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吉工业区扩容增效集体土地征收项目新津水厂北侧、松江路北侧二个片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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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吉工业区扩容增效集体土地征收项目新津水厂北侧、松江路北侧二个片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粤国土资信访发〔2012〕2号)等政策文件要求,万吉工业区扩容增效集体土地征收项目(新津水厂北侧、 (略) 北侧二个片区)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需征集可能受项目影响公众的意见,下面将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位置

主要规划用途

权属

拟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1

新津水厂北侧、 (略) 东侧集体土地征收项目

(略) 龙 (略) (略) 交界的东北片区

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略) 用地

(略) 龙湖区鸥汀街道新地经联社

5.4642

(略) 龙湖区鸥汀街道流美经联社

2.6491

(略) 龙湖区鸥汀街道鸥上经联社

0.1809

小计

8.2942

2

万吉工 (略) 北侧集体土地征收项目

(略) 龙湖区汕昆高速 (略) 交界的西南片区

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略) 用地

(略) 龙湖区鸥汀街道龙美经联社

7.1738

(略) 龙湖区鸥汀街道延陵经联社

0.6885

小计

7.8623

合计

16.1565

备注:具体征地面积以最终报批面积为准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到征地项目影响的公众对项目的态度,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相关意见及建议。

三、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文字等方式向公示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委托单位

1、单位名称: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2、单位地址: (略) 龙湖区珠津工业 (略) 33号

五、业主单位

1、单位名称: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2、单位地址: (略) 龙湖区珠津工业 (略) 33号

3、联系人:吴斌

4、电话:0754-*

5、邮编:*

6、E-mail:*@*26.com

六、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地址

单位名称:广东弘实资产评估房 (略)

单位地址: (略) 龙 (略) 春泽庄南区15幢5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754-*

邮箱:*@*ttp://**




广东弘实资产评估房 (略)

2024年 4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粤国土资信访发〔2012〕2号)等政策文件要求,万吉工业区扩容增效集体土地征收项目(新津水厂北侧、 (略) 北侧二个片区)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需征集可能受项目影响公众的意见,下面将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位置

主要规划用途

权属

拟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1

新津水厂北侧、 (略) 东侧集体土地征收项目

(略) 龙 (略) (略) 交界的东北片区

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略) 用地

(略) 龙湖区鸥汀街道新地经联社

5.4642

(略) 龙湖区鸥汀街道流美经联社

2.6491

(略) 龙湖区鸥汀街道鸥上经联社

0.1809

小计

8.2942

2

万吉工 (略) 北侧集体土地征收项目

(略) 龙湖区汕昆高速 (略) 交界的西南片区

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略) 用地

(略) 龙湖区鸥汀街道龙美经联社

7.1738

(略) 龙湖区鸥汀街道延陵经联社

0.6885

小计

7.8623

合计

16.1565

备注:具体征地面积以最终报批面积为准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到征地项目影响的公众对项目的态度,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相关意见及建议。

三、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文字等方式向公示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委托单位

1、单位名称: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2、单位地址: (略) 龙湖区珠津工业 (略) 33号

五、业主单位

1、单位名称: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2、单位地址: (略) 龙湖区珠津工业 (略) 33号

3、联系人:吴斌

4、电话:0754-*

5、邮编:*

6、E-mail:*@*26.com

六、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地址

单位名称:广东弘实资产评估房 (略)

单位地址: (略) 龙 (略) 春泽庄南区15幢5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754-*

邮箱:*@*ttp://**




广东弘实资产评估房 (略)

2024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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