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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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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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只高端配套的油封圈智能化技改项目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湾头区块,剑池 (略) 4-1号

浙江 (略)

浙江 (略) 拟投资*元,实施年产*只高端配套的油封圈智能化技改项目,项目建设达产后,全厂可形成年产*只合金浮动油封圈的生产能力。

已按规定做好公告公示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1)熔融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温布袋处理,尾气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设计风量为*Nm3/h。 (2)模具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设计风量为*Nm3/h。 (3)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设计风量为*Nm3/h。 (4)3#车间新增1套天然气燃烧烟气收集设施和30m高排气筒(DA004),设计风量为500m3。 废水:生活污水:新建化粪池隔油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生 (略) ,由园区生 (略) (略) 溪北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表面处理废水和清洗废水单独收集后采用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达到车间排放要求后与初期雨水一并进入厂区1套处理规模为5t/h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内处理,处理工艺为隔油+中和+絮凝沉淀+好氧+沉淀,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工 (略) ,送大沙废水处理厂进一步 (略) (略) , (略) 溪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基础减振、隔声,加强平面布置,设备维护,厂区绿化等。 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1个(面积30m2),危险废物暂存库1个(面积15m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 (略) 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 (略) (略) 333号

电子邮箱:lqhbjxk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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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只高端配套的油封圈智能化技改项目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湾头区块,剑池 (略) 4-1号

浙江 (略)

浙江 (略) 拟投资*元,实施年产*只高端配套的油封圈智能化技改项目,项目建设达产后,全厂可形成年产*只合金浮动油封圈的生产能力。

已按规定做好公告公示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1)熔融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温布袋处理,尾气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设计风量为*Nm3/h。 (2)模具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设计风量为*Nm3/h。 (3)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设计风量为*Nm3/h。 (4)3#车间新增1套天然气燃烧烟气收集设施和30m高排气筒(DA004),设计风量为500m3。 废水:生活污水:新建化粪池隔油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生 (略) ,由园区生 (略) (略) 溪北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表面处理废水和清洗废水单独收集后采用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达到车间排放要求后与初期雨水一并进入厂区1套处理规模为5t/h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内处理,处理工艺为隔油+中和+絮凝沉淀+好氧+沉淀,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工 (略) ,送大沙废水处理厂进一步 (略) (略) , (略) 溪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基础减振、隔声,加强平面布置,设备维护,厂区绿化等。 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1个(面积30m2),危险废物暂存库1个(面积15m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 (略) 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 (略) (略) 333号

电子邮箱:lqhbjxk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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