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8日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2024年4月28日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曹妃甸工业区四大联检二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公告日期 |
1 | (略) 年产*吨溴素项目 | 唐曹审批环书〔2024〕6号 | 2024.4.25 | 2024.4.28 | |
2 | 曹妃甸现 (略) 曹妃甸原油储运项目 | 唐曹审批环书〔2024〕7号 | 2024.4.26 | 2024.4.28 | |
3 | 奥阳技术装备(唐山)有限公司豪晟传动矿用机械设备生产制造项目 | 唐曹审批环表〔2024〕16号 | 2024.4.19 | 2024.4.28 | |
4 | 曹 (略) 曹妃甸新城起步区桥梁工程(二期) | 唐曹审批环表〔2024〕17号 | 2024.4.28 | 2024.4.28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曹妃甸工业区四大联检二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公告日期 |
1 | (略) 年产*吨溴素项目 | 唐曹审批环书〔2024〕6号 | 2024.4.25 | 2024.4.28 | |
2 | 曹妃甸现 (略) 曹妃甸原油储运项目 | 唐曹审批环书〔2024〕7号 | 2024.4.26 | 2024.4.28 | |
3 | 奥阳技术装备(唐山)有限公司豪晟传动矿用机械设备生产制造项目 | 唐曹审批环表〔2024〕16号 | 2024.4.19 | 2024.4.28 | |
4 | 曹 (略) 曹妃甸新城起步区桥梁工程(二期) | 唐曹审批环表〔2024〕17号 | 2024.4.28 | 2024.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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