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苍南县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由苍南 (略) 编制的《苍南县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草案向社会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到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11月30日
联系地址: (略) 苍南 (略)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钱库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 *
1.项目背景为有效解决钱库片区、金乡片区及宜山镇等乡镇污水处理需求,苍南县于 2021年启动《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苍南县钱库镇朱家斗村,共分两期进行(一期建设规模*m3/d,用地规模约60亩;二期建设规模*m3/d,用地规模约30 亩),均采用半地埋式建设方案。
在建设好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的同时,政府也不忘履行支持朱家斗村发展的政策措施承诺,其中在用地保障方面,提到在本村范围内预留20亩用地空间给村集体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综合分析村庄现状用地分布,在不占用现有农村宅基地等用地的情况下,现计划将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中的预留用地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故在此背景下,钱库镇人民政府委托苍南 (略) 编制苍南县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2.项目概况 2.1地块位置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位于钱库镇朱家斗村,瓦海线(钱仙线)的东面, (略) 的南面,地块与苍南县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一、二期用地相邻,原规划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1302),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合20.50亩),该面积包含了需占补水域的面积,去除水域占补用地后,预留用地净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合18.52亩)。
2.2用地现状及周边建设
(1)地块现状目前预留用地地块处于闲置状态,地块内的现状用地主要由水田和果园构成。现地块内未进行任何开发及果蔬种植等行为,整片地块堆积着泥土,整体地势较为平整,用地条件较好。
(2) (略) 现状由于地块三面环水,对外联系 (略) 较少,当时为了更好的推进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项目建设,在地块的西侧建造了一条连接瓦海线(钱仙线) (略) , (略) 红线宽度约8米,为 (略) ,建成后不仅增加了水厂的对 (略) ,更 (略) 的组织起到了连接的作用。
(3)周边用地情况XD-01地块的东侧为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项目用地及水田,南侧及西侧为河流,河流对岸为水田,地块北侧为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项目部分用地及河流,河流的北岸为本村村民住宅用地。
3.规划论证内容将原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用地细分为XD-01地块和XD-02地块,其中XD-01地块为本次规划调整论证地块,即原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其他预留用地,用地性质由排水用地(U21,1302)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XD-02地块仍为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用地,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U21,1302),控制指标因用地面积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论证后地块主要控制指标表 | |||||||||
地块编号 | 地块性质 | 用地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机动车位(个) | 备注 | |
论证前 | 再生水厂 | U21 | * | 0.6 | 50 | 20 | 20 | / | 该用地面积包 (略) |
论证后 | XD-01 | M2 | * | 3.5 | 50 | 5 | 50 | 参照省标执行 | 该用地面积未包含需水域占补面积,为预留用地净用地面积。 |
XD-02 | U21 | * | 0.8 | 60 | 15 | 20 | / | 该用地面积未包含需水域占补面积,为江南再生水厂净用地面积。 |
县政府为加快重大民生项目落地,同时也为了做好政策处理和群众工作,根据2021年9月13日专题会议精神,向各部门抄送了《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苍政办抄(2021)第39号)文件,主要就支持朱家斗村发展提出的五项政策措施。目前朱家斗村就用地保障方面提出建设需求,计划在江南再生水厂用地中预留的20亩用地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
规划结合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的项目实施方案,确定90亩用地规模可以解决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远期建设规模*m3/d的前提下,将多余的其他预留用地用于村集体建设,江南再生水厂内无需再设置扩建备用地,因此,现将多余的其他预留用地进行规划调整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方面充分利用了闲置用地,另一方面支持了朱家斗村集体经济发展。
4.2完善村集体经济产业用地的不足朱家斗村村域用地面积95.55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约16.4公顷。纵观朱家斗村三调现状用地分布,直观的了解到村内大部分用地为水田,且呈包围状态,水田内用地基本为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向外发展空间严重受限。村内的建设用地主要集中 (略) 与瓦海线(钱仙线)的交叉口处,其余呈零星分散状态,建设用地不集聚。此外,村内缺乏村集体经济产业,现有的产业用地不成规模。
现将苍南县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中的其他预留用地调整为村集体经济产业用地,一定程度上能增加朱家斗村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整村产业发展,同时该地块未侵占永久基本农田,故从完善村集体经济产业方面来说,将其他预留用地进行规划调整是非常有必要且有益于村庄发展。
4.3集约节约预留用地资源目前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采用半地埋式建设方式,一期工程*m3/d,用地规模60亩能满足一期工程实际建设要求,同样二期工程也能满足实际建设规模,故90亩用地规模能满足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远期*m3/d的污水处理量,无需再备预留用地,这使得原有的其他预留用地处于闲置、浪费状态。
为充分利用闲置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土地资源,将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中的20亩其他预留用地用作村集体经济产业用地是最能发挥土地经济效益的体现,现将该用地进行规划调整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5.调整的可行性性分析 5.1从工艺技术提升方面分析窗体顶端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居住环境的追求,传统地上式污水处理厂在厂址与建设模式选择、提标改造与环境影响控制等方面都面临诸多难题,而以地下建设模式的污水处理厂契合了新时期排放标准提升和处理能力拓展的实际需求,地埋式建设模式将逐渐成为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改造的新趋势。
据有关资料调研分析,地下污水处理厂单位规模的占地面积约为地上污水处理厂基准值的40%~53%,具有明显的节地优势,这点从正在施工建设的苍南县再生水厂的一期工程项目中也能体现出,故*m3/d的污水处理量只需约90亩的用地,集约节约用地约25亩,具有明显的节地优势。
综上分析,现对节余后的用地用于建设朱家斗村村集体经济产业,是有利于朱家斗村村庄可持续发展,故对预留用地进行规划调整是可行的。
5.2从用地性质调整方向分析在《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的相关内容中提到,在污水处理厂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根据污水厂的规模设置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宜种植高大乔木,不得安排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现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处于施工建设中,虽然其工程设计、工程管理等对环境的影响能符合各项规范要求,且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也是在可控范围内,但对于周边预留用地的用途还是不建议用作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规划建议从朱家斗村的整村长远利益出发,故将其他预留用地用作工业用地是较为恰当的调整。
此外,考虑到其他预留用地区域位置的特殊性,且工业用地也具有多级类别,不同级别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影响也不同,规划建议结合“三线一单”等村庄区域管控要求,确保工业用地无论是对外环境影响或受外界影响均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基础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超标或叠加影响。
5.3从产业经济带动乡村振兴上分析为真正助力朱家斗村实现乡村振兴,拓宽村民增收致富渠道,规划将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的其他预留用地用于村集体产业建设,有了村集体经济,农民共同富裕才有了根本保障,村民才会关心和支持农村建设,才能有效改善 (略) 、水、电等,从而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生活环境,最终基层党组织才有更好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因此,从产业振兴上来说,将其他预留用地进行规划调整的可行的。
5.4从地块试排指标上分析调整为工业用地性质的预留用地,为提高其空间使用效率,需合理规划厂区用地布局,以免土地资源浪费。通过方案试排,再结合地块的实际建设容量,最终提出该地块的各项控制指标分别是容积率3.5,建筑密度50%,绿地率5%,建筑限高50米,停车泊位按《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J33/T1021-2023)执行。
5.5从原指标适用性上分析从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规划条件中了解到,原苍南县再生水厂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给出的地上容积率≤0.6,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0米。由于本次规划调整的其他预留用地属于原苍南县再生水厂用地范畴内,现将其调离出,虽不影响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的远期污水处理规模,但对江南再生水厂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让江南再生水厂工程能顺利建设及验收,本次规划调整对江南再生水厂原控制指标的适用性进行复核,确保不影响江南再生水厂后续建设。
原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包含 (略) 、水域占补用地、江南再生水厂用地及其他预留用地,现 (略) 、水域占补用地梳理后,剩余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净用地面积*平方米。在保持原一期建筑总量不变和二期预估建筑量的前提下,原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规划条件无法再适用,需进行修正,使新指标更具可行性,不影响后续建设。
5. (略) 交通上分析目前预留用地 (略) 交通比较通畅,南北向村庄交通联系也由纵穿再生水厂用地,修改为由江南再生水厂西侧用地进入,这既保障了江南再生水厂用地的完整性,又不切断村庄原有的南北向交通联系,虽 (略) 能支撑起两地块及村庄的交通联系,但 (略) 是为场地施工临时建设,不确保将来能用作对外交通联系, (略) 完全在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用地上, (略) 使用不明等纠纷问题,难 (略) 将来可用于对外交通。
为保障预留用地与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间交通的通畅及连续性,规划建议 (略) 进行落实,目 (略) 的征地红线宽度为15米,实际建设宽度为8米,规划建议增加地块 (略) , (略) 进行联通,以此确保了两个地块均有通畅的出入口,不但有利于厂房的消防安全疏散,也有利于车流及人流出入的畅通和安全,调整后预留 (略) 交通上更具可行性。
6.结论
通过上述论证,对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其他预留用地的规划调整是有必要且可行的,主要结论概括如下:
6.1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其他预留用地XD-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合18.52亩);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用地XD-02地块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U21,1302),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合88.06亩)。以上两地块用地规模为净建设用地规模。
6.2 XD-01地块控制性规划指标为容积率≤3.5,建筑密度≤50%,绿地率≥5%,建筑限高50米,机动车停车配置参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J33/T1021-2023)》的相关标准执行。
6.3 XD-02地块控制性规划指标分别是容积率≤0.8,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0米,机动车停车配置参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J33/T1021-2023)》的相关标准执行。
6.4其他要求:预留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后,规划建议结合“三线一单”做好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确保进驻后的企业不会对周边造成较大影响。
7.附图
7.1 区位示意图
7.2 用地现状图
7.3 规划修改前用地规划图
7.4 规划修改后用地规划图
7.5 苍南县钱库镇朱家斗村XD-01等地块修改后图则
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由苍南 (略) 编制的《苍南县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草案向社会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到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11月30日
联系地址: (略) 苍南 (略)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钱库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 *
1.项目背景为有效解决钱库片区、金乡片区及宜山镇等乡镇污水处理需求,苍南县于 2021年启动《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苍南县钱库镇朱家斗村,共分两期进行(一期建设规模*m3/d,用地规模约60亩;二期建设规模*m3/d,用地规模约30 亩),均采用半地埋式建设方案。
在建设好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的同时,政府也不忘履行支持朱家斗村发展的政策措施承诺,其中在用地保障方面,提到在本村范围内预留20亩用地空间给村集体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综合分析村庄现状用地分布,在不占用现有农村宅基地等用地的情况下,现计划将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中的预留用地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故在此背景下,钱库镇人民政府委托苍南 (略) 编制苍南县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2.项目概况 2.1地块位置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位于钱库镇朱家斗村,瓦海线(钱仙线)的东面, (略) 的南面,地块与苍南县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一、二期用地相邻,原规划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1302),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合20.50亩),该面积包含了需占补水域的面积,去除水域占补用地后,预留用地净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合18.52亩)。
2.2用地现状及周边建设
(1)地块现状目前预留用地地块处于闲置状态,地块内的现状用地主要由水田和果园构成。现地块内未进行任何开发及果蔬种植等行为,整片地块堆积着泥土,整体地势较为平整,用地条件较好。
(2) (略) 现状由于地块三面环水,对外联系 (略) 较少,当时为了更好的推进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项目建设,在地块的西侧建造了一条连接瓦海线(钱仙线) (略) , (略) 红线宽度约8米,为 (略) ,建成后不仅增加了水厂的对 (略) ,更 (略) 的组织起到了连接的作用。
(3)周边用地情况XD-01地块的东侧为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项目用地及水田,南侧及西侧为河流,河流对岸为水田,地块北侧为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项目部分用地及河流,河流的北岸为本村村民住宅用地。
3.规划论证内容将原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用地细分为XD-01地块和XD-02地块,其中XD-01地块为本次规划调整论证地块,即原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其他预留用地,用地性质由排水用地(U21,1302)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XD-02地块仍为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用地,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U21,1302),控制指标因用地面积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论证后地块主要控制指标表 | |||||||||
地块编号 | 地块性质 | 用地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机动车位(个) | 备注 | |
论证前 | 再生水厂 | U21 | * | 0.6 | 50 | 20 | 20 | / | 该用地面积包 (略) |
论证后 | XD-01 | M2 | * | 3.5 | 50 | 5 | 50 | 参照省标执行 | 该用地面积未包含需水域占补面积,为预留用地净用地面积。 |
XD-02 | U21 | * | 0.8 | 60 | 15 | 20 | / | 该用地面积未包含需水域占补面积,为江南再生水厂净用地面积。 |
县政府为加快重大民生项目落地,同时也为了做好政策处理和群众工作,根据2021年9月13日专题会议精神,向各部门抄送了《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苍政办抄(2021)第39号)文件,主要就支持朱家斗村发展提出的五项政策措施。目前朱家斗村就用地保障方面提出建设需求,计划在江南再生水厂用地中预留的20亩用地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
规划结合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的项目实施方案,确定90亩用地规模可以解决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远期建设规模*m3/d的前提下,将多余的其他预留用地用于村集体建设,江南再生水厂内无需再设置扩建备用地,因此,现将多余的其他预留用地进行规划调整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方面充分利用了闲置用地,另一方面支持了朱家斗村集体经济发展。
4.2完善村集体经济产业用地的不足朱家斗村村域用地面积95.55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约16.4公顷。纵观朱家斗村三调现状用地分布,直观的了解到村内大部分用地为水田,且呈包围状态,水田内用地基本为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向外发展空间严重受限。村内的建设用地主要集中 (略) 与瓦海线(钱仙线)的交叉口处,其余呈零星分散状态,建设用地不集聚。此外,村内缺乏村集体经济产业,现有的产业用地不成规模。
现将苍南县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中的其他预留用地调整为村集体经济产业用地,一定程度上能增加朱家斗村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整村产业发展,同时该地块未侵占永久基本农田,故从完善村集体经济产业方面来说,将其他预留用地进行规划调整是非常有必要且有益于村庄发展。
4.3集约节约预留用地资源目前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采用半地埋式建设方式,一期工程*m3/d,用地规模60亩能满足一期工程实际建设要求,同样二期工程也能满足实际建设规模,故90亩用地规模能满足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远期*m3/d的污水处理量,无需再备预留用地,这使得原有的其他预留用地处于闲置、浪费状态。
为充分利用闲置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土地资源,将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中的20亩其他预留用地用作村集体经济产业用地是最能发挥土地经济效益的体现,现将该用地进行规划调整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5.调整的可行性性分析 5.1从工艺技术提升方面分析窗体顶端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居住环境的追求,传统地上式污水处理厂在厂址与建设模式选择、提标改造与环境影响控制等方面都面临诸多难题,而以地下建设模式的污水处理厂契合了新时期排放标准提升和处理能力拓展的实际需求,地埋式建设模式将逐渐成为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改造的新趋势。
据有关资料调研分析,地下污水处理厂单位规模的占地面积约为地上污水处理厂基准值的40%~53%,具有明显的节地优势,这点从正在施工建设的苍南县再生水厂的一期工程项目中也能体现出,故*m3/d的污水处理量只需约90亩的用地,集约节约用地约25亩,具有明显的节地优势。
综上分析,现对节余后的用地用于建设朱家斗村村集体经济产业,是有利于朱家斗村村庄可持续发展,故对预留用地进行规划调整是可行的。
5.2从用地性质调整方向分析在《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的相关内容中提到,在污水处理厂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根据污水厂的规模设置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宜种植高大乔木,不得安排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现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处于施工建设中,虽然其工程设计、工程管理等对环境的影响能符合各项规范要求,且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也是在可控范围内,但对于周边预留用地的用途还是不建议用作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规划建议从朱家斗村的整村长远利益出发,故将其他预留用地用作工业用地是较为恰当的调整。
此外,考虑到其他预留用地区域位置的特殊性,且工业用地也具有多级类别,不同级别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影响也不同,规划建议结合“三线一单”等村庄区域管控要求,确保工业用地无论是对外环境影响或受外界影响均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基础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超标或叠加影响。
5.3从产业经济带动乡村振兴上分析为真正助力朱家斗村实现乡村振兴,拓宽村民增收致富渠道,规划将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的其他预留用地用于村集体产业建设,有了村集体经济,农民共同富裕才有了根本保障,村民才会关心和支持农村建设,才能有效改善 (略) 、水、电等,从而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生活环境,最终基层党组织才有更好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因此,从产业振兴上来说,将其他预留用地进行规划调整的可行的。
5.4从地块试排指标上分析调整为工业用地性质的预留用地,为提高其空间使用效率,需合理规划厂区用地布局,以免土地资源浪费。通过方案试排,再结合地块的实际建设容量,最终提出该地块的各项控制指标分别是容积率3.5,建筑密度50%,绿地率5%,建筑限高50米,停车泊位按《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J33/T1021-2023)执行。
5.5从原指标适用性上分析从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规划条件中了解到,原苍南县再生水厂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给出的地上容积率≤0.6,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0米。由于本次规划调整的其他预留用地属于原苍南县再生水厂用地范畴内,现将其调离出,虽不影响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的远期污水处理规模,但对江南再生水厂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让江南再生水厂工程能顺利建设及验收,本次规划调整对江南再生水厂原控制指标的适用性进行复核,确保不影响江南再生水厂后续建设。
原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包含 (略) 、水域占补用地、江南再生水厂用地及其他预留用地,现 (略) 、水域占补用地梳理后,剩余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净用地面积*平方米。在保持原一期建筑总量不变和二期预估建筑量的前提下,原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规划条件无法再适用,需进行修正,使新指标更具可行性,不影响后续建设。
5. (略) 交通上分析目前预留用地 (略) 交通比较通畅,南北向村庄交通联系也由纵穿再生水厂用地,修改为由江南再生水厂西侧用地进入,这既保障了江南再生水厂用地的完整性,又不切断村庄原有的南北向交通联系,虽 (略) 能支撑起两地块及村庄的交通联系,但 (略) 是为场地施工临时建设,不确保将来能用作对外交通联系, (略) 完全在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用地上, (略) 使用不明等纠纷问题,难 (略) 将来可用于对外交通。
为保障预留用地与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间交通的通畅及连续性,规划建议 (略) 进行落实,目 (略) 的征地红线宽度为15米,实际建设宽度为8米,规划建议增加地块 (略) , (略) 进行联通,以此确保了两个地块均有通畅的出入口,不但有利于厂房的消防安全疏散,也有利于车流及人流出入的畅通和安全,调整后预留 (略) 交通上更具可行性。
6.结论
通过上述论证,对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其他预留用地的规划调整是有必要且可行的,主要结论概括如下:
6.1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其他预留用地XD-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合18.52亩);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用地XD-02地块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U21,1302),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合88.06亩)。以上两地块用地规模为净建设用地规模。
6.2 XD-01地块控制性规划指标为容积率≤3.5,建筑密度≤50%,绿地率≥5%,建筑限高50米,机动车停车配置参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J33/T1021-2023)》的相关标准执行。
6.3 XD-02地块控制性规划指标分别是容积率≤0.8,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0米,机动车停车配置参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J33/T1021-2023)》的相关标准执行。
6.4其他要求:预留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后,规划建议结合“三线一单”做好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确保进驻后的企业不会对周边造成较大影响。
7.附图
7.1 区位示意图
7.2 用地现状图
7.3 规划修改前用地规划图
7.4 规划修改后用地规划图
7.5 苍南县钱库镇朱家斗村XD-01等地块修改后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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