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电应县40MW光伏发电项目、三 (略) 平鲁区26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2023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49-*
通讯地址: (略) 府西街1号(市政府东侧) (略) 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华电应县40MW光伏发电项目 | 应县南泉乡、南河种镇 | 山西华 (略) | 山西晋环科源 (略) | 该项目位于应县南泉乡、南河种镇,建设规模40MW(交流侧),总占地面积为总占地*m2,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逆变及箱变系统、 (略) 、检修、 (略) 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在已建成的110kV升压站内扩建一台40MVA的主变。其中,光伏地块16块,安装*块57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组串式逆变器125台和箱式变压器15台,通过2回35k (略) 接入已建成的110kV系统站35kV母线,通过既有1回11 (略) 由升压站送出至220kV石店变电站。本次评价仅对光伏场区、升压站及升压站辐射部分进行评价。 | 认真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分别采取工程措施、临时措施、生态恢复措施、管理措施等,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临时用地;临时堆土及时苫盖;进场、 (略) 两侧根据需要设置截排水沟。做好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表土回填,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控制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场地洒水抑尘;选用低噪声、尽量缩短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制定严格合理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等以减轻噪声影响;施工过程中对各分项工程的挖方、填方、余方和借方合理规划和调配,全部挖填平衡,并恢复植被,不产生工程土石弃方。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升压站,应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主变压器线圈绕制和压紧工艺,采用优质硅钢片、器身和油箱增加隔振装置、增加减震垫等防噪措施,升压站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光伏厂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升压站依托现有36m3的事故油池暂存主变事故废油,每座箱变处配套建设1座3m3事故油池暂存箱变事故废油,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升压站现有危废危废贮存点,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4、该项目升压站主变压器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要严格落实《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有关要求,确保运行期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加强主变压器及其高压构件的定期检查;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宣传;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电气设备接地;设备金属构件,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放电产生火花;保证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 |
2 | 三 (略) 平鲁区 260MW 光伏发电项目 | 平鲁区西水界乡 | (略) 平鲁区平 (略) | 山西晋环科源 (略) | 该项 (略) 平鲁区西水界乡,建设规模200MW(交流侧装机容量),总占地面积为*hm2,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逆变及箱变系统、 (略) 、检修、 (略) 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其中,光伏发电场共设置66个发电单元,安装*块N型625Wp单晶双面高效组件、606台组330kW串式逆变器和66台箱变,光伏场区采用8回35kV架 (略) 接入新建升压站,升压站内建1台20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本次评价内容不包括储能工程 (略) 工程。 | 1、认真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光伏场区、升压站区、 (略) 区 (略) 区采取分区生态防护和恢复措施,采取规范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措施,科学划定施工作业带和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场地布置,施工现场设置边界围挡、表土剥离及回覆、设置截排水沟、全面整地、撒播草籽等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等;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场所,减轻噪声影响;施工过程中当遵循住建部关于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控制施工扬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对各分项工程的挖方、填方、余方和借方合理规划和调配,全部挖填平衡,并恢复植被,不产生工程土石弃方。 2、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升压站,应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主变压器线圈绕制和压紧工艺,采用优质硅钢片、器身和油箱增加隔振装置、增加减震垫等防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3、该项目危险废物采用专用的密闭容器进行收集。升压站内新建60m3事故油池,用于暂存主变压器事故废油;废矿物油用密闭油桶收集,废旧铅酸蓄电池采用聚*烯塑料盒集中收集,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内新建的30m2危废贮存点,并单独分隔存放;每台箱变下设3m3事故油池,用于暂存箱变废油。所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的运输车辆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回收处理单位集中处理。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贮存于升压站内综合楼库房,由厂家定期回收利用。 4、该项目升压站主变压器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要严格落实《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有关要求,确保运行期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加强主变压器及其高压构件的定期检查;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宣传;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电气设备接地;设备金属构件,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放电产生火花;保证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电应县40MW光伏发电项目、三 (略) 平鲁区26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2023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49-*
通讯地址: (略) 府西街1号(市政府东侧) (略) 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华电应县40MW光伏发电项目 | 应县南泉乡、南河种镇 | 山西华 (略) | 山西晋环科源 (略) | 该项目位于应县南泉乡、南河种镇,建设规模40MW(交流侧),总占地面积为总占地*m2,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逆变及箱变系统、 (略) 、检修、 (略) 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在已建成的110kV升压站内扩建一台40MVA的主变。其中,光伏地块16块,安装*块57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组串式逆变器125台和箱式变压器15台,通过2回35k (略) 接入已建成的110kV系统站35kV母线,通过既有1回11 (略) 由升压站送出至220kV石店变电站。本次评价仅对光伏场区、升压站及升压站辐射部分进行评价。 | 认真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分别采取工程措施、临时措施、生态恢复措施、管理措施等,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临时用地;临时堆土及时苫盖;进场、 (略) 两侧根据需要设置截排水沟。做好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表土回填,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控制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场地洒水抑尘;选用低噪声、尽量缩短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制定严格合理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等以减轻噪声影响;施工过程中对各分项工程的挖方、填方、余方和借方合理规划和调配,全部挖填平衡,并恢复植被,不产生工程土石弃方。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升压站,应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主变压器线圈绕制和压紧工艺,采用优质硅钢片、器身和油箱增加隔振装置、增加减震垫等防噪措施,升压站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光伏厂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升压站依托现有36m3的事故油池暂存主变事故废油,每座箱变处配套建设1座3m3事故油池暂存箱变事故废油,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升压站现有危废危废贮存点,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4、该项目升压站主变压器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要严格落实《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有关要求,确保运行期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加强主变压器及其高压构件的定期检查;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宣传;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电气设备接地;设备金属构件,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放电产生火花;保证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 |
2 | 三 (略) 平鲁区 260MW 光伏发电项目 | 平鲁区西水界乡 | (略) 平鲁区平 (略) | 山西晋环科源 (略) | 该项 (略) 平鲁区西水界乡,建设规模200MW(交流侧装机容量),总占地面积为*hm2,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逆变及箱变系统、 (略) 、检修、 (略) 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其中,光伏发电场共设置66个发电单元,安装*块N型625Wp单晶双面高效组件、606台组330kW串式逆变器和66台箱变,光伏场区采用8回35kV架 (略) 接入新建升压站,升压站内建1台20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本次评价内容不包括储能工程 (略) 工程。 | 1、认真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光伏场区、升压站区、 (略) 区 (略) 区采取分区生态防护和恢复措施,采取规范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措施,科学划定施工作业带和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场地布置,施工现场设置边界围挡、表土剥离及回覆、设置截排水沟、全面整地、撒播草籽等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等;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场所,减轻噪声影响;施工过程中当遵循住建部关于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控制施工扬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对各分项工程的挖方、填方、余方和借方合理规划和调配,全部挖填平衡,并恢复植被,不产生工程土石弃方。 2、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升压站,应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主变压器线圈绕制和压紧工艺,采用优质硅钢片、器身和油箱增加隔振装置、增加减震垫等防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3、该项目危险废物采用专用的密闭容器进行收集。升压站内新建60m3事故油池,用于暂存主变压器事故废油;废矿物油用密闭油桶收集,废旧铅酸蓄电池采用聚*烯塑料盒集中收集,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内新建的30m2危废贮存点,并单独分隔存放;每台箱变下设3m3事故油池,用于暂存箱变废油。所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的运输车辆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回收处理单位集中处理。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贮存于升压站内综合楼库房,由厂家定期回收利用。 4、该项目升压站主变压器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要严格落实《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有关要求,确保运行期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加强主变压器及其高压构件的定期检查;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宣传;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电气设备接地;设备金属构件,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放电产生火花;保证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