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晋兴·御峯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晋兴·御峯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
晋兴·御峯一期用地位于罗山街道福埔社区,东至1 (略) , (略) ,南至5 (略) ,北至12. (略) ,总用地面积692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为优化方案设计、满足业主使用需求,现 (略) 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1#、2#楼重新调整裙房一、二层布局,对应调整三层平面的裙房屋面表达及剖面图表达。
2、地下室平面根据上部调整,对应变更局部停车位布局。
3、轴立面根据本次调整对应修改,同时局部修正表达并补充材质图例,对应调整相关效果图。
4、总平面图根据以上调整对应修改建筑轮廓线,并因景观深化调整绿地范围,相应变更经济技术指标表及相关分析图。
以上调整详见图纸。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配套符合规划批准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4月26日至5月11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
晋兴·御峯一期用地位于罗山街道福埔社区,东至1 (略) , (略) ,南至5 (略) ,北至12. (略) ,总用地面积692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为优化方案设计、满足业主使用需求,现 (略) 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1#、2#楼重新调整裙房一、二层布局,对应调整三层平面的裙房屋面表达及剖面图表达。
2、地下室平面根据上部调整,对应变更局部停车位布局。
3、轴立面根据本次调整对应修改,同时局部修正表达并补充材质图例,对应调整相关效果图。
4、总平面图根据以上调整对应修改建筑轮廓线,并因景观深化调整绿地范围,相应变更经济技术指标表及相关分析图。
以上调整详见图纸。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配套符合规划批准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4月26日至5月11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
晋兴·御峯一期用地位于罗山街道福埔社区,东至1 (略) , (略) ,南至5 (略) ,北至12. (略) ,总用地面积692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为优化方案设计、满足业主使用需求,现 (略) 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1#、2#楼重新调整裙房一、二层布局,对应调整三层平面的裙房屋面表达及剖面图表达。
2、地下室平面根据上部调整,对应变更局部停车位布局。
3、轴立面根据本次调整对应修改,同时局部修正表达并补充材质图例,对应调整相关效果图。
4、总平面图根据以上调整对应修改建筑轮廓线,并因景观深化调整绿地范围,相应变更经济技术指标表及相关分析图。
以上调整详见图纸。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配套符合规划批准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4月26日至5月11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略) 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ina.com,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
晋兴·御峯一期用地位于罗山街道福埔社区,东至1 (略) , (略) ,南至5 (略) ,北至12. (略) ,总用地面积692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为优化方案设计、满足业主使用需求,现 (略) 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1#、2#楼重新调整裙房一、二层布局,对应调整三层平面的裙房屋面表达及剖面图表达。
2、地下室平面根据上部调整,对应变更局部停车位布局。
3、轴立面根据本次调整对应修改,同时局部修正表达并补充材质图例,对应调整相关效果图。
4、总平面图根据以上调整对应修改建筑轮廓线,并因景观深化调整绿地范围,相应变更经济技术指标表及相关分析图。
以上调整详见图纸。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配套符合规划批准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4年4月26日至5月11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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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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