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钢铁冷轧超高强钢机组铝硅产品拓展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湛江钢铁冷轧超高强钢机组铝硅产品拓展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钢铁冷轧超高强钢机组铝硅产品拓展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名称: | 湛江钢铁冷轧超高强钢机组铝硅产品拓展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办岛东大道18号 (略) 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冷轧超高强钢制造技术与装备开发工程位于湛江钢铁基地现有 2030mm 冷轧西北侧地块,北 (略) , 东侧为 (略) ,南侧为 2030mm 冷轧单元,西面为预留区域。现将此区域的冷轧超高强钢制造技术与装备开发工程(一条 38 万t/a的连退/热镀锌超高强钢生产线,年产高强度普冷产品*t、高强度镀锌产品*t)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年产高强度普冷产品* t、热镀铝硅产品 *t。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主要是将原冷轧超高强钢制造技术与装备开发工程的设备进行拆除,再将镀铝硅备进行安装。施工技术人员为现厂内技术人员。施工过程主要是产生施工噪声和工业固废。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进行回收利用。 运营期:本工程技改后废气污染源主要是现有的退火炉废气、碱液清洗段的碱雾废气、平整机油雾,还有新增的溜槽保温废气。其中,碱液清洗段的碱雾废气、平整机油雾技改前后产生、排放情况不变。技改后所用燃料仍为高焦混合煤气和天然气,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不变,煤气、天然气燃烧时均会产生含颗粒物、SO2、NOx的废气。本工程实施前后废水产生环节、产生量、废水中污染物因子及浓度没有变化,产生的废水仍然依托2030mm 冷轧的废水处理设施和中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在厂内回用,不外排。本工程实施前后,主要噪声源及源强基本不变,因此,本工程实施后对四面厂界噪声影响没有变化。 本工程实施前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切头切尾产生的废钢、废品、锌渣、废耐材、废油、废清洗剂包装桶、废油桶等,以及过期的废平整液(目前尚未产生,今后可能产生)。由于本工程实施后生产铝硅板,不再生产镀锌板,因此,不再有锌渣产生,新增的固体废物是铝硅渣,其余废物不变。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钢铁冷轧超高强钢机组铝硅产品拓展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名称: | 湛江钢铁冷轧超高强钢机组铝硅产品拓展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办岛东大道18号 (略) 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冷轧超高强钢制造技术与装备开发工程位于湛江钢铁基地现有 2030mm 冷轧西北侧地块,北 (略) , 东侧为 (略) ,南侧为 2030mm 冷轧单元,西面为预留区域。现将此区域的冷轧超高强钢制造技术与装备开发工程(一条 38 万t/a的连退/热镀锌超高强钢生产线,年产高强度普冷产品*t、高强度镀锌产品*t)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年产高强度普冷产品* t、热镀铝硅产品 *t。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主要是将原冷轧超高强钢制造技术与装备开发工程的设备进行拆除,再将镀铝硅备进行安装。施工技术人员为现厂内技术人员。施工过程主要是产生施工噪声和工业固废。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进行回收利用。 运营期:本工程技改后废气污染源主要是现有的退火炉废气、碱液清洗段的碱雾废气、平整机油雾,还有新增的溜槽保温废气。其中,碱液清洗段的碱雾废气、平整机油雾技改前后产生、排放情况不变。技改后所用燃料仍为高焦混合煤气和天然气,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不变,煤气、天然气燃烧时均会产生含颗粒物、SO2、NOx的废气。本工程实施前后废水产生环节、产生量、废水中污染物因子及浓度没有变化,产生的废水仍然依托2030mm 冷轧的废水处理设施和中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在厂内回用,不外排。本工程实施前后,主要噪声源及源强基本不变,因此,本工程实施后对四面厂界噪声影响没有变化。 本工程实施前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切头切尾产生的废钢、废品、锌渣、废耐材、废油、废清洗剂包装桶、废油桶等,以及过期的废平整液(目前尚未产生,今后可能产生)。由于本工程实施后生产铝硅板,不再生产镀锌板,因此,不再有锌渣产生,新增的固体废物是铝硅渣,其余废物不变。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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