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华坪分局关于华坪县石龙坝镇欣鼎包装厂改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华坪分局关于华坪县石龙坝镇欣鼎包装厂改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华坪分局关于华坪县石龙坝镇欣鼎包装厂改扩建项目拟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坪县石龙坝镇欣鼎包装厂改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 ???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华坪县中心镇华兴巷97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 华坪县石龙坝镇欣鼎包装厂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华坪县石龙坝镇基佐村一组 |
建设单位 | 华坪县石龙坝镇欣鼎包装厂 |
评价单位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坪县石龙坝镇欣鼎包装厂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华坪县石龙坝镇欣鼎包装厂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华坪县石龙坝镇基佐村一组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7%。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于 (略) 华坪县石龙坝镇基佐村一组,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835.4㎡,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只瓦楞纸箱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大气:在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期粉尘对内部工人及外环境的影响。 水污染:施工期的废水主要生活废水等。生活污水经村镇内公共卫生间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果林施肥。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段,不在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废气: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 (略) 套生产线生产过程中聚*烯颗粒成型阶段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 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投料粉尘及车辆尾气。 (略) 套机上方分别设置一个集气罩并配套安装1套集气设备及集报管道,使用额定风量为6480Nm3/h的引风机将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统一收集后进入“UV光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尾气处理,再由一根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 (略) 套生产线中产生的冷却循环水,根据工程分析,生产用水量为3m3/d,项目设置一个处理规模为2m3/h的冷却塔及一座容积为3m3循环水池用于处理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为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利用建设单位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华坪县城 (略) 定期清运处置,不直接外排。项目已配套建设化粪池1个5m3,本项目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m3/d,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化粪池设计水力停留时间为12~24h,本项目废水在化粪池中的最大停留时间超过4天,远大于12h,满足化粪池建设规模存储需求,项目化粪池依托方案可行,本项目生活污水可以得到合理处置,做到不外排。 噪声: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设备置于厂房内或采取减振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经破碎机破碎后作为原料全部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矿物油、废UV灯管与废活性炭定期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处置率100%。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和贮存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妥善贮存,并规范处置。 |
(略) 生态环境局华坪分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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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坪县石龙坝镇欣鼎包装厂改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 ???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华坪县中心镇华兴巷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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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华坪县石龙坝镇欣鼎包装厂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华坪县石龙坝镇基佐村一组 |
建设单位 | 华坪县石龙坝镇欣鼎包装厂 |
评价单位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坪县石龙坝镇欣鼎包装厂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华坪县石龙坝镇欣鼎包装厂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华坪县石龙坝镇基佐村一组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7%。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于 (略) 华坪县石龙坝镇基佐村一组,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835.4㎡,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只瓦楞纸箱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大气:在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期粉尘对内部工人及外环境的影响。 水污染:施工期的废水主要生活废水等。生活污水经村镇内公共卫生间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果林施肥。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段,不在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废气: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 (略) 套生产线生产过程中聚*烯颗粒成型阶段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 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投料粉尘及车辆尾气。 (略) 套机上方分别设置一个集气罩并配套安装1套集气设备及集报管道,使用额定风量为6480Nm3/h的引风机将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统一收集后进入“UV光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尾气处理,再由一根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 (略) 套生产线中产生的冷却循环水,根据工程分析,生产用水量为3m3/d,项目设置一个处理规模为2m3/h的冷却塔及一座容积为3m3循环水池用于处理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为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利用建设单位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华坪县城 (略) 定期清运处置,不直接外排。项目已配套建设化粪池1个5m3,本项目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m3/d,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化粪池设计水力停留时间为12~24h,本项目废水在化粪池中的最大停留时间超过4天,远大于12h,满足化粪池建设规模存储需求,项目化粪池依托方案可行,本项目生活污水可以得到合理处置,做到不外排。 噪声: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设备置于厂房内或采取减振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经破碎机破碎后作为原料全部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矿物油、废UV灯管与废活性炭定期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处置率100%。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和贮存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妥善贮存,并规范处置。 |
(略) 生态环境局华坪分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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