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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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公示

关于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局接到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是经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 (略) 集团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能源核字【2024】24号),该项目拟永久占用林地面积0.8433公顷,项目位于河 (略) 海港区杜庄镇小部落村、蒋家洼村村集体林地。拟开发用途为基础设施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总面积0.8433公顷,拟采伐林木蓄积0立方米。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0.0233公顷、经济林林地0.8200公顷;按林地地类分:乔木林地0.8433公顷;按森林类型别为:一般商品林地0.8433公顷;拟使用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分:IV级保护林地0.8433公顷;拟使用的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略) 海港区杜庄镇小部落村、蒋家洼村村集体所有,林地权属清晰,无林权纠纷。

经实地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涉及重点公益林,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不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境情况,无古树名木等;拟使用林地申请材料与现地一致,林地界限清晰,无林权纠纷。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根据现场查验结果,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全 (略) 海港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范围内, (略) 海港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拟使用林地定额0.8433公顷,使用林地性质为永久。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查验该项目范围内永久使用林地0.8433公顷,拟使用林地的位置、面积、属性等情况与现地一致,林地界限清晰,不存在未批先占行为。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海港区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的编制要求,内容完整,表述可行。引用概念清晰,《附表》《附图》数据真实准确、表间逻辑关系正确、符合技术规程。

六、审查结果

经审查,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申请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永久使用林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使用该块林地0.8433公顷,并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28

关于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局接到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是经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 (略) 集团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能源核字【2024】24号),该项目拟永久占用林地面积0.8433公顷,项目位于河 (略) 海港区杜庄镇小部落村、蒋家洼村村集体林地。拟开发用途为基础设施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总面积0.8433公顷,拟采伐林木蓄积0立方米。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0.0233公顷、经济林林地0.8200公顷;按林地地类分:乔木林地0.8433公顷;按森林类型别为:一般商品林地0.8433公顷;拟使用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分:IV级保护林地0.8433公顷;拟使用的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略) 海港区杜庄镇小部落村、蒋家洼村村集体所有,林地权属清晰,无林权纠纷。

经实地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该项目拟使用林地不涉及重点公益林,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不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境情况,无古树名木等;拟使用林地申请材料与现地一致,林地界限清晰,无林权纠纷。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根据现场查验结果,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全 (略) 海港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范围内, (略) 海港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拟使用林地定额0.8433公顷,使用林地性质为永久。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查验该项目范围内永久使用林地0.8433公顷,拟使用林地的位置、面积、属性等情况与现地一致,林地界限清晰,不存在未批先占行为。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海港区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的编制要求,内容完整,表述可行。引用概念清晰,《附表》《附图》数据真实准确、表间逻辑关系正确、符合技术规程。

六、审查结果

经审查,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申请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永久使用林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中俄东线增输工程(秦皇岛分输清管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使用该块林地0.8433公顷,并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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