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年产*吨宠物食品及*吨单一饲料项目 |
建设单位 | 徐州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港头镇工业集 (略) 5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热载密闭式化制机、新型科技密闭式负压锅、粉碎机组、配套高温灭菌炉、搅拌机、磨化机组、制粒机组、成品包装线等设备30台(套),建设年产*吨宠物食品及*吨单一饲料项目。全程密闭式生产,不涉化。项目原辅料:鸡骨头、鸭骨头*吨/年、玉米粉2500吨/年、米粉3000吨/年、麸皮2000吨/年、肉骨粉2200吨/年、食盐100吨/年、维生素200吨/年、饲料油0.1吨/年;单一饲料生产工艺为:鸡骨头、鸭骨头→破碎→蒸煮→压榨→沉淀→包装入库;宠物食品生产工艺为:原料→配料混合→膨化制粒→烘干→喷香→冷却→包装入库。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283号),项目代码为:2304-*-89-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 (略)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蒸煮冷凝废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采用“格栅+隔油池+调节池+气浮机+厌氧池+A/O池+二沉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光大水务运营(新沂)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天然气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根8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单一饲料生产线破碎、蒸煮、压榨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气体集中收集后一并采用1套“油气分离+二级喷淋塔+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宠物饲料生产线配料混合粉尘采用“集中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膨化制粒粉尘、恶臭气体,烘干粉尘、恶臭气体,冷却、喷油粉尘及恶臭、包装粉尘集中收集后一并采用1套“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 1 中相关限值要求;蒸煮工序中产生的油烟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的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单一饲料及宠物食品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和表 2 中相关排放标准。 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米,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年产*吨宠物食品及*吨单一饲料项目 |
建设单位 | 徐州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港头镇工业集 (略) 5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热载密闭式化制机、新型科技密闭式负压锅、粉碎机组、配套高温灭菌炉、搅拌机、磨化机组、制粒机组、成品包装线等设备30台(套),建设年产*吨宠物食品及*吨单一饲料项目。全程密闭式生产,不涉化。项目原辅料:鸡骨头、鸭骨头*吨/年、玉米粉2500吨/年、米粉3000吨/年、麸皮2000吨/年、肉骨粉2200吨/年、食盐100吨/年、维生素200吨/年、饲料油0.1吨/年;单一饲料生产工艺为:鸡骨头、鸭骨头→破碎→蒸煮→压榨→沉淀→包装入库;宠物食品生产工艺为:原料→配料混合→膨化制粒→烘干→喷香→冷却→包装入库。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283号),项目代码为:2304-*-89-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 (略)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蒸煮冷凝废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采用“格栅+隔油池+调节池+气浮机+厌氧池+A/O池+二沉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光大水务运营(新沂)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天然气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根8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单一饲料生产线破碎、蒸煮、压榨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气体集中收集后一并采用1套“油气分离+二级喷淋塔+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宠物饲料生产线配料混合粉尘采用“集中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膨化制粒粉尘、恶臭气体,烘干粉尘、恶臭气体,冷却、喷油粉尘及恶臭、包装粉尘集中收集后一并采用1套“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 1 中相关限值要求;蒸煮工序中产生的油烟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的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单一饲料及宠物食品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和表 2 中相关排放标准。 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米,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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