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大坝脱水站地面集输工程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大坝脱水站地面集输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6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 (略) 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坝脱水站地面集输工程 | (略) 兴文县大坝苗族乡 | 四川长宁天 (略) | 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大坝脱水站和两条配套管线,其中大坝脱水站~ (略) 集气管线长度为4.7km,大坝脱水站~大坝输气末站净化气连接管道长度为0.95km。 | 一、生态环境 占地将改变现有土地利用现状,但施工周期短,永久占地面积较小,通过及时迹地恢复措施,不会改变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动植物群落的种类结构和数量,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小。 二、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扬尘的大气环境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根据本次评价分析结果,运营期项目废气排放量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试压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对环境影响较小;营期站场气田水、含TEG废水、清管检修废水经污水罐暂存后优先回用于区域钻井工程配置压裂液,无法回用部分定期由罐车运至长宁页岩气田返排液处理场站(一期)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采用罐车外运污水处理厂处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对水环境的影响小,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四、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脱水站内的污水罐罐体和应急池等设备质量合格且采取了严格的管理和防渗措施,发生故事时对区域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同时,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五、噪声环境 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强度,做好施工设计和组织,加强施工区内机械设备管理等措施,施工声环境影响可接受。运营期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能满足标准。施工噪声影响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其环境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六、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可回收施工废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置,不可回收施工废料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顶管施工产生的废弃泥浆(含钻渣)外运就近的砖厂或水泥厂综合利用。运营期脱水站清管检修废渣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保手续齐全且具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或按相关规范要求处置;废油、污水罐沉渣、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所在地的环境影响小。 七、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6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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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 (略) 东段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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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坝脱水站地面集输工程 | (略) 兴文县大坝苗族乡 | 四川长宁天 (略) | 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大坝脱水站和两条配套管线,其中大坝脱水站~ (略) 集气管线长度为4.7km,大坝脱水站~大坝输气末站净化气连接管道长度为0.95km。 | 一、生态环境 占地将改变现有土地利用现状,但施工周期短,永久占地面积较小,通过及时迹地恢复措施,不会改变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动植物群落的种类结构和数量,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小。 二、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扬尘的大气环境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根据本次评价分析结果,运营期项目废气排放量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试压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对环境影响较小;营期站场气田水、含TEG废水、清管检修废水经污水罐暂存后优先回用于区域钻井工程配置压裂液,无法回用部分定期由罐车运至长宁页岩气田返排液处理场站(一期)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采用罐车外运污水处理厂处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对水环境的影响小,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四、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脱水站内的污水罐罐体和应急池等设备质量合格且采取了严格的管理和防渗措施,发生故事时对区域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同时,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五、噪声环境 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强度,做好施工设计和组织,加强施工区内机械设备管理等措施,施工声环境影响可接受。运营期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能满足标准。施工噪声影响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其环境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六、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可回收施工废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置,不可回收施工废料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顶管施工产生的废弃泥浆(含钻渣)外运就近的砖厂或水泥厂综合利用。运营期脱水站清管检修废渣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保手续齐全且具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或按相关规范要求处置;废油、污水罐沉渣、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所在地的环境影响小。 七、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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