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创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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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创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要求,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28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温 (略) 资源化利用迁建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单位:温 (略)

项目选址:泰顺县(大安)生态科技创业园TSDA05 -M2 -04地块

总投资额:*万元

建设规模:增加真皮下脚料的收纳量,并完善植绒布的后处理工艺,形成年加工2000吨真皮下脚料、年产*米植绒布和*米植绒革的规模,其中真皮下脚料产品长牛皮绒作为原辅料用于本项目后续植绒制造工段。劳动定员30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12小时,一班制。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详见附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根据导则要求,评价等级为三级B,项目生活废水预处理达标后用于林灌和绿化,经苗木灌溉消纳,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地下水: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显示,非正常工况下会造成地下水质量恶化。企业在正常运行并加强管理情况下可杜绝非正常工况发生。

大气环境:根据大气预测可知,本项目粉碎飘尘、胶粘废气、植绒飘尘、印花废气、定型废气、燃料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所有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真皮下脚料烘干工段及仓库贮存臭气、磨皮粉尘、起毛废气经处理后排放量较小,故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显示,本项目投产后厂界能满足工业企业的排放标准要求。

土壤环境:本项目投产后,对危废贮存库、真皮下脚料浸泡车间、扎染车间地面均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可知,结合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影响分析显示,本项目风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本项目所在地块属于工业用地,且通过本项目措施控制,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废水:项目生活废水预处理达标后用于林灌和绿化;浸泡缸废水、喷淋废水、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新鲜水,浸泡缸及喷淋塔配套水池需定期打捞底渣。

废气:粉碎飘尘通过布袋除尘后再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真皮下脚料烘干和仓储异味经UV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植绒飘尘、油性胶水胶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定型废气通过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燃料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热熔胶胶粘废气、印花废气加强车间通风;磨皮粉尘、起毛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

噪声:采用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措施,同时优化车间布局等措施。

固废:设置符合要求的一般固废暂存点,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危险废物贮存时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内容;生活垃圾采用垃圾坞临时堆放点,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土壤、地下水:通过对危废贮存库、真皮下脚料浸泡车间、扎染车间等位置加强防腐防渗,并设置分区防控。

环境风险:污染防治设施定期维护,尽量杜绝事故排放;生产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库加强管理,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杜绝生产事故,要求企业根据建设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演习。

通过以上措施保障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属于三类工业项目,实施与现管控区( (略) 泰顺县三魁生活重点管控区(ZH*))的管控要求存在一定的冲突。 (略) 生态环境局沟通,所在地目前泰顺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将以上管控要求调整,本项目可满足调整后的“三线一单”的要求,因此我司承诺在泰顺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调整工作完成后,方能投入运行。

本项目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可以做到总量控制,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满足调整后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风险影响在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的基础上,对环境影响不大。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它进一步的数据,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来人上门联系,数据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4年5月14日。报告书简本放置于环评单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附近敏感点花坪头村、柳厝村、下塔村、大丘坪村、大垟村、罗汉村、曲尺潭村、戬州村、薛内村、瑞后村等周边5km范围内村庄。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4年4月28日~5月14日

(九)项目审批部门

初审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联系电话:0577-* 地址:泰顺县新城大道117号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7-* 地址: (略) 民中心B座三楼(环保) (略) (略) 1288号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华阳 (略)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77-*

地址: (略) 龙湾区蒲州 (略) 9号3F1-3F3室 E-mail:*@*q.com

(十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温 (略)

联系人:董宏忠 联系电话:0577-*

(十二)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发布单位:温 (略)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8日


表2.6-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坐标(以厂区中心为坐标原点)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厂界最近距离/m

东经

北纬

P1

花坪头村(含规划居住用地)

-548

-265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西南侧

240

P2

柳厝村(含规划居住用地)

-243

-562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西南侧

255

P3

下塔村(含规划居住用地)

-640

-648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西南侧

755

P4

大丘坪村

-1303

905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西北侧

1260

P5

大垟村

-710

2241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西北侧

1630

P6

罗汉村(含规划居住用地)

79

942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北侧

660

P7

曲尺潭村

2089

107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东侧

1100

P8

戬州村

2547

-642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东南侧

2300

P9

薛内村

1711

-2024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东南侧

2100

P10

瑞后村

-703

-2244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西南侧

1950

/

地下水

/

/

地下水

地下水环境

III类区

/

/

/

鳌江内河

/

/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

II类水质

东北侧、西侧

450

表2.6-2 土壤敏感保护目标(现状)

序号

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用地性质

相对厂址方位

厂界最近距离/m

T1

花坪头村

土壤

土壤环境

一类建设用地

西南侧

330

T2

柳厝村

西南侧

490

T3

下塔村

西南侧

755

T4

罗汉村

北侧

660

T5

现状农田

土壤

土壤环境

农田

西南侧、北侧

240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要求,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28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温 (略) 资源化利用迁建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单位:温 (略)

项目选址:泰顺县(大安)生态科技创业园TSDA05 -M2 -04地块

总投资额:*万元

建设规模:增加真皮下脚料的收纳量,并完善植绒布的后处理工艺,形成年加工2000吨真皮下脚料、年产*米植绒布和*米植绒革的规模,其中真皮下脚料产品长牛皮绒作为原辅料用于本项目后续植绒制造工段。劳动定员30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12小时,一班制。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详见附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根据导则要求,评价等级为三级B,项目生活废水预处理达标后用于林灌和绿化,经苗木灌溉消纳,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地下水: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显示,非正常工况下会造成地下水质量恶化。企业在正常运行并加强管理情况下可杜绝非正常工况发生。

大气环境:根据大气预测可知,本项目粉碎飘尘、胶粘废气、植绒飘尘、印花废气、定型废气、燃料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所有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真皮下脚料烘干工段及仓库贮存臭气、磨皮粉尘、起毛废气经处理后排放量较小,故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显示,本项目投产后厂界能满足工业企业的排放标准要求。

土壤环境:本项目投产后,对危废贮存库、真皮下脚料浸泡车间、扎染车间地面均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可知,结合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影响分析显示,本项目风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本项目所在地块属于工业用地,且通过本项目措施控制,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废水:项目生活废水预处理达标后用于林灌和绿化;浸泡缸废水、喷淋废水、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新鲜水,浸泡缸及喷淋塔配套水池需定期打捞底渣。

废气:粉碎飘尘通过布袋除尘后再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真皮下脚料烘干和仓储异味经UV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植绒飘尘、油性胶水胶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定型废气通过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燃料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热熔胶胶粘废气、印花废气加强车间通风;磨皮粉尘、起毛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

噪声:采用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措施,同时优化车间布局等措施。

固废:设置符合要求的一般固废暂存点,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危险废物贮存时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内容;生活垃圾采用垃圾坞临时堆放点,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土壤、地下水:通过对危废贮存库、真皮下脚料浸泡车间、扎染车间等位置加强防腐防渗,并设置分区防控。

环境风险:污染防治设施定期维护,尽量杜绝事故排放;生产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库加强管理,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杜绝生产事故,要求企业根据建设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演习。

通过以上措施保障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属于三类工业项目,实施与现管控区( (略) 泰顺县三魁生活重点管控区(ZH*))的管控要求存在一定的冲突。 (略) 生态环境局沟通,所在地目前泰顺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将以上管控要求调整,本项目可满足调整后的“三线一单”的要求,因此我司承诺在泰顺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调整工作完成后,方能投入运行。

本项目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可以做到总量控制,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满足调整后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风险影响在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的基础上,对环境影响不大。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它进一步的数据,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来人上门联系,数据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4年5月14日。报告书简本放置于环评单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附近敏感点花坪头村、柳厝村、下塔村、大丘坪村、大垟村、罗汉村、曲尺潭村、戬州村、薛内村、瑞后村等周边5km范围内村庄。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4年4月28日~5月14日

(九)项目审批部门

初审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联系电话:0577-* 地址:泰顺县新城大道117号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7-* 地址: (略) 民中心B座三楼(环保) (略) (略) 1288号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华阳 (略)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77-*

地址: (略) 龙湾区蒲州 (略) 9号3F1-3F3室 E-mail:*@*q.com

(十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温 (略)

联系人:董宏忠 联系电话:0577-*

(十二)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发布单位:温 (略)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8日


表2.6-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坐标(以厂区中心为坐标原点)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厂界最近距离/m

东经

北纬

P1

花坪头村(含规划居住用地)

-548

-265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西南侧

240

P2

柳厝村(含规划居住用地)

-243

-562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西南侧

255

P3

下塔村(含规划居住用地)

-640

-648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西南侧

755

P4

大丘坪村

-1303

905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西北侧

1260

P5

大垟村

-710

2241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西北侧

1630

P6

罗汉村(含规划居住用地)

79

942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北侧

660

P7

曲尺潭村

2089

107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东侧

1100

P8

戬州村

2547

-642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东南侧

2300

P9

薛内村

1711

-2024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东南侧

2100

P10

瑞后村

-703

-2244

居民

空气环境

二类区

西南侧

1950

/

地下水

/

/

地下水

地下水环境

III类区

/

/

/

鳌江内河

/

/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

II类水质

东北侧、西侧

450

表2.6-2 土壤敏感保护目标(现状)

序号

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用地性质

相对厂址方位

厂界最近距离/m

T1

花坪头村

土壤

土壤环境

一类建设用地

西南侧

330

T2

柳厝村

西南侧

490

T3

下塔村

西南侧

755

T4

罗汉村

北侧

660

T5

现状农田

土壤

土壤环境

农田

西南侧、北侧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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