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那底尾矿库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那底尾矿库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沧源县 (略) 那底尾矿库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沧源县 (略) 那底尾矿库”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沧源县 (略) 那底尾矿库
项目建设单位:沧源县 (略)
建设地点: (略) 沧源县芒卡镇南腊村委会东南侧2.5km处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尾矿库总坝高159m,总库容3520.*m3,设计等别为二等,总投资约*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初期坝、堆积坝、截渗坝、渗水收集池、排洪系统(库内及库外排洪设施)、监测设施和辅助设施等构成。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沧源县 (略)
通讯地址: (略) 沧源县芒卡镇南腊村
联系人:陈云福
联系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云南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现状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④其他建议?
5、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程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并依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固废、废水、废气、生态环境等影响评价为重点,同时也将对公众参与等做出详尽的论述,提出充分详实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充分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下载见附件或以下链接:http://**_*.html。公众可以通过邮件:*@*q.com,信件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 (略) 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在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 (略) 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沧源县 (略)
2024年4月28日
沧源县 (略) 那底尾矿库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沧源县 (略) 那底尾矿库”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沧源县 (略) 那底尾矿库
项目建设单位:沧源县 (略)
建设地点: (略) 沧源县芒卡镇南腊村委会东南侧2.5km处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尾矿库总坝高159m,总库容3520.*m3,设计等别为二等,总投资约*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初期坝、堆积坝、截渗坝、渗水收集池、排洪系统(库内及库外排洪设施)、监测设施和辅助设施等构成。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沧源县 (略)
通讯地址: (略) 沧源县芒卡镇南腊村
联系人:陈云福
联系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云南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现状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④其他建议?
5、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程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并依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固废、废水、废气、生态环境等影响评价为重点,同时也将对公众参与等做出详尽的论述,提出充分详实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充分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下载见附件或以下链接:http://**_*.html。公众可以通过邮件:*@*q.com,信件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 (略) 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在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 (略) 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沧源县 (略)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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