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4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关于2024年4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 (略) 97号1幢 |
建设单位 | 泰 (略) |
环评机构 | 南京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元,购置验光仪、紫外线灯、检眼镜等设备,新增床位2张。项目建成后,形成床位20张,年接待就诊人次约2200人次的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制要求。 (2)废水 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启迪浦华(泰州) (略) 集中深度处理,接管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二者取严。 (3)噪声 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东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项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 (略) 97号1幢 |
建设单位 | 泰 (略) |
环评机构 | 南京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元,购置验光仪、紫外线灯、检眼镜等设备,新增床位2张。项目建成后,形成床位20张,年接待就诊人次约2200人次的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制要求。 (2)废水 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启迪浦华(泰州) (略) 集中深度处理,接管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二者取严。 (3)噪声 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东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项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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