 (略) 两侧噪声预测超标情况,合理划定建筑物与本项目的防噪声距离,规划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与本项目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适宜的降噪措施。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隧道产生的废石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设弃渣场消纳处置;建筑垃圾运至邻近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服务区和收费站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服务区的汽车维修站维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机油等少量危险废物,交具备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施工期加强油品管理,临时储油设施采用双层储油罐并配置吸油毡等应急物资;施工机械定期检查保养防止漏油,废弃机械油料及废油及时回收处理。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跨河桥梁设置防撞护栏;经过天河水库饮用水水源 (略) 基段K26+930~K27+220设置警示牌,K25+525~K26+5 (略) 面径流收集系统及雨污切换阀,K26+515左侧设置事故池(有效容积30立方米),并作防渗处理;跨越七一水库的桥梁段K46+460~K46+700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雨污切换阀,K46+680处设1处设置事故池(有效容积30立方米),并作防渗处理;雨季来临前加强巡检。服务区划定的专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分别设置1座50立方米事故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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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5月17日在 (略) (略) 站 (略) 络公示。于2023年7月25日至8月11日在 (略) (略) 站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于2023年7月27日和7月28日两次在《重庆晚报》开展报纸公示, (略) 沿线59处居民相对集中区域或村委会张贴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2024年4月1日在 (略) (略) 站开展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全文公示。

3

奉节县生态工业园眼镜镜架表面处理车间及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

奉节县草堂组团东北侧预留发展用地

(略)

重庆泓泰和正 (略)

拟建项目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3层表面处理生产厂房、1栋办公楼、1栋倒班楼、1座污水处理站。生产厂房每层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其中1层设电泳线4条、自动电镀前处理线1条(含镀铜镍),自动镀金、镀银、镀钯、镀枪色(镍锡合金)、镀仿金(铜锡合金)、镀铬线各1条;2层设2条电泳线、半自动电镀前处理线1条(含镀铜镍),半自动镀金、镀银、镀钯、镀枪色(镍锡合金)、镀仿金(铜锡合金)、镀铬线各1条,真空镀膜前处理线1条、真空镀膜机5套、自动打磨区、手动打磨区等;3层为预留二期电镀车间。生产厂房镀金、镀银、镀钯线均配置贵金属回收装置(树脂法),配套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包括:2×0.5吨/小时燃气锅炉、2×2立方米/小时RO纯水机(新鲜水和中水制纯水机各1台)、挂具间、上挂前检区、工具房、包装房、分析化验室、 (略) 配电间、液体化学品仓库、固体化学品仓库、包装间、产品仓库等。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180立方米/天,其中生产废水分为前处理/含漆废水、含氰废水、氰银废水、铜钯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混排废水7类,分别预处理。其他配套环保设施包括酸雾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分质分 (略) 、车间散水收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等。拟建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电镀镜架1556.*幅(4.*平方米)、真空镀膜镜架*幅(0.*平方米)。

拟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9.26%。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1#自动和1#半自动前处理线除油工序碱雾,活化、预镀镍工序盐酸雾,真空镀膜除油前处理工序碱雾经1套酸雾塔碱液喷淋吸收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1#自动和1#半自动前处理线预镀铜工序、2#自动和2#半自动镀金线镀金工序、3#自动和3#半自动镀银线镀银工序、6#自动和6#半自动镀仿金线镀仿金工序氰化氢经次氯酸钠三级喷淋吸收氧化处理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7#自动和7#半自动镀铬线镀铬工序铬酸雾经“格网回收+还原吸收”处理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1#~6#电泳生产线有机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烷总烃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 (略) 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要求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调节池、A/O工艺厌氧池等废气经生物滤床处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前处理/电镀生产线应采取“生产线围蔽+双侧槽边抽风+顶吸罩”方式,电泳生产线、真空镀膜除油前处理工序应采取“生产线围蔽+顶吸罩”方式强化工艺废气收集。镜架打磨粉尘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氯化氢、氰化氢、铬酸雾、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拟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拟建项目厂界外200米,该环境防护距离内现有2户居民,奉节县人民政府承诺对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搬迁,且该环境防护距离内未来不再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废水产生量合计约32.3立方米/天,分质分类收集处理。电镀及真空镀膜前处理除油等工序及配套酸雾塔排水、电泳含漆废水产生量合计约14.245立方米/天,进入前处理废水系统采用“初沉+破乳+混凝+气浮”工艺处理;电镀前处理预镀铜、镀金线、镀仿金线及氰化氢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含氰废水约4.457立方米/天,进入含氰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两级次氯酸钠氧化破氰+混凝沉淀”工艺处理;镀银线产生的氰银废水约0.410立方米/天,在生产线经贵金属回收装置回收银后进入氰银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两级次氯酸钠氧化破氰+投加捕集剂混凝沉淀”工艺处理,总银应满足《 (略) 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要求;电镀前处理镀亮铜工序含铜废水、镀钯线含钯废水约4.407立方米/天,进入铜钯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化学沉淀工艺处理,上述废水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约2.25立方米/天)一并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调节池+A/O+MBR+反渗透”处理后进入RO产水池。前处理预镀镍、镀光镍工序,镀枪线产生的含镍废水约6.068立方米/天,进入含镍废水处理系统采用“pH调整+化学沉淀+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总镍应满足《 (略) 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要求;镀铬线及铬酸雾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含铬废水约0.313立方米/天,进入含铬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化学还原+化学沉淀+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总铬、六价铬应满足《 (略) 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要求;地坪清洁水、化验废水等混排废水约0.15立方米/天,进入混排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两级次氯酸钠氧化破氰+化学还原+化学沉淀+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预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水进入RO产水池。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含铬废水处理系统、混排废水处理系统反渗透处理单元产生的浓水一并经1套综合蒸发浓缩系统处理,蒸馏冷凝水返回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废盐作固废处置。各类进入RO产水池的废水50%经中水制纯水机处理后,清水回用于前处理除油水洗等环节,浓水回用作氰化氢、铬酸雾废气治理设施以及地坪清洁补充水,不外排。RO产水池剩余约16.150立方米/天废水与新鲜水制纯水机排水约6.056立方米/天一并排入园 (略) ,其中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氨氮、总氮、总磷、总铝、总铁、总铜、总氰化物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要求,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银应满足《 (略) 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要求后,进入奉节县移民生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应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马河。拟建项目氰银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混排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污水处理站总排口设置流量在线监测装置,并在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设置总铬和六价铬在线监测装置,在污水处理站总排口设置pH、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装置。建设单位应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开展自行监测并加强污水处理站维护管理。拟建项目应在污水处理站至奉节县移民生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专用管道建成投运后,方可投入运营。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各类生产用槽体、液体原料输送管道、表面处理厂房内生产废水管沟应采取可视化布置,表面处理厂房1层各类槽体置于0. (略) ,2层各类槽体置于0. (略) ,槽体下方设置接水盘,表面处理厂房至污水处理站的废水分类收集管道应采用管廊架空,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应架空设置;表面处理厂房电镀、电泳、表面镀膜生产线等生产区,化学品仓库、分析化验室、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治理设施区、污水处理站(含污泥暂存间)等为重点防渗区,镜架打磨区、一般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间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其余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应满足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要求,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应满足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要求。依托园区内3处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开展跟踪监测。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处理、分区防渗、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等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包括打磨设备、空压机、各类风机、泵、曝气机等,源强约85~95dB(A)。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企业厂界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废槽渣、废化学包装桶/袋、过滤机废滤芯、贵金属回收装置产生的树脂、污水处理及中水制纯水机的废RO膜、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综合蒸发系统废盐、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劳保物品产生量合计约31.174吨/年,属危险废物,其中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综合蒸发系统废盐约15.553吨/年,由污水处理站54平方米的污泥暂存间分类暂存,其他危险废物由表面处理生产厂房2层的4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以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转移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物、报废工件、收集的打磨粉尘等合计约2.943吨/年,属一般工业固废,设2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卖物资回收机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875吨/年,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拟建项目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均为Ⅱ级。应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打磨配套布袋除尘器设置泄爆片;盛装液体化学品的电镀槽、过滤机、贵金属回收装置等设置接液盘;配备耐酸碱吸附棉、应急收集桶等应急物资;生产区、化学品库房、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设置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分类收集的事故池,其中前处理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20立方米、含镍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10立方米、含氰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8立方米、氰银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2立方米、含铜钯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10立方米、含铬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2立方米、含漆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2立方米、混排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2立方米,生活污水事故应急池容积4立方米;生产区设置不小于196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兼做事故消防废水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通过及时修订现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拟建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气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0.01吨/年、氮氧化物0.04吨/年、非*烷总烃0.06吨/年。废水污染物排入外环境的总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16吨/年、氨氮0.02吨/年、总铬0.004千克/年、六价铬0.003千克/年。

(略) 奉节县发改委核发《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5-*-04-05-*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渝北 (略) 102号,邮政编码:*。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垫江至丰都至武 (略) 垫江至丰都段

垫江县、丰都县

重庆成渝垫 (略)

上海 (略)

垫江至丰都至武 (略) 垫江至丰都段位于垫江县、丰都县,属新建性质。项目全长约78.11公里,自西北至东南走向,起于垫江县新民镇北侧川祖庙附近的川渝省界,与四川大竹至重庆垫 (略) (四川段)相接,终点位于丰都境内丰都兴义长江大桥以东的白烟囱隧道进口,顺接垫江至丰都至武 (略) 丰都至武隆段。起点至K5+050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路基宽度33.5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K5+050至K75+600段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路基宽度26.0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K75+600至终点K78+110段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路基宽度25.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设计近期、中期、远期分别为2029年、2035年、2043年。全线设置隧道*米/8座,桥梁*米/43座,桥隧比52.7%;8处互通式立交;新建服务区2处(高安服务区、三元服务区)、应急检查站1处、养护工区1处(与社坛收费站合建)、管理分中心1处(与社坛收费站合建)、收费站7处。施工期约60个月,设弃渣场25座、施工生产生活区29处、施工便道约58.94千米。

项目总投资约153.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占总投资的1.3%。

(1)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其中K2+147~K2+846段、K4+664~K5+247段、K5+350~K5+473段、K6+000~K6+330等涉及生态 (略) 段将施工作业带控制在用地红线内。施工临时设施尽量布设于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充分利 (略) ;剥离表土在表土堆存场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合利用;分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弃渣场等临时占地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工程结束后及时整治利用、造田还耕或恢复植被,采用本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机械作业尽量避开清晨黄昏等时段,以减少对鸟类等动物的惊扰。桥梁施工尽量选在三峡水库放水期及龙溪河枯水期进行,涉水桥梁基础周围采用围堰施工减小水质影响,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固体废物,严禁直接向水体排放,严禁捕鱼。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占用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2)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洒水降尘、严格控制尘污染;粉状材料采用罐状或袋状运输,土料、砂料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选用环保达标的施工机械;混凝土拌合站装置采取封闭+除尘设施,优化施工生产生活区平面布置;沥青拌合站采用自带沥青收集净化、沥青捕捉器的成套设备收集处理沥青烟,不得布置于环境空气一类区。运营 (略) 管理、路面 (略) 绿化,服务区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涉水桥梁采用围堰施工,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钻渣及时清运回填,严禁滩地堆放,水体抛弃;泥浆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完毕后泥浆经自然沉淀后覆土填埋处理。预制场、拌合站等场地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机械清洗或洒水降尘。施工场地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处理或经化粪池收集后农用。隧道施工时应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和地下水预测,提前做好堵排水措施和应急预案;预留经费;对地下水取水点水量进行定期监测,施工期水量减少时可优先选用清泉村高井取水点作为替代水源,或临时采取罐车送水;若因隧道施工导致村民长期供水困难,建设单位应负责铺设管道、加装取水设备,确保受影响农户接通自来水或增设取水井;隧道施工废水及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剩余部分排入附近冲沟;明月山隧道施工禁止排入双河水库、岩屋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运营期收费站、服务区污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2020)后,尽量回用于项目场地绿化,剩余部分用罐车外运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基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完善相应手续。运营期全线采用石质矩阵沥青(SMA),设置13处声屏障共计4775米(3米高), (略) 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要求。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依 (略) 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 (略) 两侧噪声预测超标情况,合理划定建筑物与本项目的防噪声距离,规划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与本项目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适宜的降噪措施。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隧道产生的废石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设弃渣场消纳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服务区和收费站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服务区的汽车维修站维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机油等少量危险废物,交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施工期加强油品管理,临时储油设施采用双层储油罐并配置吸油毡等应急物资;施工机械定期检查保养防止漏油,废弃机械油料及废油及时回收处理。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跨河桥梁设置防撞护栏、标示牌,其中兴义长江大桥桥梁安装加强型防撞护栏和防撞墩。经过双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的K2+147~K2+846段设置警示牌, (略) 面径流收集系统及雨污切换阀,K2+850左、右侧各设1处设置事故池(有效容积30立方米),并作防渗处理;兴义长江 (略) 面径流收集系统及雨污切换阀,江北、江南各设1处设置事故池(总有效容积760立方米),并作防渗处理;雨季来临前加强巡检。服务区划定的专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分别设置1座50立方米事故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年7月1 (略) 交 (略) 站 (略) 络公示。于2023年7月14日至7月27日在 (略) (略) 站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于2023年7月17日和7月18日两次在《重庆晚报》开展报纸公示, (略) 沿线22处居民相对集中区域或村委会张贴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2024年4月3日在 (略) (略) 站开展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全文公示。

2

成 (略) 原路改扩建工程(含谷至永川段)

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璧山区、永川区

重庆成渝垫 (略)

上海 (略)

成 (略) 原路改扩建工程(含谷至永川段)位于重庆高新区、璧山区、永川区,属改扩建性质。 (略) 拓宽为主、局部新建,全长47.490公里(改扩建26.087千米、新建21.403千米)。全线自东北至西南走向,改扩建段起于成渝高速既有含谷立交,经重庆高新区含谷镇、白市驿镇、走马镇,后新建走马互通及缙云山隧道;再接入既有成渝高速进行原位改建或扩建,经璧山区青杠街道、来凤街道后向西北方向至来凤西互通(新建); (略) 经重庆新机场规划区北侧绕行后再向南至马坊互通回归既有成渝高速;再沿既有成渝高速原位进行原位改建或扩建,途经小坎枢纽互通、永川区大安镇至七一水库附近; (略) 线经七一水库、孙家口水库南侧,止于永川北互通;成 (略) 原走马镇互通至青杠服务区、来凤西龙井湾水库西侧至小坎村段、七一水库至永川城区段改造 (略) 。起点至青杠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0.5米;青杠至终点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0米;均以双向八车 (略) 标准建设。

设计近期、中期、远期分别为2027年、2033年、2041年。全线设置隧道2583.5米/1座,桥梁4890.6米/31座,涵洞及通道106道;9处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15处;新建服务区2处(来凤西服务区、永川北服务区)、收费站7处(3处新建,4处改扩建),共计9处站区。施工期约30个月,设弃渣场10座、施工生产生活区5处、施工便道约45.595千米。

项目总投资约9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占总投资的1.3%。

(1)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其中涉及生态 (略) 段(K26+930~K27+220段、K46+510~K46+645段、K47+870~K49+953.56段)将施工作业带控制在用地红线内。施工临时设施尽量布设于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充分利 (略) ;剥离表土在表土堆存场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复绿复垦综合利用;分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弃渣场等临时占地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工程结束后及时整治利用、造田还耕或恢复植被,采用本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机械作业尽量避开清晨黄昏等时段,以减少对鸟类等动物的惊扰。桥梁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桥梁基础周围采用围堰施工减小水质影响,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固体废物,严禁直接向水体排放,严禁捕鱼。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占用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2)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洒水降尘、严格控制尘污染;粉状材料采用罐状或袋状运输,土料、砂料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混凝土拌合站装置采取封闭+除尘设施,优化施工生产生活区平面布置;沥青拌合站采用自带沥青收集净化、沥青捕捉器的成套设备收集处理沥青烟,不得布置于环境空气一类区。运营 (略) (略) 面养护,加强绿化,餐饮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桥梁采用围堰施工,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钻渣及时清运回填,严禁滩地堆放,水体抛弃;泥浆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完毕后泥浆经自然沉淀后覆土填埋处理。预制场、拌合站等场地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机械清洗或洒水降尘。施工场地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处理或经化粪池收集后农用。七一水库涉水桥墩围堰施工,雨季施工应设置截流沟,施工废水禁止排入水库。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严禁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进入水源保护区,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堆放物料、清洗设备和车辆。隧道施工时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和地下水预测,提前做好堵排水措施和应急预案;隧道施工采用钻孔帷幕灌浆堵水、加强隧道衬砌减少隧道施工涌水量等措施,必要时进行超前支护;预留经费;对地下水取水点水量进行定期监测,施工期水量减少时临时采取罐车送水;若因隧道施工导致村民长期供水困难,建设单位应负责铺设管道、加装取水设备,确保受影响农户接通自来水或增设取水井;隧道施工废水及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剩余部分排入附近冲沟,不得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运营期服务区、收费站等污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2020)后,尽量回用于项目场地绿化,雨天无需浇灌且集水池存满后用罐车外运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基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因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完善相应手续。运营期全线采用石质矩阵沥青(SMA)路面,其中桓大东方国际(K15+950~K16+250)、清明村安置房(K17+700~K18+580)、奥韵雅苑(K43+550~K43+900)、荣福小区(K44+020~K44+120)路段增加 (略) 面1630米;清明村安置房(K17+700~K18+580)路段限速80千米/小时,并增加限速标志;设置声屏障长度为*米,其中3米高直立式声屏障*米,4米高直立式声屏障5560米和5米高直立式声屏障6350米;进一步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 (略) 两侧绿化;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或不恶化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依 (略) 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 (略) 两侧噪声预测超标情况,合理划定建筑物与本项目的防噪声距离,规划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与本项目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适宜的降噪措施。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隧道产生的废石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设弃渣场消纳处置;建筑垃圾运至邻近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服务区和收费站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服务区的汽车维修站维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机油等少量危险废物,交具备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施工期加强油品管理,临时储油设施采用双层储油罐并配置吸油毡等应急物资;施工机械定期检查保养防止漏油,废弃机械油料及废油及时回收处理。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跨河桥梁设置防撞护栏;经过天河水库饮用水水源 (略) 基段K26+930~K27+220设置警示牌,K25+525~K26+5 (略) 面径流收集系统及雨污切换阀,K26+515左侧设置事故池(有效容积30立方米),并作防渗处理;跨越七一水库的桥梁段K46+460~K46+700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雨污切换阀,K46+680处设1处设置事故池(有效容积30立方米),并作防渗处理;雨季来临前加强巡检。服务区划定的专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分别设置1座50立方米事故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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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5月17日在 (略) (略) 站 (略) 络公示。于2023年7月25日至8月11日在 (略) (略) 站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于2023年7月27日和7月28日两次在《重庆晚报》开展报纸公示, (略) 沿线59处居民相对集中区域或村委会张贴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2024年4月1日在 (略) (略) 站开展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全文公示。

3

奉节县生态工业园眼镜镜架表面处理车间及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

奉节县草堂组团东北侧预留发展用地

(略)

重庆泓泰和正 (略)

拟建项目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3层表面处理生产厂房、1栋办公楼、1栋倒班楼、1座污水处理站。生产厂房每层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其中1层设电泳线4条、自动电镀前处理线1条(含镀铜镍),自动镀金、镀银、镀钯、镀枪色(镍锡合金)、镀仿金(铜锡合金)、镀铬线各1条;2层设2条电泳线、半自动电镀前处理线1条(含镀铜镍),半自动镀金、镀银、镀钯、镀枪色(镍锡合金)、镀仿金(铜锡合金)、镀铬线各1条,真空镀膜前处理线1条、真空镀膜机5套、自动打磨区、手动打磨区等;3层为预留二期电镀车间。生产厂房镀金、镀银、镀钯线均配置贵金属回收装置(树脂法),配套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包括:2×0.5吨/小时燃气锅炉、2×2立方米/小时RO纯水机(新鲜水和中水制纯水机各1台)、挂具间、上挂前检区、工具房、包装房、分析化验室、 (略) 配电间、液体化学品仓库、固体化学品仓库、包装间、产品仓库等。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180立方米/天,其中生产废水分为前处理/含漆废水、含氰废水、氰银废水、铜钯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混排废水7类,分别预处理。其他配套环保设施包括酸雾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分质分 (略) 、车间散水收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等。拟建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电镀镜架1556.*幅(4.*平方米)、真空镀膜镜架*幅(0.*平方米)。

拟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9.26%。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1#自动和1#半自动前处理线除油工序碱雾,活化、预镀镍工序盐酸雾,真空镀膜除油前处理工序碱雾经1套酸雾塔碱液喷淋吸收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1#自动和1#半自动前处理线预镀铜工序、2#自动和2#半自动镀金线镀金工序、3#自动和3#半自动镀银线镀银工序、6#自动和6#半自动镀仿金线镀仿金工序氰化氢经次氯酸钠三级喷淋吸收氧化处理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7#自动和7#半自动镀铬线镀铬工序铬酸雾经“格网回收+还原吸收”处理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1#~6#电泳生产线有机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烷总烃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 (略) 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要求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调节池、A/O工艺厌氧池等废气经生物滤床处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前处理/电镀生产线应采取“生产线围蔽+双侧槽边抽风+顶吸罩”方式,电泳生产线、真空镀膜除油前处理工序应采取“生产线围蔽+顶吸罩”方式强化工艺废气收集。镜架打磨粉尘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氯化氢、氰化氢、铬酸雾、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拟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拟建项目厂界外200米,该环境防护距离内现有2户居民,奉节县人民政府承诺对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搬迁,且该环境防护距离内未来不再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废水产生量合计约32.3立方米/天,分质分类收集处理。电镀及真空镀膜前处理除油等工序及配套酸雾塔排水、电泳含漆废水产生量合计约14.245立方米/天,进入前处理废水系统采用“初沉+破乳+混凝+气浮”工艺处理;电镀前处理预镀铜、镀金线、镀仿金线及氰化氢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含氰废水约4.457立方米/天,进入含氰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两级次氯酸钠氧化破氰+混凝沉淀”工艺处理;镀银线产生的氰银废水约0.410立方米/天,在生产线经贵金属回收装置回收银后进入氰银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两级次氯酸钠氧化破氰+投加捕集剂混凝沉淀”工艺处理,总银应满足《 (略) 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要求;电镀前处理镀亮铜工序含铜废水、镀钯线含钯废水约4.407立方米/天,进入铜钯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化学沉淀工艺处理,上述废水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约2.25立方米/天)一并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调节池+A/O+MBR+反渗透”处理后进入RO产水池。前处理预镀镍、镀光镍工序,镀枪线产生的含镍废水约6.068立方米/天,进入含镍废水处理系统采用“pH调整+化学沉淀+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总镍应满足《 (略) 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要求;镀铬线及铬酸雾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含铬废水约0.313立方米/天,进入含铬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化学还原+化学沉淀+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总铬、六价铬应满足《 (略) 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要求;地坪清洁水、化验废水等混排废水约0.15立方米/天,进入混排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两级次氯酸钠氧化破氰+化学还原+化学沉淀+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预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水进入RO产水池。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含铬废水处理系统、混排废水处理系统反渗透处理单元产生的浓水一并经1套综合蒸发浓缩系统处理,蒸馏冷凝水返回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废盐作固废处置。各类进入RO产水池的废水50%经中水制纯水机处理后,清水回用于前处理除油水洗等环节,浓水回用作氰化氢、铬酸雾废气治理设施以及地坪清洁补充水,不外排。RO产水池剩余约16.150立方米/天废水与新鲜水制纯水机排水约6.056立方米/天一并排入园 (略) ,其中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氨氮、总氮、总磷、总铝、总铁、总铜、总氰化物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要求,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银应满足《 (略) 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要求后,进入奉节县移民生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应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马河。拟建项目氰银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混排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污水处理站总排口设置流量在线监测装置,并在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设置总铬和六价铬在线监测装置,在污水处理站总排口设置pH、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装置。建设单位应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开展自行监测并加强污水处理站维护管理。拟建项目应在污水处理站至奉节县移民生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专用管道建成投运后,方可投入运营。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各类生产用槽体、液体原料输送管道、表面处理厂房内生产废水管沟应采取可视化布置,表面处理厂房1层各类槽体置于0. (略) ,2层各类槽体置于0. (略) ,槽体下方设置接水盘,表面处理厂房至污水处理站的废水分类收集管道应采用管廊架空,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应架空设置;表面处理厂房电镀、电泳、表面镀膜生产线等生产区,化学品仓库、分析化验室、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治理设施区、污水处理站(含污泥暂存间)等为重点防渗区,镜架打磨区、一般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间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其余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应满足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要求,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应满足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要求。依托园区内3处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开展跟踪监测。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处理、分区防渗、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等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包括打磨设备、空压机、各类风机、泵、曝气机等,源强约85~95dB(A)。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企业厂界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废槽渣、废化学包装桶/袋、过滤机废滤芯、贵金属回收装置产生的树脂、污水处理及中水制纯水机的废RO膜、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综合蒸发系统废盐、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劳保物品产生量合计约31.174吨/年,属危险废物,其中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综合蒸发系统废盐约15.553吨/年,由污水处理站54平方米的污泥暂存间分类暂存,其他危险废物由表面处理生产厂房2层的4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以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转移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物、报废工件、收集的打磨粉尘等合计约2.943吨/年,属一般工业固废,设2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卖物资回收机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875吨/年,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拟建项目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均为Ⅱ级。应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打磨配套布袋除尘器设置泄爆片;盛装液体化学品的电镀槽、过滤机、贵金属回收装置等设置接液盘;配备耐酸碱吸附棉、应急收集桶等应急物资;生产区、化学品库房、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设置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分类收集的事故池,其中前处理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20立方米、含镍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10立方米、含氰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8立方米、氰银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2立方米、含铜钯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10立方米、含铬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2立方米、含漆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2立方米、混排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2立方米,生活污水事故应急池容积4立方米;生产区设置不小于196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兼做事故消防废水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通过及时修订现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拟建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气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0.01吨/年、氮氧化物0.04吨/年、非*烷总烃0.06吨/年。废水污染物排入外环境的总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16吨/年、氨氮0.02吨/年、总铬0.004千克/年、六价铬0.003千克/年。

(略) 奉节县发改委核发《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5-*-04-05-*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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