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南省洞口县鲢鱼山矿区年开采160万吨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关于对湖南省洞口县鲢鱼山矿区年开采160万吨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省洞口县鲢鱼山矿区年开采*吨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一、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二、联系地址:洞口县文昌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洞口分局环评股 邮编:* ?三、?联系电话:0739-* ? ?四、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湖南省洞口县鲢鱼山矿区年开采*吨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洞口县洞口县高沙镇社山村、温塘村,竹市镇香樟村、曲塘村、高丰村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新瑞智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洞口县鲢鱼山矿区年开采*吨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位于 (略) 洞口县高沙镇社山村、温塘村,竹市镇香樟村、曲塘村、高丰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9"39.223",北纬: 27°0"45.666"; 该项目总投资*元,总占地面积*m2(其中矿区面积 *m2);项目采矿权列入《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项目经发改备案和取得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放的采矿许可证;该矿山设计开采总规模为*吨/年(水泥用灰岩矿*吨/年、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吨/年),服务年限为13.06年;该项目为重新申请环评审批项目(原环评批复:邵市环评(5)〔2023〕12 号已撤销),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采矿区、 (略) 、排土场以及相关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考虑到 (略) 急需水泥生产用料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根据《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以及专家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过程中应设置隔离带用于保护施工区外植被和野生动物;施工期固废运至排土场综合利用,避免水土流失; (略) 铺设砂砾或粘土,施工堆场 (略) /布覆盖抑尘,渣土车需冲洗后方可出场;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其它)无组织排放限值;施工场地内应布置临时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 2、加强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采区 (略) 周边、排土场 (略) 周边设截流沟和沉淀池,初期雨水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排土场降尘,不外排;后期径流雨水经三级沉淀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后排入附近水塘。 3、加强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矿区清理山体表土时禁止燃烧植被;采用自带收尘设施的凿岩设备、 (略) 硬化洒水、采区周边设防尘帷幕等措施降尘; (略) 以及配套的废水收集、沉淀设施;对 (略) 进行硬化,对运输车辆进行覆盖以减少在运输过程中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要求。 4、加强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安置,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夜间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尽量避免扰民。 5、加强运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剥离表土堆存于排土场作为后期矿区复垦使用;采区周边不设废石料堆场,废石料运至 (略) 堆场储存或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干化后用作采空区回填;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标准。 6、生态治理与恢复。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落实,尽量减少水土流失; (略) 采用浆砌石,防止山体滑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隔离带,用以保护施工区外动植物;项目采取分区开采,坚持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熟化土壤用于植被恢复;采矿期满后,应对采矿区、排土场、办公生活区等配套构筑物进行拆除并全面实行生态恢复。 二、本项目开采区内现已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约 5.9 公顷,对未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区域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手续之前应该采取生态保护措施,不可损毁或占用;另排土场等其他所有配套设施用地均需办理好相关用地手续后方可建设。 三、该项目实施前需把矿区周边300m爆破安全区范围内的15户房屋全部拆迁。 四、项目施工期满后须需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营。 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实施;加强对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定期对项目建设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确保项目运营中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省洞口县鲢鱼山矿区年开采*吨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一、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二、联系地址:洞口县文昌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洞口分局环评股 邮编:* ?三、?联系电话:0739-* ? ?四、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湖南省洞口县鲢鱼山矿区年开采*吨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洞口县洞口县高沙镇社山村、温塘村,竹市镇香樟村、曲塘村、高丰村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新瑞智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洞口县鲢鱼山矿区年开采*吨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位于 (略) 洞口县高沙镇社山村、温塘村,竹市镇香樟村、曲塘村、高丰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9"39.223",北纬: 27°0"45.666"; 该项目总投资*元,总占地面积*m2(其中矿区面积 *m2);项目采矿权列入《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项目经发改备案和取得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放的采矿许可证;该矿山设计开采总规模为*吨/年(水泥用灰岩矿*吨/年、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吨/年),服务年限为13.06年;该项目为重新申请环评审批项目(原环评批复:邵市环评(5)〔2023〕12 号已撤销),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采矿区、 (略) 、排土场以及相关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考虑到 (略) 急需水泥生产用料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根据《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以及专家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过程中应设置隔离带用于保护施工区外植被和野生动物;施工期固废运至排土场综合利用,避免水土流失; (略) 铺设砂砾或粘土,施工堆场 (略) /布覆盖抑尘,渣土车需冲洗后方可出场;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其它)无组织排放限值;施工场地内应布置临时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 2、加强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采区 (略) 周边、排土场 (略) 周边设截流沟和沉淀池,初期雨水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排土场降尘,不外排;后期径流雨水经三级沉淀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后排入附近水塘。 3、加强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矿区清理山体表土时禁止燃烧植被;采用自带收尘设施的凿岩设备、 (略) 硬化洒水、采区周边设防尘帷幕等措施降尘; (略) 以及配套的废水收集、沉淀设施;对 (略) 进行硬化,对运输车辆进行覆盖以减少在运输过程中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要求。 4、加强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安置,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夜间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尽量避免扰民。 5、加强运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剥离表土堆存于排土场作为后期矿区复垦使用;采区周边不设废石料堆场,废石料运至 (略) 堆场储存或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干化后用作采空区回填;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标准。 6、生态治理与恢复。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落实,尽量减少水土流失; (略) 采用浆砌石,防止山体滑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隔离带,用以保护施工区外动植物;项目采取分区开采,坚持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熟化土壤用于植被恢复;采矿期满后,应对采矿区、排土场、办公生活区等配套构筑物进行拆除并全面实行生态恢复。 二、本项目开采区内现已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约 5.9 公顷,对未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区域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手续之前应该采取生态保护措施,不可损毁或占用;另排土场等其他所有配套设施用地均需办理好相关用地手续后方可建设。 三、该项目实施前需把矿区周边300m爆破安全区范围内的15户房屋全部拆迁。 四、项目施工期满后须需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营。 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实施;加强对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定期对项目建设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确保项目运营中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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