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高新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郴州高新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郴州高新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 “郴州高新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郴州高新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址: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 (略) 、 (略) 、后营 (略) 段;
建设单位: (略) (略) ;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有效解决郴州高新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厂在预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够、设备老化、出水水质不稳定的情况,改善东河水环境, (略) (略) 拟对郴州高新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改建工程:利旧现有除铊预处理设施(1500m3/d)、前后组合池(3500m3/d)等,新增一套2000m3/d的除铊处理设施,配套化验室、污泥脱水机房及自动控制系统升级改造;②扩建工程:新增处理规模2500m3/d,工艺为三段反应沉淀系统,新增药剂系统和 (略) 、 (略) 、后营 (略) 段配 (略) 。改扩建项目完成后郴州高新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厂污水总处理规模为6000m3/d。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苏仙区白露塘镇林邑大 (略) 交汇处坪田标准厂房企业服务中心401室
联系人:陈小毛 电话: *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凯盛 (略)
通讯地址: (略) 北湖区北湖街道站前步行街C栋223
联系人:李和平 电话:* 邮箱: *@*q.com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为做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发展, (略) (略) 委托湖南凯盛 (略) 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写工作。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经现场踏勘、充分研读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后,并在调查收集建设区域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环境主管部门和环评导则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5)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 (略) 址:http://**_*.html。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 (略) 络、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
请提交意见的公众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交流和反馈。
郴州高新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 “郴州高新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郴州高新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址: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 (略) 、 (略) 、后营 (略) 段;
建设单位: (略) (略) ;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有效解决郴州高新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厂在预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够、设备老化、出水水质不稳定的情况,改善东河水环境, (略) (略) 拟对郴州高新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改建工程:利旧现有除铊预处理设施(1500m3/d)、前后组合池(3500m3/d)等,新增一套2000m3/d的除铊处理设施,配套化验室、污泥脱水机房及自动控制系统升级改造;②扩建工程:新增处理规模2500m3/d,工艺为三段反应沉淀系统,新增药剂系统和 (略) 、 (略) 、后营 (略) 段配 (略) 。改扩建项目完成后郴州高新区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厂污水总处理规模为6000m3/d。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苏仙区白露塘镇林邑大 (略) 交汇处坪田标准厂房企业服务中心401室
联系人:陈小毛 电话: *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凯盛 (略)
通讯地址: (略) 北湖区北湖街道站前步行街C栋223
联系人:李和平 电话:* 邮箱: *@*q.com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为做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发展, (略) (略) 委托湖南凯盛 (略) 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写工作。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经现场踏勘、充分研读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后,并在调查收集建设区域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环境主管部门和环评导则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5)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 (略) 址:http://**_*.html。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 (略) 络、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
请提交意见的公众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交流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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