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南溪水库工程招标方案核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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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南溪水库工程招标方案核准书

项目名称

安福县南溪水库工程(项目代码:2309-*-04-01-*)

招标单位

(项目法人)

安福县河湖灌溉服务中心

法人代表

李毅

核准书编号

安发改核字〔2024〕7号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招 标 方案核准意 见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2024〕2号)有关规定,现将安福县南溪水库工程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的施工图阶段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纸编制、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设代服务)、采购(包括建筑设备、材料采购,含工艺设备(和工业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包括本工程相关施工、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机电设备安装及试运行)、调试、完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划为 1 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安福县 (略) 、 (略) 公共 (略) 、江西省公共 (略) 。

五、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发改委、县水利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安福县利水勘察设计室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六、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监督小组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等重要内容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4年4月22日

抄 送

县水利局


项目名称

安福县南溪水库工程(项目代码:2309-*-04-01-*)

招标单位

(项目法人)

安福县河湖灌溉服务中心

法人代表

李毅

核准书编号

安发改核字〔2024〕7号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招 标 方案核准意 见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2024〕2号)有关规定,现将安福县南溪水库工程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的施工图阶段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纸编制、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设代服务)、采购(包括建筑设备、材料采购,含工艺设备(和工业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包括本工程相关施工、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机电设备安装及试运行)、调试、完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划为 1 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安福县 (略) 、 (略) 公共 (略) 、江西省公共 (略) 。

五、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发改委、县水利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安福县利水勘察设计室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六、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监督小组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等重要内容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4年4月22日

抄 送

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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